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彤玥
河北大学 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近年来河北省强调充分发挥工伤预防机制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推进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先驱者。但河北省工伤预防工作起步时间较晚,存在着工伤预防机制不健全、防范意识欠缺、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等问题。为解决工伤预防工作中面临的诸多困境,本文提出了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主体、员工参与的多元主体协作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推动河北省工伤预防工作的进程。
关键词:工伤预防;风险防范;安全生产
近年来,河北省以完善省级统筹制度为重点,努力构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同时,进一步重视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随着河北省工伤预防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伤预防也逐渐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预防的方向转变,不断完善以工伤预防为先导,推进以项目管理为主要方式的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工伤预防机制的建设,积极推进主动式工伤预防工作的进程。
一、河北省工伤预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伤预防政策缺位
河北省工伤预防工作展开时间较晚,相关政策停留在宏观层面,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工伤预防工作缺乏具体的政策指导与制度约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难以高效率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工伤预防机制发挥作用较小。工伤预防居于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位置,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事先防范。但在工伤保险制度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因为工伤预防机制的不健全而不能充分发挥其相应的效用,并不能有效减少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故。
(二)工伤预防意识欠缺
受到以往工伤保险重补偿、轻预防的政策理念影响,企业以及员工的工伤预防意识相对欠缺,这使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力。工伤预防侧重于“事先防范”,所产生的费用是资本的前置,往往不能像生产出的产品一样直观地看到其效益,因此部分雇主会产生工伤预防工作是没有成效的错误认知,从而忽视工伤预防工作的积极意义。对于员工而言,他们认为遭遇工伤是小概率事件,参与工伤预防相关项目的培训几乎没有意义,员工维权意识淡薄,因此忽视工伤预防工作。企业和职工的参与面不广、积极性不足,不利于工伤预防工作的推进。
(三)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
目前,工伤预防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相关人员的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一线的政策执行人员对工伤预防相关政策条例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其执行力度不足。由于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中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足,致使工伤预防的宣传和开展工作并不到位。加之工伤预防工作的专业性要求较强,而在实际工作中,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可能对这一工作的研究分析尚停留在初级层面,对工伤预防工作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前瞻性的思考,使得现行工伤预防工作的可操作性不足。
(四)缺乏法律法规指导
河北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指导。2012年颁布的《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只是提到用人单位应该重视工伤预防工作,但这些条款中并没有详细规定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细节。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没有相应的行政法规或法律作为依据,缺乏法律约束。工伤预防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规定,就决定了它的约束能力极为有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条款很难得到落实和管控。这就导致部分企业不愿为员工提供工伤预防培训和风险防范措施,即使发生工伤事故也没有法律依据去严惩违规行为,不利于提高企业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完善河北省工伤预防机制的对策分析
(一)完善工伤预防机制建设
一方面,建立科学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完善以工伤预防为先导,着力推进以项目管理为切入点的工伤预防工作进程。将工伤预防大体分为三个部分:初级预防,减少事故发生率;中级预防,工伤预防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级预防,防范可能性风险,避免事故再发生。
另一方面,政府应完善浮动费率机制,使工伤保险费率能供充分反映工伤预防工作的进展程度。根据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伤保险的缴费率,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浮动,发挥浮动费率机制对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的经济杠杆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伤预防意识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号召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宣传讲座和培训,强调工伤预防的相关注意事项,建立预防优先的工作机制。制作相关工伤事故的短视频,并辅之以相关案例,讲解并宣传工伤预防的相关知识。设计出版工伤风险防范知识宣传手册,精简内容,注重介绍预防工伤事故的相关措施,注意实用性,使员工学以致用,增强员工事故预防的意识。同时推出工伤预防知识宣传的公众号,丰富工伤预防宣传活动的实施形式,以此来增强员工和企业的工伤预防意识。
(三)明确各方责任,提升专业能力
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需要明确界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主体、员工参与“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政府在工伤预防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激励机制、监督工伤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在实践工作中总结经验,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注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提升工伤预防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相关部门要为企业员工提供相应的工伤预防援助,帮助员工为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业作为同类企业的集群,应明确该行业的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向员工提供更全面的安全防范保障。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结合行业特点,广泛开展安全培训和工伤预防知识普及。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员工的工作操作流程,定期检查机器设备的安全性,及时消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率,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作为工伤预防机制的保障对象,员工更应严格要求自我岗位操作,通过时时学习工伤预防相关知识与技能,积极参与政府或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讲座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事故防范与自我维权的意识,配合企业及政府工作,积极响应并参与工伤预防工作。
(四)提高立法层级
鉴于目前相关政策规定的法律效力较低,工伤预防工作也缺乏相应的专用政策性文件,因此政府应制定工伤预防的相关法规政策性文件,并出台符合实际情况的配套实施政策和办法,使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得更为顺利。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工作的相关方针性政策,出台更为具体的、针对性更强的、更具可操作性的工伤预防相关政策,保障河北省工伤预防工作的推进有相应的政策指导与制度约束。逐步将工伤预防的相关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提升其约束力,更有力度地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严惩企业消极应对工伤预防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结语
工伤的预防机制的建构对保障劳动者权益,降低企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更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其中政府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省应致力于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主体、员工参与的多元主体协作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的开展,也为不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奠定基础,在健全政府、企业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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