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水利委员会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吉林省长春市 130000
摘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如房地产、道路、桥梁、工业区开发等,均有可能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投入多,难度大,责任难以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要有明确的法律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发现、纠正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本文主要分析新环境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键点分析
关键词:新环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键点分析
引言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是水土保持工作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法律法规就得不到践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也得不到有效落实。只有不断地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创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才能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前行。
1、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发展概括
在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系统的实施监督管理方面,工作起步比较晚且时间比较短,但从总体上来看,发展比较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新环境下,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有了一定的完善,中央政策文件中也逐渐开始聚焦这方面工作,再加上生态文明建设中对这方面的支持,各相关部门也开始逐步增加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通过对这方面的概括可知,我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首先是初级阶段,在1991年和1993年我国制定并开始实施的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开始对这方面进行规范的监督管理;第二阶段是对“三权”即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工作的建设,并落实应用,使业务范围得到扩大,开始进行专项监督执法;第三阶段是工作专业化的完善,主要是在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完善和权则强调,加强了具体工作的落实,并要求其提高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实现广泛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2、当前我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对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
根据调查可知,很多地方还存在认识方面的缺陷,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仅有部分省份在工作开展中比较科学,实施效果比较好。究其原因是这些省份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比较深刻,形成了正确的监管意识,而其他地区在这方面的意识则比较模糊,工作内容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导致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的侧重点存在一定偏差。
2.2在“三权”落实方面力度不足和方法不合理
审批权、收费权和监督权这三项权利,是国家赋予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权限,也是一种工作职责,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方法,并明确不同内容的具体应用方法,但在实际工作执行中,在相关部门中存在审批权限和执法权力划分不清的现象,这也导致在权力的具体行使中,很难完全发挥相应的作用。
2.3在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方面比较不完善
在水土保持方面法律以及相关标准的具体落实和作用发挥中,建设相应的法规和技术实施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方面仍存在具体要求无法满足时代的变化发展需求的现象,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以避免对未来我国水土保持方面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改进策略探究
3.1关注目标责任的确定和考核工作的完善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要充分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确定工作目标责任,特别是要从生态文明考虑,使水土保持与绿色发展相结合。在责任考核中,可根据水利部印发的考核指导意见中的基本要求作为工作的指导,在此基础上进行目标、对象、范围、内容的细化,对考核办法的具体措施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推进具体工作的开展。
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出台中,首先,应增强对这方面工作推进重要性的认识,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具体考核任务得到充分落实;其次,对于考核任务,还要加强调研和分析论证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各项任务能够统筹协调进行,形成可行的考核机制。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出台后,要尽早加强在地方的落实,以实现为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撑,对其具体工作进行有效评价,在地方具体执行中,也要做到因地制宜,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层级。在考核结果统计中,可利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信息支撑,进行统计分析,使评价方法更科学可靠。
3.2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关键是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首先,单位应保证执法队伍的人数充足,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水保监督执法工作繁琐、冗长,人数不够,无法长期开展工作、更不可能把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其次,单位须以高标准、严要求来选拔人才,也可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其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其综合能力。单位要培养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使其不仅具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相关的专业知识,还应当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够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3.3扩大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
信息化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占据重要战略位置。南京市全境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可综合利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上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区域遥感监管专用APP软件、南京市水土保持巡查终端等,建立完整的项目数据库。按季度更新遥感影像,全面、准确地掌握水土保持现状信息及其动态变化,为水土保持全面预防、综合治理提供决策支持。全市所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的实时整合,可实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远程化和“互联网”管理,从而全面提高监管效率与服务水平。
3.4加强相关单位部门的协作配合
当地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辖区项目联审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土地审批等手续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促使项目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开工建设前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审批手续,在项目建设中能够按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为,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当地政府牵头,水利、林业、农业、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要因势利导,尤其要充分借助当前扫黑除恶大趋势等有利时机,多部门合作,加快辖区水土保持工作及生态建设的需要。
3.5重点抓监督管理,加强综合治理
《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水务部门水保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职能,坚持重点抓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成果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从严查处水保违法案件,积极调整各种行政关系,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强制执行等,追究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切实保护治理成果。
结束语
总之,在新环境下,虽然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但随着各种类型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大,各种工程的建设项目增多,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增加,这些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造成破坏,促使水土流失问题的加剧,这也使得水土保持工作变得愈发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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