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治理

发表时间:2021/1/28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1月下   作者:丁彬斌
[导读] 股权设置公私并存、内外有别。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基本上是按照投资者的身份来划分的,可将股份分为A股、B股、H股、法人股(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国家股和内部职工股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只能在法人之间协议转让,而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绍兴财经旅游学校 丁彬斌  312000

        一、上司公司股权结构现状
        1.股权多元化及股权结构的人为复杂化
        股权设置公私并存、内外有别。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基本上是按照投资者的身份来划分的,可将股份分为A股、B股、H股、法人股(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国家股和内部职工股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只能在法人之间协议转让,而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由于市场的割裂,各股份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非流通股的价格远远低于流通股的价格,流通股中B股和H股的价格又远远低于A股的市场价格,形成事实上的价格歧视政策,严重损害了A股投资者的利益,也违背了“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导致股票市场蜕变为政策市、投机市,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2.股权结构分布的不平衡性
        未流通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处于控股地位,国有股“一股独大”[张纪军:《论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2007年第2期,第9页。]。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股权结构中,国家股股权在公司非流通股份中占绝对优势,大多在50%以上,甚至70%~80%,股权呈现高度集中。主要原因是国家实行国民经济战略重组,中石化等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市,这些大中型企业总股本很大,而上市流通的股份只占总股本的比例却很小。法人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比重较高,但可流通股份较少,基本处于凝固状态。
        3.管理层持股和职工持股比例较低
        由于上司公司依据国家政策等因素,在成立以来,一直秉着公司决策出资者掌管公司股权,其管理层和职工持股几乎没有。但因其委托代理问题解决的较好,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的绩效,因此这方面的试点和尝试正在逐渐出现扩大的趋势。
        4.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民投资理念不成熟
        由于是新兴市场,中小股民投资经验有限,盲目投资者居多。上市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这主要是由于公司股权规模小及股权过于集中所致。机构投资者[施武康:《股权结构论》,江苏·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版,第123-135页。]数量较少,实力相对较弱,偏好于通过操纵股价、获取内幕消息来投机获利。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策略
        (一)实行国有股减持
        1.配售和拍卖国有股
        配售其实就是国有股东向特定投资者转让,按照国际惯例老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配售部分可以立即上市。实质上是将国有股向公众股股东配售并转换成流通股。通过配售,国家及时套现资金,由于配售价格高于净资产值,国有资产得到增值。对二级市场来讲,配售后由于市盈率下降,而每股收益未变,价格上升空间拓展了,个股的投资风险下降。
        2.股票回购和增发新股
        股票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某种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从而达到改变本公司资本或股本结构目的市场行为。通过回购注销国有股股份,自然可以提高公众股的比例。股份回购方式减持国有股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本结构,强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3.将部分国有股转换成优先股
        对于经济效益稳定、现金流量稳定、国有股比重在50%以上的上市公司,可将一部分国有股、法人股转化为优先股,从而将国有普通股比例降低到30%。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化,起到稳定股市的作用。
        (二)扩大法人股持股比例
        1.鼓励企业法人相互持股
        通过提高法人股比例,法人之间互相持股,可以分散股权,有利于政企分开,便于企业自主经营,独立运作;可以减少股票市场投资资本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的冲击,有利于经济秩序稳定;有利于大企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降低竞争成本;有利于抵御外国大企业、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兼并威胁。
        2.大力推进银行法人股东化的力度
        银行是企业资金的供给者,为了确保放款的安全性,银行股东自然要对公司进行监控,而且相比之下,银行获取企业经营方面的信息要比其他法人容易得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了如指掌的情况下,银行可以积极地介入企业经营,对企业某些经营行为进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馈。
        (三)在流通股股东中规范发展机构投资者
        随着国有股的减持,机构投资者占有上市公司资产的比重会不断上升,使得机构投资者不可能着眼于长期投资而专注于博取差价,从而导致市场起伏过大。同时,他们对于任何一个经营不善的企业都不可能简单地采取抛售该公司股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是会较积极地参与企业的战略管理。机构投资者可能对公司公开发表不同的意见,这种意见对公司的股价和信誉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流通股股东中规范发展机构投资者十分必要。
        (四)建立完善内部人持股制度
        1.发展经理层持股
        经理层持股就是以奖励、无偿授予或者购买等方式使公司经理层持有上市公司一定股份的股权激励约束形式。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优化措施。因为经理人持有上市公司一定的股份,所有权与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发生重合,经营者能够从他们的另外一个角色—“股东”的角度出发治理公司,从而提高了股东经营者的治理积极性,减少了“道德风险”。
        2.发展内部职工持股
        内部职工持股是指企业员工通过贷款购买、现金支付等方式拥有企业的股票,从而以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制度。虽然受到国家的限制,但作为一种激励制度,内部员工持股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
        (五)股票的全流通
        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股票的全流通[施东辉:《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优化》,上海·復旦大学出版社,2005版,第57-64。]可以引进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外国战略投资者和国内民营企业进行实质性重组,借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有利于调整和优化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有效提升公司的业绩和其总体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黄震.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问题[J].经济研究,2011:53~66.
[2]何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18,(5):33~40.
[3]李格平、黄斌.国家股转让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J].财经经济, 2015,(5):16~17.
[4]陈晓、江东.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J].经济研究,2017,(8):41~45.
[5]刘国亮、王加胜.上市公司股权结构[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5):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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