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淡法学专业教学方式改革研究

发表时间:2021/1/27   来源:《继续教育》2020年6期   作者:莫尧程
[导读] 在教育改革背景下,法学专业也需要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以此优化法学教学模式,为学生营造优质学习环境。
        莫尧程
        江苏大学法学院  江苏省镇江市  212000  
        摘要:在教育改革背景下,法学专业也需要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以此优化法学教学模式,为学生营造优质学习环境。在法学专业的教学方式改革中,各教师应首先掌握法学专业的教学问题,并掌握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以此做好法学教学改革,推动法学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改革;教学方式;法学专业
        引言:逻辑性强、理论性高是法学专业的显著特征,而在以往教学模式的影响下,法学的上述特征被放大,加大了学生理解难度,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强调教育改革的现阶段中,更多教师重视学生主体地位的提高,以期利用丰富教学手段,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让教育教学焕发新的活力。而在法学专业中,将改革教学方式的工作做好,无疑有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促使法学教学得到更佳效果。
        一、法学专业现有教学问题
        (一)教学改革形式化问题
        在以往的法学教育中,教师对理论知识的主导性讲述和灌输,是法学教学的重要形式[1]。在该类法学课堂中,教师可供使用的教学资源和工具有教辅资料、黑板白板等等,各教学资源及工具存在着功能限制,无法协助教师完成趣味化、生动型教学,影响法学教学质量。而在信息化时代中,各信息化教学技术的出现,为现代化法学课堂的构建提供了条件,而更多教师对新型教学法的重视及认识均不足,在信息化手段应用中,未充分发挥其多样功能作用,导致教学改革流于形式,传统课堂模式仍旧未得到改善。
        (二)教学方式单一性问题
        法学专业有着高逻辑性、高理论性的特点,和社会生活有着紧密联系[2]。受上述特征影响,以往的“灌输式”教学有着内容枯燥、形式单调等负面特征,教师重视学生的机械训练及死记硬背,无法对学生主动性及兴趣有效调动。其次,在学生的学习考核上,传统教学采取的考核方式单一,一般利用闭卷考试、论文撰写等方式,使得学生无法对考核活动主动参与,对理论问题的探究兴趣有限。在该类问题的长期影响下,学生综合能力会受到影响,无法拥有完善的问题解决和分析、信息搜集和处理等能力。
        二、法学专业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
        (一)加强师生沟通
        在新时期的教学工作中,重视师生关系的和谐构建,以此为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在法学教学改革中,应将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师生的有效交流和沟通作为改革重点,促使教师以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真心关怀完成教育工作。在法学课堂中,教师应落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理念思想,和学生构建教和学的良好互动关系,促使师生间实现情感沟通和交流。其次,教师应结合课堂教学以及个人个性特长,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构建具备个人特色的法学课堂。
        (二)突出学生主体
        在现代化教育理念中,重视对学生主体的强调,且教育的终极目标在于引导学生的身心发展。在法学课堂中,教师的教学对象是学生,学生对教学的体验、参与等直接关系着教学效果。因此教学改革工作应重视以生为本理念的应用,将学生地位突出,设计学生乐于参与的教学活动,促使其在理论学习、实践理解中掌握法学知识。
        三、法学专业改革教学方式的策略
        (一)对信息化手段灵活应用
        在信息化时代中,对信息化教学手段的灵活使用,是教学改革的一大主要方向[3]。要构建现代化、优质化的法学课堂,教师应学习和实践各类信息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资源构建具象情境,以翻转课堂模式带领学生自学,以智慧课堂平台实现智慧化教学,让教学获得精准教学参考。

以对多媒体手段的应用为例,教师可借助多媒体视频及图片,为学生营造直观、生动的法学教学情境,给予学生学习信息,促使其在情境观察及理论分析中,提升以理论解决法学问题的能力。
        其次,在对信息化教学模式灵活应用的同时,教师可对信息化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法学学习难度较大,学生仅凭课堂学习无法全面掌握法学知识点,更需其做好课前预习或课后复习,而线上资源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能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学习的条件,学生参考不同的教学课件,便可“如临其境”般进行法学巩固学习。而为提升法学教学针对性,教师可参考学生学情,为其针对性提供基础、中等、困难的线上课件,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落实个性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落实自主化的教学模式
        在自主化教学模式中,要求教师以“以生为本”的理念开展教学,对互动式教学、探究型教学灵活运用。在新的法学课堂中,教师不能根据个人的主观愿望灌输式讲解,应在参考课程内容、学生实际等因素的前提下,按照学生需求给予引导和帮助,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性而并非主导性。在自主化课堂中,教师应引导学生积极探索、多多提问,而针对不同的教学问题,应由学生搜集分析有关的资料信息,在辩论讨论等活动中尝试解决问题,建议教师可参考以下几类教学模式。
        首先,是由教师或学生对所搜集资料进行展示,再由教师针对资料并结合教学,提出问题鼓励学生自主分析和探究,当学生得出结论后,再由教师引导完成总结反思活动。其次,是由学生或教师提出法学问题,再鼓励学生自主进行资料搜集和整理,并以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等形式分析问题,做好问题总结反思。最后,是由教师展示法学生活案例,并针对案例提出探究问题,鼓励学生进行问题探究,最后完成探究总结和反思。上述教学模式均体现了学生主体性,让法学教学获得了学生的充分参与和支持,而要保障学生学习效率和质量,教师可视实际情况及时给予提示和指导,为其指出探索方向。
        (三)组织丰富法学实践活动
        法学专业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复合型的专业人才。法学学生在具备良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问题发现及解决等能力的基础上,才能良好的完成法学学习,成为具备专业素养的法学人才。在新时期中,法学教学应重视学生理论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要做好教学方式的改革,要求教师能针对法学学习的特征,为学生组织丰富的法学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法学生的职业和法庭环境密切相关,因此为改变教学,教师可采取模拟法庭的手段,带领学生模拟熟悉不同的法律职业角色,训练法学知识应用能力。这一教学方式具备较强真实性,能引导学生尽早熟悉职业环境,为其后续发展打好基础,而法庭也能营造具象教学情境,带领学生在情境体验中不断成长。其次,在法学教学改革中,为学生组织多类形式的法学辩论赛,也有利于传统教学模式的优化,改变学生对法学的固有印象,引导学生在理论整理及应用中,锻炼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和素养,促使法学教学获得更高效果。最后,为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在实践活动的组织中,教师可利用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并应用学生喜爱的、期望的实践方式,体现学生的学习主体性,促使其提高学习动力和兴趣,让实践活动获得学生的更大认可和支持。
        结束语:结合以上,在新时期中,针对法学专业教学的改革十分关键,它影响着学生对法学学习的印象兴趣和积极性,影响着法学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在信息化时代中,要做好法学教学改革,教师应对信息化教学平台、资源及模式灵活应用,而在学生主体性得到重视的教学环境中,教师应落实自主化教学,引导学生充分参与法学学习。最后,为锻炼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教师应通过丰富实践活动的组织,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实践法学理论,积累法律运用经验,为其职业发展打好基础,培养学生的法学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王学峰.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路径分析与研究[J].神州(上旬刊),2019,000(036):129.
        [2]葛琳.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000(035):195-196.
        [3]赵群.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路径分析与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000(024):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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