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探究

发表时间:2021/1/27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0期   作者:黄霞
[导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地关系以及用地格局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黄霞
        玉林市福绵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省玉林市   5370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乡之间的人地关系以及用地格局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方面,城市规模的扩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增加使得城市的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随之产生的“双保策略”即:保证经济的发展,保证耕地红线的实现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农村中土地闲置、低效、无序利用的问题极为突出。基于这种时代特征,现有的农村土地管理方法明显不适应,这无疑为农村土地整治增加了压力。本文主要就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问题;解决措施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及特点
        从土地整治内容的扩展、丰富,到转型、升级,我国国土行业在不同领域已进行了较多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在盐碱地综合治理、荒草地开发、沙荒地整治、增减挂钩、废弃工矿复垦等方面积累了充足的经验,不仅对生态环境恶化进行了有效遏制,而且通过占补平衡项目的有效施行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极大地缓解了占用耕地资源引起的粮食安全等问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凸显,尤其是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类问题并存,传统的土地整治模式和操作方法面对复杂且多样的综合性问题已显得捉襟见肘。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主要强调土地整治内涵、目标、手段以及效益的综合,是在原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增减挂钩项目等内容的基础上,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为平台,切实死守生态红线,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形成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综合体土地整治模式。相较于以往土地整治工程实践活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更加强调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整体意识、综合意识,也更注重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的有效结合。
2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根据文件精神,自然资源部已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要求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大的格局谋划和推进新形势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土地综合整治已成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矛盾剧烈,由于对于农村土地整治政策不了解,部分土地使用者对于水利配套和田间道路设施管护力度不够,且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动下,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出现了耕地撂荒和弃荒等消极管理等现象,给土地整治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全面,既包含了对土地的综合整治,也充分将农地整治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对土地进行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治理,通过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缓解人地矛盾、激发动力效果显著,是推动全面土地综合整治,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有效途径。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主要问题
3.1分散的组织管理形式降低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
        随着农村土地整治由局部向全域的转变,随之产生的推进力量和资金困难等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单个部门已不能胜任很多工作,由政府领导农村土地整治才能保证整治工作更好的进行。
3.2分散的资金投入机制制约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效益的提高
        涉农涉地资金不同的设立依据、渠道以及来源,使得资金的交叉使用引起重复性建设问题。由于缺少统一的资金平台,系统性、综合性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分散,很难发挥其综合效应。


3.3农村土地整治的相关管理标准不一,加大了农村土地整治的难度
        农田水利、农房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多项工程都属于农村土地整治的范畴之内,每种工程均具有不同的规范标准,例如: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就涉及了三项国家标准和七项技术规范,田间道路工程也涉及了两项国家标准和三项技术规范。不同的工程管理标准,导致工程建设、验收以及后期的管理缺乏统一性。
3.4建设主体和产权主体的多样化增加了农村土地综合治理的难度
        现行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投资,待到项目竣工后再移交管护责任人管理。土地整治中心只是建设者。因此,农民作为项目的被动参与者并不能决策,使得最终的成果不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民积极性的降低对于后期的管理也产生了影响。
4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措施与对策
4.1统筹城乡全面发展
        针对当前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以及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和闲置,提出的农村土地整治措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资本、土地资源的有效流动优化了城乡用地的格局和结构,为城乡的统筹发展找到了新的方向,同时也通过改善城乡用地的级差收益,实现城市反哺农村,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刺激了农民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两极分化现象。形成城乡联手发展、共同进步的有效机制。
4.2健全完善土地整治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农村土地整治的基础,国家法律的规范与总体指导,对土地整治的任务、方法及组织机构和所有参加者的权力、义务、成果检验等方面的问题都进行全面明确的规定,以法律为基础约束指导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科学有效保障土地管理制度的有序运行。
4.3政府牵头进一步完善措施管理与资金管理
        政府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部分,切实提升其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对于农村土地整治机构的职能加以完善,将各部门职责统一规划到农村土地整治的范畴。按照“农业专款农业专用”的原则,发挥农村土地整治的主体作用,安排涉农涉地的相关资金用于农村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整治范畴,在市场化运作方面探索新的模式,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整治工作,发挥收益返还机制,切实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保障其投资利益。
4.4严格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农村土地利用矛盾剧烈,由于原有部分项目后期管护力度不够,土地使用者对田间水利配套和道路设施管护意识不强,再加上设备后期运营养护成本不断加大,造成部分设施损毁或弃用等现象。另外由于城镇化进程不断推动,农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减少,且进行土地耕种产出与收益不成正比,出现了耕地撂荒和弃荒等消极管理等现象,给土地整治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及农民作用,支持村民自建、参与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后期管护等。项目完成后,要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切实可行的移交管护协议,并通过各类补贴形式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帮扶,切实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并提高农业种植积极性,避免出现耕地撂荒和弃荒现象。此外,要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充分结合项目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结构模式,创造有利于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良好条件。这既有利于改变原有土地的不利状态,还能调动起农业生产积极性,助力脱贫攻坚。
结语
        土地整治是对现有未利用地或利用率较低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行为,通过工程措施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完善了作物种植结构和生态系统优化,对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影响显著。现阶段,在同一空间尺度上,乡村耕地较为分散、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利用结构均未能做到有机契合和效能最大化,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因此,以往较为单一的土地整治模式已不能满足目前多元化、多因素以及多方面问题引起的土地综合治理需求。为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当前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的新途径,也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面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洪曙光,郑爱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以安徽省无为市为例[J].中国土地,2020(11):40-41.
[2]周远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若干问题思考[J].中国土地,2020(01):4-7.
[3]杜俊娜.对实施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J].农业与技术,2019,39(09):17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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