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项目党组织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的现状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2/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刘运杰
[导读]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国家命运前途和兴旺的大事。”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31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国家命运前途和兴旺的大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向项目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领域的腐败,是施工企业一项极为重要且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基层项目党组织发挥好保证监督作用。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监督;廉政建设;对策
        一、基层项目党组织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的主要内容
        在新形势下,项目党组织围绕项目中心任务,积极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努力做到以发挥政治优势促进生产经营优势。
        一是保证监督执行党和国家的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对项目的生产和经营把关定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因此,项目党组织要把保证、监督执行党和国家的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为项目的生产和经营把好关、定好向。
        二是保证监督重大问题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符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涉及项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项目党组织坚持把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律和“它律”的监督。
        三是保证监督选拔任用干部,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构建积极向上的项目经营管理团队。抓住了干部,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只有坚持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才能确保党对项目领导的真正实现。项目党组织在对人才问题选拔使用时,按照企业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坚决反对任人为亲,将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懂经营,会管理,有斗志,敢创新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起来,为推进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四是保证监督关键“少数”,强化关键岗位监管力度。项目党组织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时,重点关注制度的落实与有效执行,多措并举强化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劳务分包、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管控。加强合同监督管理,没有签订廉政协议书不签合同,没有合同或协议则不许动用资金;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行为;利用公司资源,加强内部审计、再监督工作,强化项目过程管控,确保项目经营目标的完成。
        五是保证监督项目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的应有之义,也是项目的生命线。项目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坚决反对和制止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倾向和决定,把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各项活动都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规章制度统一起来,用规范化的制度对项目各种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确保项目健康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二、项目党组织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是力求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内监督的执行,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个别项目党组织在监督中仍存在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严肃性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意识比较薄弱。一些项目部党组织对发挥监督保证作用的意义认识不清,担心参与多了怕越权越位、监督多了怕影响党政关系;还有的认为工程项目只要抓好生产就什么都好,只重视经济属性,而忽视政治属性;还有的认为项目管理的决定权在项目经理,党组织不宜也没有必要参与生产管理事务的决策监督;有的不愿监督,怕得罪人,伤感情,丢选票;有的认为有了上级纪检组织就足够了,无需本级党组织监督等等。
        2.对监督内容认识不全面。

有些项目部党组织把廉政建设作为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监督,从而忽视其他监督内容;有的只重视“三重一大”、“党政会签”等制度的落实,忽视了为项目把关定向,确保上级党委制度办法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有的强调党员个人的自我教育,从而忽视了来自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的把党内监督定位成监督党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相混淆。
        3、监督保证机制不够完善,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监督制度上不够规范,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有的项目党组织在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尤其涉及到施工生产方面,通知时能参与,不通知时不能参与;行政领导素质高、政策观念强的能参与,反之则不能参与;有的项目党组织开展工作“一靠惯性,二靠党性,三靠感情,四靠个人影响”,使个别项目部出现了监管不力现象,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事例偶有发生。
        4.党组织负责人自身素质还不能适应要求。一是缺乏主动参与决策监督意识,坐等行政领导找上门来征求意见,在工作上常常处于消极被动状态;二是重大问题只由主要班子成员来研究决定,决策缺乏群众基础;三是党组织负责同志对生产经营等业务不熟悉,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想参与但又提不出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党组织履行好保证监督职能的对策建议
        项目党组织在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时,要起导向作用,一定要帮助和支持项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项目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示范性工程、阳光工程,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1.强化监督意识,增强责任感。项目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意识教育,重点学习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章党规,使每位党员自觉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充分认识到党组织不对党员进行监督,是党组织失职,就要被问责。党员不接受党组织监督,就是对党不忠诚,每名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义务,又有接受组织监督的义务。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令行禁止。
        2.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对决策全过程的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细化量化《两个责任》、《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议事程序、监督主体、监督程序,确保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监督。一看事前是否经过了科学论证和广泛听取了职工群众的意见;二看讨论过程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与会者充分发表了意见;三看决策是否充分吸纳了多数人的意见,是集体意志的体现;四看决策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对不符合决策程序和违反政策法规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的,要求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请求上级党组织干预纠正。
        3.党组织要正确参与决策和监督,形成决策协商机制。党组织参与决策,要从大局出发,以项目和职工的利益为重,牢记职责,既维护团结稳定,又坚持原则,关键之处在于项目党支部书记要摆正位置,换位思考,要善于把会议之外的协调沟通、统一思想、集思广益作为参与项目决策的“切入点”,与项目经理要思想上常见面,工作上多沟通,求大同、存小异、达成共识,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对决策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要旗帜鲜明坚决制止,对已经造成损失和过错的渎职行为,要积极调查,果断监督。
        4.发挥群团组织职能,通过职工大会等形式,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现阶段项目部人员存在两方面特点:一是项目部管理人员学历高、年轻化、社会经验较为欠缺。对此,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了解人员心理状况和思想情况,加强学习和教育,要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操作人员普遍学历较低、年龄偏大,并且人员结构复杂,在相互交流中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对此,也要及时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整个项目部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职工大会制度。党组织要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职工群众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的能力,通过职工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力,推进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充分体现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5.巩固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全程监控。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控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紧盯“关键岗位”、“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辩证统一,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6.创新公开形式,实施有效监督。传统的公开栏、意见箱等形式,存在监督面小量少,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要通过网络平台,对不涉及党内和生产经营秘密的政策性大事、全局性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及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进行公开,不仅能弥补传统形式的不足,而且加大了监督群体的参与力度,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形成党内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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