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1/1/27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30期   作者:王培
[导读] 本文将围绕近期居民小区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研。
        王培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七星区消防救援大队 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近年来,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起数和在投诉总量的占比逐年增长,此数据一方面反映了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有了明显提升;而另一方面主要反映了高层住宅建筑的大量使用、火灾隐患的不断涌现和消防监督和管理的滞后。本文将围绕近期居民小区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研。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分析;对策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区域集中式和小区式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普遍。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在给广大民众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安全问题。尤其是火灾不断光顾居民住宅小区,导致居民家庭火灾预防问题日益凸显。2018年全国火灾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共接报火灾23.7万起,亡1407人,伤798人,已统计直接财产损失36.75亿元,同2017年相比,起数下降15.8%,亡人上升0.9%,伤人下降9.6%,损失上升1.8%,火灾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其中近8层亡人集中于住宅,城乡居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0.7万起,亡1122人,虽然起数只占总数的45.3%,但亡人占到了总数的79.7%。通过调查发现,当前社会大众普遍在消防安全意识、火灾自救逃生与扑救技能以及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
1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现状调研的重要性及对象
1.1重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多层、高层建筑小区居住日益增多。多层、高层建筑小区居民人员结构复杂,多数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多层、高层建筑体量庞大、功能复杂以及人员密集,内部易燃可燃材料多,一旦失火,火势将会很快蔓延,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大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然而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与居民落后的消防安全意识间存在着突出矛盾,要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迫切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做到消防安全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进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全民消防安全常识,需通过展开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调查工作,了解实际情况,对症下药。
1.2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的对象为作者任职七星消防大队大队长一年多来参与解决处理的40多起涉及居民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案件,主要围绕几宗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调研分析,总结辖区现阶段居民小区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成因,尝试提出有效的针对性举措,这几宗案例均为反复投诉,多次督促整改都未能彻底解决的疑难问题。
2调研结果分析
2.1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维保资金难保障
        物业管理企业担负着对社区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社区整体管理的责任。然而在某些小区,消防设施随时间自然损坏、老旧风化,有的设备已不能再正常使用,但是物业企业并没有对消防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换工作。另外,物业存在消防设施被破坏,消防器材出现丢失,消防栓柜被业主占为已用等现象,物业管理人员对这种严重事件视而不见。
        高层住宅小区投入使用以后,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当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每月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每年对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而日常检查发现,很少有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导致3~5年后,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就会瘫痪、停用。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根源在于:①物业管理条例未明确把消防设施每年的检测、维保费用纳入“设施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很难在房产中心物业管理部门获得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的资金;②日常征收的物业管理费中不含有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或无力支付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费用。
2.2物业管理市场准入要求低,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长期以来,物业服务企业都被认为是劳动密度大、技术含量低的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从业人员也大多为年龄大或退休人员,岗位资格、基本技能等市场准入的条件极低。而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操作、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对从业人员的年龄、性别、岗位资格、知识结构水平等都有明确的要求,比如大多年龄偏大的人员很难操作电子化水平较高的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一般女性很难操作对力量要求较高的灭火设施。

这就造成物业管理人员很难满足消防安全工作的需求,加上物业管理人员频繁流动,长此以往,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及运行等都将停滞、瘫痪。
2.3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仍然不足,消防安全宣传过于表面
        我国公民的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例如“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种典型的群体无安全意识现象,这种群体无意识的现象无形中增大了交通事故发生几率。而对于消防安全来说,存在着类似的现象,具体表现在2个方面:未发生火灾时,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和堵塞消防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不知道如何求救和自救,不会正确的使用消防灭火设施。最典型的就是很多人不会使用灭火器,不知道正确的逃生方式。火灾发生后,被困火场的人往往具有很强的求生意识,这种求生意识导致理性思考的丧失,往往会酿成悲剧事故发生。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不断有外来务工人口涌进城市中,租住社区区楼房,这类人造成小区住户不稳定性大,人员对消防安全意识差,政府又没有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从而使住宅社区火灾发生的频率增高。目前住宅小区消防宣传缺少强有力的执行力,宣传工作开展难度大,开展内容过于表面,没有起到相应的启示、警鸣和教育的作用,这些因素都给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2.4生活水平发展速度快,私家车数量爆发式增长
        私家汽车快速发展导致的突出消防问题。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而小区停车造成的消防问题越发突出。停车位不足,私家车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绿化带等现象频发。居民区内消防专用通道被堵塞,消防专用停车场、专用通道被业主占用为私家车停车场地,这都为消防埋下了隐患。
3试谈解决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3.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目的:一是确保高层住宅小区的监管不存在盲区;二是杜绝高层住宅小区由两家、三家等部门重复监管的问题。根据高层住宅小区的建筑规模进行分级、分类,明确分类、分级的标准以及各自的监管单位,实现权责明确的监管新局面。而对“物业管理条例”未对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资金纳入“设施维修基金”进行明确的情况,应由国家或相关部门出台明确的条文解释或说明;同时,应出台各地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进行明确。
3.2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改造费用
        消防设施的完备和及时的维护更新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最有力的保障措施。通过立法明确消防安全设施日常维护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和完善高层住宅的消防设施维护经费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日常的消防设施维护过程中,存在需要及时维修或者定期更新的,应当使其维修资金的申请程序简化。
3.3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机制是解决目前物业管理问题的根本。一是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管理人员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以此作为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前提条件。二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管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应把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监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住建、房管、消防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作为物业服务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三是积极推广城市远程监控报警系统在高层住宅小区的使用,实现对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定期维护保养等的实时远程监控。
3.4推进智慧消防,为传统消防保驾护航
        地产公司在消防建设规划中和消防设施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到规范施工。大力推动“互联网+”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充分运用城市消防物联网等先进城市安全运行与管理理念及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住宅小区火灾防范、隐患整改、自防自救等能力。
4结束语
        当前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仍比较淡薄,人们普遍对消防安全事故抱有侥幸心理,甚至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对消防设施保护意识不强,这些都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埋下安全隐患;而针对火灾自救逃生与扑救技能方面,对常用基本知识的掌握仍不理想,特别是对家和单位周围的消防安全设施关注度不高,对常见的消防安全设施不知道、不了解以及不会用的“三不”现象比较突出;在消防安全教育方面,人们普遍缺少消防安全知识相关的教育培训,获取消防安全知识的途径过于单一。为此,加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认识到火灾发生的巨大危害,提升初期火灾的自救和扑救能力等预防火灾发生的工作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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