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祥
云南省景洪市景讷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云南景洪 666105
摘要:小城镇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的桥梁,是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就景洪市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建议
一、景洪市小城镇建设现状
景洪市位于云南省南部,西双版纳傣族
自治州中部,国土面积6959平方公里。东邻江城县、勐腊县,西接勐海县、澜沧县,北连普洱市,南与缅甸接壤,紧邻老挝、泰国。下辖5镇、5乡、5个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两个街道办事处,即勐龙镇、嘎洒镇、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景哈哈尼族乡、基诺族乡、景讷乡、大渡岗乡、勐旺乡,景洪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勐养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橄榄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大渡岗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景洪市小城镇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规划布局趋于规范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功能逐步配套完善,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增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布局趋于规范合理。通过拆分橄榄坝镇为橄榄坝镇、景哈乡,撤小街乡并入勐龙镇、撤嘎栋乡并嘎洒镇等,景洪市的小城镇布局逐步规范合理。近年来城市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各项措施的施行,小城镇的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各镇、乡、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会都初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成立了管理队伍,积极依法管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章建筑,促进了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二)示范引领,试点小城镇建设初见成效。一直以来,在小城镇建设工作中,景洪市采取了典型引路,试点带动的工作方法,选择了一些经济基础较好,有一定特色优势的乡镇进行扶持,如大渡岗乡、勐养镇、橄榄坝镇、嘎洒镇等,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这几个乡镇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渡岗乡以建设万亩茶叶为龙头,带动了全乡其他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橄榄坝镇以傣族园为中心大力发展与旅游相关的产业。勐养镇充分利用交通区位优势,逐步建设成为景洪市的卫星城镇。嘎洒镇紧邻城区,嘎洒国际机场已运营多年,伴随着2021年高铁站的建设运营,将如如虎添翼一跃成为流沙河畔的新兴之城。
(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配套,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投资环境大大改善。
近几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小城镇建设的重视和投资力度的加大,景洪市小城镇水、电、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配套,居民的生活条件和投资环境大大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景洪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与其它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乡镇和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小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抓的不够扎实。
(二)全市小城镇建设发展不平衡,产
业结构不完善,经济增长点少,不能很好地发挥经济支撑,产业带动的作用。
(三)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较弱,部分乡镇完成了总规,但受规划经费等因素制约,而没有详规。已批准规划的执行情况也不尽人意,存在不按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的现象。
(四)受经济条件及土地性质的限制,
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方式落后,建筑样式单一,大多沿道路两侧呈带状发展。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整体功能较弱。
(五)基层管理机构薄弱,未形成合力,管理水平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景洪市乡镇设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所,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设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负责本辖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受管理权限、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只停留在协助拆除违章建筑、环境卫生整治等浅层次的管理状态。
三.加快景洪市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乡、镇、社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干部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建设秩序进行系统的宣传培训,树立乡、镇、社区管理委员会领导干部依法用地、依法建设、规范经营集镇、合法经营土地的意识。各职能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对居民、村民、农场职工等进行《土地法》、《房屋房地产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景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大家牢固树立侵占、乱占土地、私搭乱建等属于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氛围。
(二)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以发展的眼光确定小城镇发展的战略。景洪市范围不大,总人口不多,15个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发展程度各有特点,所以对小城镇建设不能等同要求,同步发展,否则,势必会造成投入不足,人口分散,互相制约,都难以形成规模的局面。结合近期正在推进的农垦属地化改革,建议保留勐旺乡、景讷乡、景哈乡、基诺乡、普文镇、勐龙镇。将大渡岗、勐养、橄榄坝管理委员会并入就近的大渡岗乡、勐养镇、橄榄坝镇,保留更名后小城镇发展初具规模的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景洪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基础较好的普文镇、勐龙镇、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将与勐养社区管理委员会合并后的勐养镇、与橄榄坝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和并的橄榄坝镇、景洪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成为景洪市卫星城镇。而紧邻景洪城区机场和高铁站并存的更名后的嘎洒街道办事处凭借区位优势建设成为景洪市副城市中心。
(三)规划先行,建管并举,加快小城镇建设。
1、小城镇建设必须把规划放在首位,规划编制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有前瞻性,高起点,高标准。二是要保持连续性。三是要有可操作性。四是要突出特色。要加强规划管理和执法,为保证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规划的实施管理一定要严格。规划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的,要按照程序进行审批。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在规划的指导下,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建成一片,管好一片,切记贪大求全,盲目建设。同时,要严格规划执法,对不遵守规划的建设行为要提前介入,认真查处。严防对违规违建刚开始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民不报,官不究。待违章建筑成片建成时,再来执法。
2、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除了积极向州市争取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外,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等有关的政策,广开思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辖区城镇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市场、对外交通的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要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供水、污水治理等要统筹规划,力争同步配套建设。普文、勐养、橄榄坝、勐龙等重点镇应发挥示范作用,加快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做好乡镇政府、司法、派出所、农(集)贸市场、学校、文化广场及旅游点等重点建设,打造小城镇对内对外的整体形象。
3、加快小城镇住宅建设。因受土地政策的影响,景洪市小城镇住宅建设主要是以单位集资建房或个人建房为主,土地利用率极低。上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导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建房合作社,统筹资金,统一征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有条件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引进信誉好具有小城镇建设经验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促进商品房建设,突出特色,将住宅建设与当地的人文紧密结合。
4、加强小城镇管理。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要加强居民城镇意识的宣传教育,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管理城镇的积极性。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将《景洪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与正在开展的“创城”、“创卫”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全面加强城镇管理,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搞好优质服务,提高城镇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要制定加强小城镇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城镇管理规范,把小城镇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因势利导,发挥优势,及时把规划项目化,把小城镇规划落实到项目之中,通过项目建设实施城镇规划。要通过重大项目、集群项目形成支柱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农村人口,壮大城镇规模。勐旺乡、大渡岗乡、景讷乡、景哈乡、基诺乡等山区乡,要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方引进资金和企业从事种植、养殖相关的项目,大力发展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把乡、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引到集镇来,形成聚集效应。勐养镇、橄榄坝镇则要充分发挥交通、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商品流通、信息、咨询、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第三产业,增强小城镇经济实力。勐龙镇、东风社区管理委员会要依托240口岸积极发展旅游、边贸等,培育和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集散能力的农产品、小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和综合贸易市场,为农场职工和当地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配套服务。
(五)深化改革,放宽政策,增强小城镇发展活力。
1、落实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带资金到城镇买房、建房落户,办厂经商等。凡在小城镇有固定住所、有可靠生活来源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按有关政策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对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对进小城镇落户农民,依法继续享有其农村承包土地有关的权利。
2、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落实小城镇建设用地,为小城镇建设奠定基础。小城镇的土地使用也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小城镇建设留足发展空间。规范土地市场,逐步落实小城镇建设土地有偿使用制。小城镇建设用地依据建设规划选址,由土地部门依法报批。要根据每年的耕地转用计划,安排一定指标作为小城镇建设启动用地。为加快景洪市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市级土地管理部门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对一定限额内的小城镇建设用地审批可由各乡镇职能部门负责,并报市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对小城镇的道路和绿化用地,可先占用后办理征地手续。针对正在进行的农场属地化改革,积极探索农场小城镇建设与地方乡镇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通过旧城改造,异地搬迁、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等多种形式盘活土地资产,实现既节约土地,又能促进小城镇建设。
3、深化小城镇建设投资和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小城镇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各级金融部门要安排部分专项贷款扶持小城镇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启动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实行独资、合资、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等投资融资方式,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小城镇住宅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理顺小城镇建设管理体制。景洪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局,对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从目前情况来看,只局限于对景洪市建成区的城市管理。建议在原来的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增设小城镇建设办公室,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各乡镇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建议将现有的村镇规建、环保、交安办等进行整合,形成综合办公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能力,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洪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2]彭样根,小城镇现代商品流通模式初探[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5.
[3]朱方明:《集镇建设与发展》,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