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佑钢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三林大队,上海 浦东长清路2315号,201203
摘 要:老旧居民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建筑耐火等级偏低、消防设施陈旧,消防管理水平较差,日益成为火灾高发区。本文从一起典型居民火灾引入,分析了老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现状、隐患成因及防治对策。
关键词:消防、老旧居民小区、隐患、对策
1 引言
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住宅火灾发生率一直处于高位。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定伴随着生活用电、用气量的骤增以及住宅内部装修等的改造增多。这些无一不对老旧居民住宅的电气线路、建筑防火构造等都造成极大压力。而老旧小区往往弱势群体众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小火亡人”。这些问题历来是消防工作的难点、痛点。
2 老旧居民住宅典型火灾分析
2013年12月8日凌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800弄上钢二村17-18号居民楼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先后调派28辆消防车、15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参与火灾扑救,战斗历时约2个小时。该起火灾造成9户居民住房单元不同程度受灾,火场过火层数3层、面积约200平方米,首批消防扑救力量到场时火灾已从三楼蔓延至五楼,消防官兵营救出6名被困人员,疏散50余人,成功堵截火势向着火建筑西侧的30多户居民蔓延,但有2名群众在自救过程中不同程度受伤。期间,该楼第三层曾发生过一次天然气爆燃事故,产生的热浪将两名扑救人员冲出,导致一名消防战士轻微受伤。经火灾调查,发生火灾的17-18号住宅于1957年建成投入使用,建成时为一座砖混结构的三层非成套职工住宅(也称老工房),多家共用厨房、卫生间。1996年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单位对该小区住宅楼进行了成套改造和扩建加层。考虑到原有建筑基础及相关受力构件的承重能力,扩建的第四、第五层均采取砖木混合结构,即:卧室部位楼板为木格栅楼板、厨房及走道楼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承重墙及非承重墙均为粉煤灰砌块墙、屋顶承重构件为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木屋架坡屋面。但该楼改建情况非常严重,为扩大使用面积,各层居民均将阳台(底层天井)与卧室之间的墙体拆除,将阳台(底层天井)封闭改建为卧室使用。其中,五层基本均根据建筑坡屋顶的结构形式,在原坡屋顶的横梁处自行加建了自用阁楼,阁楼加建构件均为木构件。
从灾后房屋的损毁情况看,着火房间303室的木楼板烧毁率为90%,原南阳台与卧室之间隔墙上的砖过梁起火后脱落,该墙间构造柱表层爆裂、混凝土呈粉红色,原南阳台顶部封口梁受损严重、混凝土爆裂露出钢筋。除303对面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的厨房天花有部分烧毁外,三楼其他受火灾蔓延影响的住户(301、302、304室及三楼走廊)房内结构多为完好,除门框、室内装修、墙面粉刷层有损毁、剥落外地,无结构性破坏。四楼作为303楼上的402室火灾受损率较为严重,其木楼板烧毁率为20%,室内家具部分烧毁。但受火灾蔓延影响的走道及401室仅是天花局部熏黑。五楼火灾损毁情况较为严重,作为402室的楼上503室,室内木楼板格栅全部烧透,屋面梁全部烧毁,夹层及屋面其他构件均坠落,该户北面厨房吊顶部分脱落。五楼其他受火灾蔓延影响的住户(501、502、504室及五楼走廊)除504室房内吊顶局部熏黑、墙面与天花板交接处部分受损掉落外,其他几户室内木楼板格栅大部分烧透,屋面梁部分烧毁,房间之间的内部分隔墙的砌块过火后变酥松,粉刷层全部爆裂脱落。据此,可以分析出该起火灾是由三楼303室通过阳台改建后的区域窗口向楼上相邻住户窗口进行垂直蔓延,并通过其门口走廊本层相邻住户进行水平蔓延的。而造成火灾损失较为严重的五楼,则是因为加建后,木结构坡屋顶及改建阁楼形成的建筑闷顶使火灾在短期内水平蔓延并蓄热,导致结构损坏。
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分析出造成该起火灾的迅速蔓延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小区的消防车通道设置不合理。该小区主要出入口无法进出大型消防车,影响了灭火救援进程;
(2)住宅楼入口处的天然气管道未设置截断阀,导致火灾情况下无法关闭管道,燃气泄漏发生爆燃;
(3)住宅第三、四、五层居民擅自将外阳台包覆,作为室内使用场所,造成窗间墙高度小于规范允许值是火势迅速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五楼居民加建的阁楼采用大量可燃构件,与原有坡屋顶结构形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闷顶是造成五楼火灾水平迅速直至结构穿顶、屋顶部分坍塌的要因。
(4)走道内的大量搭建厨柜,随意敷设的电线以及堆放的杂物是造成水平蔓延的重要因素。
3.浦东新区老旧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2016年,浦东新区消防支队曾联合新区建交委房产处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浦东新区6个老旧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走访、调查。据当时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浦东新区范围内,类似上钢二村这样的老旧小区有33个,共涉及相关约580栋老旧建筑(1574208平方米),18279户居民。在这些老旧小区中,建筑多为6层及以下;建筑结构以砖混居多,少数为砖木混合结构,其中涉及非成套改建加层的砖混结构约占1/6。多数住宅存在居民自行改建,改建中房间分隔墙往往采用木板等可燃构件的。而因配套设施不全,至今仍有居民采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日常生活燃料。
截至2020年12月,浦东新区全年共发生764起火灾,亡15人,伤9人;其中村、居民火灾434起,亡12人,伤5人,伤、亡两项指标分别占全年的80%和55%。其中约三成的火灾事故发生在老旧小区。我们发现当前老旧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状况依旧不容乐观。特别是在今年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实地走访调研过程中,老旧小区的一些顽症痼疾仍然亟待应急管理、房管及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3.1生命通道堵塞,封闭出口。中国进入汽车社会后,小区停车位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在今年的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过程中,据抽样调查,多数老旧小区实际车辆停放数量约在停车位数量的2-3倍左右。缺少了停车位,车主大多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两旁,使原本就不宽敞的道路仅能容一辆轿车单向通行,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通过,影响救援。此外,部分小区出于方便管理和防盗安全考虑,会将小区不常通行的大门锁闭甚至堵死,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警情,消防部门往往只能舍近求远找大门,很容易就导致居民火灾的火势蔓延。而住宅楼内部楼道堆乱杂物造成通道堵塞,特别是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近几年居民区火灾高发的主因),往往在火灾时堵住了逃生唯一的出路。
3.2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拉。前几年的“光明工程”将市电至用户电表的线路进行了全部换新。但居民家中的电线更换的不多,有些与房同龄,往往都是老化严重;现代化家电大量使用,室内线路接口不够无法满足需求,部分住户私自接线,线路纵横交错,无穿管保护,容易引发火灾;电力设施接地系统未设置或者不完善,也造成一些高危的家电漏电,安全隐患突出,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3.3违章搭建,占用通道,破坏构造。由于老旧小区内普遍没有储藏室,使得一些居民在自己家中或是公共部位随意“发挥”,乱搭乱建。有的在楼内搭建阁楼、增设夹层,这些新增部分建筑构建往往耐火极限差,加上电气线路多为临时性拉接,往往是发生火灾的重灾区;有的居民擅自将外阳台包覆造成窗槛墙失效,易造成火灾情况下火势垂直向上发展;有的将厨房灶台和液化气钢瓶设置在公共楼梯间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扩散。
3.4消防基础设施不到位,损坏严重。
有的老旧小区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等必要的消防设施,有的虽然设置了但由于缺少日常维护,埋压损坏的居多,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使用时才发现无水可供,严重影响消防灭火救援行动。
3.5开放式管理,群租现象普遍,监管难。部分小区内住宅与商铺混杂,有些商家甚至将住宅当仓库使用,隐蔽性强;有些小区业主将住宅分隔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群租现象严重,由于产权人与使用人的分离,导致无论是业主还是承租人都对“旧小区”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有的非成套住宅,几家居民共用厨卫的,居民往往只用不管,这些区域中电线、燃气等隐患较多。诸如此类情况,消防监管难度大。
3.6“三合一”现象反复回潮。部分沿街老旧住宅的底层为商铺门面房。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别人经营,而经营人员多为外地户口。在上海这种“寸土是金”的地方,多数经营人员为节约成本,会在内部加建阁楼,作为储存货物或人员居住的场所,有的甚至还将首层商铺和二层住宅打通,作为经营、住宿、储存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全家伤亡的事故。前有浦东凌桥地区的山东饺子店,后有陆家嘴地区塘桥街道门面店火灾,虽然均由电瓶车充电引发,却是因为“三合一”导致多人因烟气窒息死亡,都是血淋淋的深刻教训。然而“三合一”屡禁不绝,长效整治机制尚待完善。
3.7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执法难。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管行业要管安全。但老旧小区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目前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和工作协调机制还在探索阶段,导致消防隐患整改和日常消防管理效果不明显,消防隐患循环往复,整治工作事倍功半。
4.老旧居民小区隐患成因分析
4.1隐患先天性整改难。老旧小区普遍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由于当时设计的局限性,导致大量老旧小区消防车道、燃气管道、防火间距、防火分隔、消防基础设施的设置已经满足不了现有规范的要求。想要彻底整改先天隐患可能要大规模调整建筑布局,整改难度大。
4.2产权不明确管理难。目前,老旧小区内房屋产权大致分为三类,即国有产权、单位产权和个人产权。在单位或者个人拥有产权的住宅内,通常出现多产权的情况:租赁住宅内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相互推诿扯皮,非成套公房中各家共用,但只用缺管的厨房和卫生间区域,破墙开店的“居改非”等,这些多产权的情况缺少像国有产权那样的政府托底,往往致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请,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且监管部门对此类情况往往缺乏督促整改的有效抓手,执法、管理都相当困难。
4.3资金难落实推动慢。老旧小区普遍位于城区中心地带,牵涉住户众多。由于投入和产出倒挂,往往对开发商们的吸引力不大。而仅靠政府财政投入支持,往往使得改造计划一拖再拖。
4.4居民意识差防范难。部分居民安全意识淡薄,出于一己私利,人为乱搭乱建、私接乱拉电线、随意占用楼道(特别是电瓶车充电)、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较为突出;而老旧小区弱势群体问题突出,生活中用火、用电不慎,比如有些独居老年居民记性不好,隔三岔五地还会忘记关掉燃气、电源,遇突发情况处置能力较差,无形中埋下了“定时炸弹”。如上种种,往往出事几率高。
5.隐患防治对策
做好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居民火灾发生率,不仅关系到区域消防安全形势是否平稳,也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密切相关。
5.1要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消防法》原则要求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物业单位、小区居民四者都是住宅小区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偏废。要严格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工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网络。地方政府要坚持主导,综合治理;主管部门要联动监管、把控源头;物业单位要定期巡查,常态管理。特别是小区居民作为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应充分培养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切实配合好政府部门、物业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5.2要加强居民消防安全宣传。除了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定期宣传发动,还应在小区内发动一批居民成立小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先对这批人开展家庭用火用电常识、火场逃生疏散常识、家庭灭火常识等常识性消防安全培训,然后再发动他们走家串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整个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有效杜绝居民家庭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家用电器长期待电、小区内车道、楼道的车辆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及锁闭大门等消防安全隐患。
5.3要联合整治违章搭建现象。这些年随着本市拆违力度的加强,老旧小区室外空地的违章搭建逐渐被拆除清理,小区原有的室外格局得以基本恢复。但针对居民在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设置的敞开厨房以及在架空层、非机动车库设置的公共杂物库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还有一些实际困难。因此,要联合规划、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持续加强对老旧居民小区的违章搭建现象的整治行动,必要时由职能部门向政府反映,由政府出面协调帮助居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5.4要落实日常管理和维保责任。根据消防法及消防条例,小区的日常消防管理和设施维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目前老旧小区由于管理成本、经营收入等问题,物业管理往往由政府托底。无论是管理人员数量和工作人员责任心都有待加强。故应督促物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并将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签约第三方维保单位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与此同时,也应完善业主委员会这种特殊的自治性组织,与物业单位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做好小区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安全隐患的产生。
5.5拓宽思路,疏堵结合。在打通生命通道的专项行动过程中,部分做法应予以推广。如在清理楼道堆物等实际工作中,由各级政府、社区发动,职能部门、物业和居民参与,将联合行动形成常态;又如在高层电梯内安装针对电瓶车的“梯控系统”,同时在居民小区(甚至居民工作单位)室外或者非机动车库安装电瓶车充电桩及电池充电柜,在将电瓶车堵在住宅楼道外的同时,利用充电费用“杠杆”引导居民前往安全的停放和充电点。再如,可探索结合小区周边单位内部及市政道路停车位的“潮汐停车”策略,以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消防车道被占用的窘境;此外,浦东新区范围内部分街镇已结合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探索在老旧小区安装智能用电监测系统,结合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功能拓展(增加日常的消防安全巡检查等职能),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火灾伤亡风险。
5.6落实资金,加快改造。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彻底消除,根本方法是推倒重建。面对旧改工作这个“天下第一难”,政府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应优先重建老旧房屋集中的城区,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对于资金落实确有困难的,也应多方动员,通过政府、产权单位、居民等多方出资,解决电气线路、用火用气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参考文献: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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