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1/2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6期   作者:尹嘉
[导读] 摘要: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更加突出了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四川交投地产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更加突出了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及迫切性。然而现阶段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监察效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对接,本文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优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解决对策
        前言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全面铺开,并逐渐向基层延伸。而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便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体现,更是实现全面无死角监督的重要途径。但由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前还处于国家行政机关层面,对于国有企业的延伸还处于过度阶段,因此许多理论基础还并不完全成熟,以致于国有企业在实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也因此有必要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从中找出问题及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内容,并有效落实国家监察体制要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1、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政治站位不高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不能严格落实“三转”的要求,“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如纪检组织参加与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不符的工作,纪检部门非本职工作较多;纪检监察工作方式单一,难以满足职工多样化的需求;基层班组长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部分基层人员对本岗位的廉洁风险也认识不够深刻。二是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如未及时纠正不符合“一岗双责”精神的问题,存在非部门负责人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情况;存在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的情况,尤其是对于在外的项目各级纪委很少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不能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如部分国有企业针对追逃追赃等问题,未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和组织体系,导致该项工作无法有效落实;纪检部门监督执纪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规程程序和要求进行等。四是仍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并未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纪检监察制度,尤其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所设计的责任考核机制基本雷同,更多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工作方向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1.2  履职尽责能力不足
        履职尽责能力不足也是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之一。具体表现为:一是不能够精准地开展纪检工作,存在相关人员利用职权之便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且这些现象屡屡发生,但纪检组织并未对此开展针对性的监督,监督力度不够。同时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更多是开展大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较少,以致于部分干部时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二是在执纪审查时为严格落实办案规定,线索管理也不严格,尤其是在线索处置上并未严格执行变更的审批程序。三是同级监督不到位,部分纪检干部碍于“人情”,很少对同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违纪问题也不能及时纠正,且在年终责任考核中也存在要求不严格、监督检查标准不高的表现。
        1.3 自身建设不足
        由于自身建设不足,也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不理想。具体表现为:一是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强,现有的纪检干部专业基础较薄弱,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纪检检查工作的要求。二是纪委委员选用和管理不足,通常存在兼职纪检干部的行为,也有的纪检委员不愿意干纪检工作,认为这会增加自身的工作量。还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的职责不清楚,对相关制度和要求了解也不够深入,缺乏实际的工作能力。三是纪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多为一些年轻的干部人员,缺乏经验,对企业相关的业务不熟悉,因此不能深入到企业业务监督检查中。


        2、优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2.1  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保障体系
        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国有企业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并积极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体系,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能在企业中有效落实,从而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为此,具体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并结合新技术、新方法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工作方式,从而更好的达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具体而言,可借助新媒体形式,如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都能够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新精神、新要求和新举措,从而巩固全体职工廉洁从业知识和意识,进而更好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第二,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并联系企业主营业务对廉洁文化进行统筹规划,内容上应结合经营业态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洁文化特色,形式上要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内涵,并利用资源优势进行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可以通过“互联网+廉洁教育”的方式,使党纪观念和理想信念深入到人心。第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基于“三转”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从集团层面督促还未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子公司构建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并释放监督执纪问责权限,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同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通过集中培训、案件查办、考核等方式,培养一批专业基础强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并结合上级部门实施的相关纪检监察规定,联系自身实际,建立起与自身相符的、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从而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据可依。
        2.2  强化履职尽责能力,科学构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还需要不断强化履职尽责能力,应科学构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促使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首先,应科学进行岗位配置,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应由上级纪检监察委员会直接派驻,并具有独立的纪检监察权责,不受单位业绩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考核。其次,实行垂直领导,上级纪检监察委直接领导各分子公司纪委,各分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则有独立的监督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与监事会、法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协同,以此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无缝对接的工作局面。再次,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在部门职权设置上,要设置不同部门间相互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尤其是在案件查办时,应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开展相关审查、审理工作,从而达到权力制衡的目的。另外,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坚持岗位不相容的原则适当调整,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以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最后,要定期对纪检监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完善的考核机制,实现监督的再监督,从而强化权力制衡的同时,切实发挥出纪检监察的监督效能。
        2.3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要想有效发挥出纪检监察的效能,还需要国有企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应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促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新的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技能。在具体的培训工作中,既要积极参与上级纪检监察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学习相关的知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也结合自身业务实际,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包括线索处置和管理、立案审查等方面的知识和规定,确保纪检监察人员能够有效运用,从而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
        结语
        总之,新时期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应基于落实“三转”要求的基础上,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能力和强化自身建设三个方面着手,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出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从而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常见问题及优化[J].现代国企研究,2019(10):217.
        [2]孙婷.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现状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12):163-164.
        [3]王东雨.基于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探讨[J].现代国企研究,2019(02):270-271.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