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靓琳
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重庆北碚 400700
摘要:近几年来,教师失德事件层出不穷,湖南株洲语文老师“入学教育”、“范跑跑”事件、教师下跪事件、“杨不管”事件引发热议,让我们不得不再去思考教师的法律身份。“教师”这两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教师不仅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更是先进教育理念的播种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生命安全的守护者,也是学生合法权益的守卫者。教师有责任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育事业的发展者,但法律更要为教师筑起边防,既是对教师行为的规范,同时也保护着教师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法律身份;道德
中小学教师的身份近年来的确存在诸多争议,根据2009年修正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而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那么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就是国家公务员呢?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虽然教育行业和公务员行业同样服务于人民,属于“公职”,但教师并非公务员,两者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比如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而教师是事业编制;公务员是管理人才,而教师是专业人才等。而相较于普通职业的工作人员,教师这一形象又似乎更具有标志性,因为它有着一份神圣的责任使命:“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这份使命,教师被赋予了一系列的权利,与此同时,自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等。教师自古以来被推崇为“最富有智慧”、“最值得尊敬”,而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的教师失德事件,让我们不禁思考,到底是整个社会对教师队伍的要求太高,还是这些教师的行为真的出现了问题。本文将结合具体实例,阐述中小学教师在思想道德上所存在的问题,并试图通过分析教师的角色内涵,寻找有关策略解决这些问题。
一、教师是先进教育理念的播种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不仅是“教书匠”,传授给学生知识,更是修筑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伟大责任,尤其是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有时候教师的几句话影响的往往就是学生的一生。其中的一个反例就是湖南株洲语文老师的“入学教育”。这位尹老师在他撰写的《入学教育课》论文中写道:“读书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挣下大把的钱”,甚至是“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该论文还被株洲市中学语文教师专业委员会评为小组二等奖,后被媒体刊登批评。我们不难发现,这是教师的教育观念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诚然很多父母心中都是这样的想法,他们也正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子女的,但作为一名教师,应当是先进教育理念的播种者,一身职责首先应当是为了民族大义。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作了这样的规定:教师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责任使命。在我看来,这份使命是神圣的,是为了整个国家、民族、社会,应当是无私的,而绝非是为了个体私利,成为对金钱、名誉追求的借口。“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教师应当为之努力奋斗去达成的目标,更多的它是一份义务,是任何普通人一旦戴上了教师的桂冠就不得不洗去自身的脏污、净化自身的灵魂的理由,只有当自身的灵魂洁净,才能去培育、去净化另一批灵魂,才能培育出心中有国家、有集体的人。因此,教师不是教书匠,也不仅仅是祖国的园丁,他更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身出现了问题时,我们可想而知的是,这对于整个社会、整个民族无异于是灭顶之灾。尹老师作为先进教育理念的播种者,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向自己的学生灌输这种扭曲的人生价值观,实在是一种误导和毒害。
二、教师是学生生命安全的守护者。
教师本该是学生生命安全的守护者,然而范跑跑事件不仅让师德师尊扫地,也触犯到了法律的边界。在危险来临之际是选择保全自己还是守卫学生,这个问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有人说范跑跑没错,他在危难之际想要活下去不过是出于人类的本能,教师是神圣工作者,但绝非圣人,换了谁也不敢说在地震来临之时一定不是想着逃跑,而是坚定地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学生,他也有自己的妻子、儿女需要守护和陪伴。但在我看来,该名范姓教师不顾学生安危的行为不仅是没有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更是触犯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教师有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法定义务,当意外来临之时,教师应该保持镇定,疏导学生到安全地带。而范跑跑所作出的自私的选择枉顾了自己的责任,更枉顾了班级内几十条学生的性命。教师是人,任何人都会有自私怯懦的一面,但教师职业其本身的特殊性要求了教师需要克服自己的怯懦和自私,全心全意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着想,这也是公众对于教师的要求超越自然属性的原因,而我以为,这也是合理的,当你接受到教师这一称谓,享受公众对教师的尊敬的同时,自然也应该接受并竭尽所能地履行教师这份荣誉背后的比山还大的职责,扛下学生生命与灵魂的重担。同样是对意外事件的处理,谭千秋老师就是所有教师的楷模。在四川大地震中,他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塌陷的水泥板,用自己的性命守卫学生,用对学生的无私的爱筑起了师德的标杆。在胸怀大爱的谭千秋老师面前,范跑跑真的渺小如一粒尘埃。
三、教师不是服务行业,应具备合理处罚学生的权利。
教师与普通劳动者存在的不仅仅是专业性上的差异,更是在于教师职业的公务性。教师的教育行为体现着国家的意志,是为了国家的教育目标而做出努力的,教师的合理化的教育权应该加以保障。湖南省娄底市一中谭老师为感化学生而下跪,这种看似极端行为的背后,折射出当下教育的虚弱与无力,也反映出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得不到保障,使得教师不敢处罚学生,只得下跪试图唤醒学生。但他不知道的是,他这一跪,不但没能唤回师道尊严,也失掉了身为教师最后的风骨。我很能理解谭老师在这种信奉“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反对任何形式的批评与惩罚的教育大环境下的无奈,但“一个跪着教书的教师,能培养出站着的学生吗?”教师本应是受人尊重的职业,但如果教师都要“跪着教书”,那么哪个优秀的年轻人愿意从教呢?平等但不对等的师生关系才是我们愿意看见的,这需要教师时刻正确把握自己的地位,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一事件为教师能够合理行使教育权、更好实现自己教书育人的使命呼吁更多的法律保障。
四、教师是学生合法权益的守卫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迹象”的义务。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的“杨不管”事件最终致使学生死亡,在当地引发了轩然大波。“杨不管”在两名学生课堂打架斗殴的过程中始终充当看客形象,即使是学生当场口吐白沫,也没有停止上课,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最终发生命案,导致了一个家庭的悲剧。这名50多岁的老教师也许没有那么多精力,管不了学生,这我们可以理解,但当争执发生之时,第一时间派学生汇报班主任,让班主任老师进行处理,这一点总该做到;当学生当场口吐白沫,第一时间派学生将他送进医院,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学生的生命就还有一线希望,杨老师一句话就可以做出的选择或许就能挽救一条宝贵的性命。杨老师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没有真正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这是为人师者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故《师道》有言:“古为人师者,唯以父母慈爱儿女之心爱人,方可行师道于天下”。将每一个学生都看做自己的子女,疼爱他们,教育他们,这是身为一名教师首先需要树立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尽到自己为人师的责任。
在我看来,教师不仅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更是先进教育理念的播种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生命安全的守护者,也是学生合法权益的守卫者。教师行业其自身的特殊性,是由其专业性与公职性相统一的特点决定的。因此,身为教师,自身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树立好典范,为社会注入良好风气,身为人师,就应当有身为人师的自觉,职业道德是基本,法律法规是底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方可实现自我的价值;此外,国家也应该在法律层面上认同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为教师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保障,无论将中小学教师定义为何种法律身份,其目的一定是为着教育事业欣欣向荣发展的,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更好地为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奋斗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