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析

发表时间:2021/1/20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9月27期   作者:王雅琪
[导读] 从 20 世纪 90 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城镇居民消费
        王雅琪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从 20 世纪 90 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城镇居民消费、投资的热情不断升温,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呈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个人信贷业务持续发展,促使其余额不断上升,这说明当前我国的个人信贷业务已进入市场高速成长期,并使个人信贷成为了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由于个人信贷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属于新兴业务,对个人信贷的风险管理还没有现行的模式可以利用,也没有形成完整而独立的体系,而只是作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关键词:个人信贷;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中国个人贷款业务发展状况分析
(一)个人贷款业务的内容
        1.个人贷款业务概念
        贷款是指资金的所有者(即贷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资金的需求者(即借款人),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利息作为资金价格的金融业务。   
        个人信用贷款,简称个人信贷,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客户发放信贷资金,满足个人客户的消费需要、经营性需求或其他需求等资金需求。个人客户在约定的期限之内归还本金、支付利息的信贷行为。个人信贷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部分,即面向个人客户的信贷业务,盈利的方式是收取个人客户的利息。个人信贷是以业务主体来命名业务名称的命名方式,而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等是按照业务的标的物来命名业务名称的命名方式。
2.个人贷款业务主要特征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个人信贷业务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贷款单笔金额小、笔数多、流程处理复杂。与以法人为对象的公司信贷业务相比,以自然人为贷款对象的个人信贷业务贷款金额相对较小,但是由于客户规模庞大、业务操作流程与公司信贷业务大同小异,个人信贷业务笔数多、单笔成本较大的特性比较突出。
        (2)个人贷款具有周期性。一方面,从宏观看,整体个人贷款规模具有周期性。
        一般而言,个人消费者贷款对经济周期的变化比较敏感。在经济繁荣时期,个人收入普遍不错,并且对未来的收入预期也较为乐观,因此个人消费者更敢于花钱,在这时候个人消费者贷款增长就比较快;相反,在经济不景气时,失业率上升,个人和家庭的收入普遍下降,并且对未来的收入也比较悲观,这时候个人消费者贷款就会明显减少。另一方面。从微观看单笔个人贷款周期性较强,一般个人贷款的贷款期限较短,且多采用分期的方式归还贷款,因而贷款具有回收较快,周期性较强的特点。
        (3)竞争激烈。在消费者贷款市场上并不是只有商业银行才能提供贷款。众多的竞争主体导致了激烈的竞争,竞争的领域不仅包括利率、贷款额度、手续费用等传统的内容,甚至还延伸到了资金托管、融资顾问等非信贷服务上。
        (4)贷款风险较为分散。相对公司信贷业务而言,个人信贷业务的客户和资产结构更为分散,从而利于分散贷款的风险。
二. 中国个人贷款业务发展现状
        相比于外国的商业银行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具有起步晚、发展慢、现状缺陷多。我国新中国成立不久,实施市场经济时间更短。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整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并没有被放开,整个市场被国家所掌控,这是符合当时国家发展的需要,我国当时实力弱,需要统一计划来保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国不可能出现个人信贷业务,其也不可能发展。改革之后,我国迅速发展,计划经济被打破,市场经济下,各行业迅速发展,金融业当行也不例外。一大批商业银行纷纷涌现。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首,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银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宏大的银行结构,为我国广大的人民群众做出了拥有的贡献。
(一)中国当前个人信贷增长的决定因素有以下几点
居民收入以及消费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是促进个人信贷发展的最根本、持久的动力。居民收入的增加可以提高当前的消费水平和对未来收入水平的预期,从而可以促进个人信贷的增长。同时收入当中消费所占比重的增加也可以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更加接受利用个人信贷来进行超前消费的行为。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变化为个人信贷的大规模开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特别是城镇人口当中,许多人已经具备了对于大额耐用消费品以及高层次服务的消费能力和需求,为今后个人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政策因素。中国个人信贷市场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因此个人信贷余额的波动自然与政府的政策息息相关。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出现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等问题,为此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发展个人信贷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在短短几年中,从扩大市场需求、增加市场供给、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个人信贷市场等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指导和规范个人信贷发展的法律法规。
        消费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文化、消费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的生活方式,影响着人民的普遍行为。中国传统文化倡导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借钱消费被视作寅吃卯粮。因此当人们需要某种商品而又无力购买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储蓄,而很少考虑借钱,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观,超前消费、强调一生的理性消费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特别是受到年轻人的推崇。
        资本市场的发展。

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的优秀企业大多与银行脱媒,选择直接融资方式来满足其发展资金的需求,在 1998—2000 年,银行普遍出现了惜贷现象,银行收入大幅减少,为了生存和发展,银行在公司业务之外只能诉诸于个人的信贷业务,另觅利润来源。
        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程度。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是银行降低风险、提高竞争力的需要,1999 年以来蓬勃发展的基金业,特别是开放式基金推出后,收益率高于银行利率的基金对居民储蓄的分流作用日益凸显。个人信贷业务的竞争已经白热化。
(二)中国个人信贷市场的发育程度
个人信贷业务自启动以来,在中国市场上经历飞速发展的时代,但是,应该看到,仅仅几年时间的发展,我国个人信贷市场远远未能达到成熟的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如下:从个人信贷产品来说,当前,我国个人信贷市场的主要产品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及综合性消费贷款,他们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产品体系的不完善,各行之间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创新产品的大量出现时代尚未到来。
从市场的竞争者来说,当前个人信贷市场的主要竞争者是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鲜少被允许进入市场。竞争机构的缺失也造成了产品的不完善。同时,个人信贷产品对于当前的竞争者来说,还是一个新品种,管理经验还不完善。
从征信体系来说,个人信贷市场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依赖征信体系的建设,我国征信体系处于起步阶段,2005 年 10 月,全国征信系统试运行,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影响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也造成了已有个人信贷市场的漏洞百出,风险居高不下。
从个人信贷的法律来说,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贷市场的成套法律体系,没有对借贷不还者形成足够的制约。


三.中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的含义
        个人信贷对于作为风险企业的商业银行而言,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资产业务,风险是指潜在的损失或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是对风险的一个一般的普遍的定义。从风险的性质——不确定性角度来讲,风险就是一种事先无法预料,实际结果与预期或追求结果存在差异的倾向,在信贷活动中,银行投入一定数量的本金,目的是希望能得到预期的收益。从时间上看,投入本金是当前的行为,其数额是确定的,而取得收益是在未来,在贷款期间,有很多因素可能使预期收益减少甚至使本金受到损失。因此,信贷风险是普遍存在的。
(二)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主要风险分析
        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来说,可以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
        (1)、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信贷收益可能的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信贷业务的收益产生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所有企业(包括商业银行)都受全局性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各个方面。由于这些因素来自外部,是单一行业、企业无法抗拒和回避的,因此又称为不可回避风险。这些共同的因素会对所有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不能通过多样化投资而分散,因此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系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和购买力风险。
        (2)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仅仅对某一个或某一类信贷产品产生影响的风险,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信贷市场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这种因素往往与商业银行自身有关,商业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或回避这类因素带来的风险。因此,非系统风险又称为可分散风险或可回避风险。从个人信贷业务的角度出发,非系统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
四.风险产生的原因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全部信贷市场的比重逐年上升。但在其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风险控制不完善、新的风险源不断出现,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不良贷款数额出现不断增加的趋势,致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处于风险或造成损失。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信贷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的法律依据主要分布在《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行政法规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没有一部完整的《个人类信贷法》来统筹,结果就是针对性不强,缺乏配套措施,使个人信贷缺乏完备的操作依据,还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这无疑给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
(二)银行内部管理有待规范
        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信贷业务发展方面还处于粗放阶段,主要表现在:1)为了扩大个人信贷规模,对逐极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2)擅自降低贷款准入标准和担保条件;3)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力等多个方面。这些内部管理的缺陷放松了风险的管理控制,导致新一轮的风险积聚。
(三)抵押变现处置多有漏洞
        抵押物处置管理作为个人信贷风险发生的补救措施,要求具有顺利、足值、合法地变现的能力。如果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就说明抵押物处置管理存在漏洞。抵押物处置管理存在的漏洞就会使贷款抵押形同虚设,由此造成抵押物难以变现,产生损失,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无法弥补。
        参考文献:
        [1] 李曙光.中国征信体系框架与发展模式[M],科学出版社 2016,57-63
        [2] 南霞.浅谈个人信贷风险的成因及策略[J],辽宁城市金融 2017,(197)
                34-35
王雅琪 1991年10月 女  2015年本科毕业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籍贯:河北省廊坊市
民族: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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