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21/2/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28期   作者:赵可霖
[导读] 鲜活农产品是指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

        赵可霖
        山西财经大学

        鲜活农产品是指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其主要特点是:产品含水量大,难以保鲜、容易腐烂;产量和质量受生产者素质、意识、经验、技术及天气状况的影响较大,产品类别与质量特性受区域影响较大;产品需求及价格波动性较大,需求弹性适中,消费者对安全、营养、口味和新鲜等要素要求较高。鲜活农产品是居民消费必需品,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资。鲜活农产品流通在商品流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鲜活农产品流通一端连接着从事产品生产的千万家农户,一端连接着承担产品消费的千万家消费者,以此为城市消费者提供需求供给。
        近年来,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出现“贱卖”、“难卖”、“贵买”、“难买”现象,给农户、消费者带来很困扰,带来了公众质疑和“两头叫、中间笑”等舆论。究其原因,是由于农户生产小和消费市场大的矛盾,农户生产无组织、不集中带来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传递不及时又带来生产的盲目性,这就更加导致了供需的不平衡和价格的波动。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不顺畅,将会妨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进一步拉大城乡人民收入的鸿沟。因此,在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中,构建强有效的流通主体,减少流通环节、增强信息传递有效性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针对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流通模式、流通渠道、流通效率等多个方面。
1.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
        陈耀庭、蔡贤恩、戴俊玉(2013)从驱动力因素、制约因素两个角度分析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由农贸市场逐步转向超市,并详细说明“农超对接”流通模式有助于提升产品安全性、品牌宣传度。王崇锦(2013)在已有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加入实际案例分析,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发展路径进行归类分析,并指出其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刘刚(2014)针对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发展进程进行了国家政策、技术应用、零售终端以及消费者购买力四个方面的分析,他认为鲜活农产品流通发展趋势逐步走向多元化、网络化发展路径。张华(2016)结合网络营销途径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运行特点以及改善路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吴宇轩(2017)结合调查问卷与专家咨询方式对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B2C模式到O2O模式的转变,并结合L公司进行实际案例分析,他指出要大力提升“互联网+”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的应用。侯宝庆(2017)在我国现存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农消对接”模式,并结合山西省蔬菜流通的具体案例进行新模式的流程分析,他认为新模式有助于提高流通效率。
2.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
        王蓉、马啸来等(2006)针对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各项因素分析,建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型,为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选择问题指明方向。赵晓飞、李崇光(2012)通过建立驱动力模型来分析影响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的因素,从而分析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发展趋势。卢奇,洪涛,张建设(2017)认为“农消对接”流通渠道模式是未来发展趋势,在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的上游建立农户联合体直接对特色农产品进行产地直销,有助于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传递,可以带动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3.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姜鹏(2014)利用层次分析法,采用多个指标因素研究了北京郊区蔬菜流通效率的影响因素,并指出影响郊区蔬菜流通的最主要因素是准时率、损耗率等因素。孙冰(2014)在研究湖南柑橘流通问题中利用层次分析法,具体分了影响柑橘流通的影响因素,并证实最适宜湖南柑橘流通的流通渠道模型是“农户+合作社+零售商、超市”。岑磊,仲深(2015)通过对黑龙江省的实际数据分析,得出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王家旭(2016)通过数据包络线、malmquist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他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作用、改进冷链物流发展,才能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建设。王海燕(2016)站在鲜活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的角度,指出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问题,并通过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测评指标体系构建,找出影响其运行效率的重要因素。
4.国外流通模式的研究
        池泽新,周晓兰(2007)分析了国外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的特点,通过研究发现其农村中介组织系统内部不仅有专业性的合作组织又有综合性的合作组织,可以更加完整的进行农产品流通,从而提升了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黄祖辉、扶玉枝、徐旭初(2011)通过研究国外几个发达国家的农业行业协会,发现他们的行业协会可以进行价格协调、建立市场行为规范、帮助政府实施援助计划等功能,其行业协会功能全面,更好的为农产品流通服务。沈艳(2014)通过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流通模式经验,指出我国农产品流通应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连锁超市为补充的流通模式。马欢欢(2017)通过研究荷、美、日等国家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化落后以及生产不集中等问题进行研究。
二、山西省鲜活农产品主要流通模式
2.1以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
        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根据农户是否加入农民合作社可以分为“农户+批发市场”的流通模式和“农户+农民合作社+批发市场”的流通模式。
        1.“农户+批发市场”流通模式
        分散的农户将鲜活农产品统一出售给收购商,然后再由收购商将鲜活农产品分销给零售商,然后再销售给消费者,这种模式是当前农产品流通中较为常见的方式。但是由于农户和收购商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导致收购商对农产品提出苛刻要求,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户本身利益受损。
        2.“农户+农民合作社+批发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
        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流通模式即“农户+农民合作社+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农户自发组织或当地政府组织建立农民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保障农户利益,代表农户将农产品分销给批发商、批发商分销给零售商,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
2.2以超市为主的流通模式
        “农户+龙头企业+超市”是以龙头企业为主的流通模式,这种模式也叫“农超对接”,即农户和龙头企业之间签订合同,由龙头企业按照超市标准提出农产品种植要求,农户按其标准进行生产,然后将收获的农产品出售给龙头企业,再由龙头企业分销给超市,最终出售给消费者。
        在农超对接的新型流通模式下,个体农户依托龙头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签订购销合同,构建农产品采购基地,农户收获农产品之后经过龙头企业进行统一包装、运输,然后通过超市直接将其经过出售给消费者。此种模式减少了流通环节、提高了流通效率、保障了农户利益。居民日常生活中对鲜活农产品需求量大,超市分布在居民住宅密集区,农户通过龙头企业将鲜活农产品在超市中销售,一方面可以减少流通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保证鲜活农产品的新鲜度,方便居民分级购买。除此之外,又能宣传产品品牌,从而扩大知名度。
        鲜活农产品龙头企业形式较多,既可以是流通中介组织,又可以是加工企业。山西省近年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培养计划,实施“内引外转”项目,促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发展。
2.3以电商平台为主的流通模式
        2004-2014年间中央政府发布的11个“一号文件”中多次提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构建电商平台来搞活鲜活农产品流通问题。 由于鲜活农产品自身的物理、化学特性,这就要求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要格外注重其产品的冷藏和防腐处理。从事鲜活农产品生产的农户选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直接将农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可以减少流通环节,通过电商的冷链物流运输,可以减少流通损失,大幅度地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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