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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场签证是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施工现场签证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的真实记录和证明,是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在结算审核中,作为审核证据之一的现场签证资料,应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才能以此作为形成审核意见或做出审计决定的基础。故现场签证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成本管理。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场签证;造价控制
一、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存在问题
首先,表现在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第一个问题即一些理应签署的签证没有签,例如一些零星工程用工,在发生之时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而且,一些业主在工程施工中的随意性较大,在施工中经常出现一些随意性改动,却不在设计上变更,也不进行现场签证,致使在工程结算时出现补签情况,甚至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驻工地的代表及业务员的素质比较差,对施工预算和有关施工规定不了解,不应签证的施工项目随意签证,而且在签证的过程中马虎的成分较大,对于一些理应现场签证的协议没有进行及时办理,或者只做了口头承诺。
另外,在施工的管理上,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时,不认真负责,对具体的责任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对一些责任的追求,没有按照具体施工规定研究解决,而是随意推诿,事后放手不管的态度。
2、施工单位在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些建筑施工单位利用有关规定的漏洞,巧立名目,扭曲有关经济政策,对一些建筑项目随意增加构造项目,而且以少报多,对一些项目进行高估冒算,还存在一些行贿行为,以骗取现场签证。另外,一些工程承包商故意将完工时间向后推延,之后在签证的工程日期上进行改动,以获取不合理的获利。
3、施工计价员存在问题
由于施工现场的计价签证人员对工程造价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而且业主的代表队现场签证也不够重视,缺乏造价的控制意识,导致往往出现因为签证上的内容与实际问题不相符,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现场签证的管理
1、可以采用现场签证的情况及条件
(1)施工现场发生的的零星项目及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可以以现场签证体现。这些零星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施工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方案,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3)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口头指令,需承包人提出,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转成书面签证。
(4)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实施某项工作,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需要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签证。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7)施工条件、合同条件发生变化等。
2、办理现场签证的原则及注意的问题
(1)应在熟悉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前提下办理签证,避免盲目和重复签证,避免签证内容与合同内容重复、冲突。如:部分临建本应属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再进行签证,就属于和合同相冲突。
(2)要及时办理签证,注意时间性及准确性,避免事后补签存在的现场具体情况记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条件不符而引起扯皮等现象。
(3)要注意签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现场监理要重点审查工程签证是否真实发生,施工方是否完全按签证的内容去施工。
(4)要注意签证的关联性,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有不同单位及分包队进行施工,对签证单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另外单位、其内容是否属于其他应该施工的内容等,监理人员应综合查阅所有关联的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进行全面分析。
(5)现场签证必须载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签证的原因和范围、确认的工程量、办理签证的时间等,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及相应的计算资料。签证内容要全面,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
(6)要确保签证的项目及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签证用词要准确、肯定,不要模棱两可,致使计费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所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
(7)签证单因某些单据发生的(如工程联系单、工程技术核定单、委托单、缺陷单等)要写清楚相关单据单号,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闭环工作。
(8)在签署意见时要清楚明白,对工程量应签成“工程量属实”而不要简单地签成“情况属实”。签证中有几项内容的,如果对某项内容提出修改或不予确认的,在写明修改或不同意见的同时,要对其余几项的内容予以确认。
(9)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费用按签证办理。
3、监理做好现场签证的措施方法
(1)监理机构要制定相关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现场签证的流程和参与人员,并明确监督和控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的组织体系,有签证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确认事实。
(2)发生现场签证时,要及时会同各方规范地处理。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盖章。
(3)要求现场监理尤其是总监和总代必须掌握合同相关条款,全面了解和熟悉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弄清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准确界定各方的责任,把握处理签证纠纷的原则。
(4)把好隐蔽工程签认关。隐蔽工程一定要做好记录,资料齐全;相关的影像资料要及时收集,并在隐蔽前及时组织各方查勘现场和确认。
(5)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在图纸会审前,应熟悉图纸且仔细审阅图纸,了解设计人员意图,以便使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尽可能加以解决。
(6)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人工、材料、机械的配备是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须尽可能做到文字说明清楚,图示、数字等准确。
(7)配备相应的造价人员,全面熟悉和了解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和定额所包含的费用组成、工作内容等;熟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组成,要了解所签证的内容是否已含在综合单价内。对于重要项目或规模较大的项目,造价人员应从前期、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预结算等全过程参与及控制。
(8)全面掌握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区别。不同的计价模式,处理签证的方法也不相同。监理要了解两种计价模式在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定、综合单价及费用组成的不同。
结束语
由于现场签证具有隐蔽性、不确定性等因素,且贯穿整个建设过程,需要建设单位在组织、经济及技术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现场签证关,加强管理,从源头加以重视,才能保证签证资料的全面真实及合理。
参考文献
[1]张卫东,赵志强.不当工程签证的审计控制[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6(6):76-79
[2]邵黎红.遏制不合理工程签证单的审计对策[J].审计月刊.2006,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