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

发表时间:2021/2/3   来源:《文化研究》2021年1月下   作者:李晓
[导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宝贵文化财富,对其进行有效保护意义重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显现出无可代替的优势。本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接着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意义,做后,提出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策略,旨在不断提升文化馆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

广西容县文化馆   李晓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宝贵文化财富,对其进行有效保护意义重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显现出无可代替的优势。本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作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接着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意义,做后,提出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策略,旨在不断提升文化馆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文化馆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意义
        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为“非遗”保护和传承开拓了新思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意义重大。
        一是数据的存储和管理。以往非遗数据管理过于松散和混乱,数字化技术有助于实现“非遗”数据的科学化、规模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监测体系。数字化技术可以实时监控 “非遗”数据,了解和掌握非遗项目、传承人等监测评价情况, 建立起文化数据监测体系。
        三是利用网络系统,采用年轻人喜爱的方式,提高“非遗”数字化推广平台的互动性、趣味性、 和参与性,实现与参观者现场互动体验,让“非遗”转化为情 境化、可视化的数字文化形态,能够得到广泛的宣传和弘扬。 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创造条件。
        四是除了为非遗项目开展数字化采集,年事已高的老一辈非遗传承人也是数字化保护的重点对象。对进行技艺流程的抢救性记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让这些非遗技艺永远留存。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
        非遗的数字化保护是指采用数字化的采集、储存、处理、展示、传播等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我国最初开始利用数字化的技术,应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该技术经过多年不断的优化,促使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各地也广泛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如世博会中国馆的“镇馆之宝”动态版《清明上河图》、“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研究人员通过三维技术,把经过数字化处理的瑰宝呈现给世人,让世界各国叹为观止。通过长时间的大量研究,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方面,不断有新的突破,自 2010 年起,原文化部就提出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并将此纳入到“十二五”规划。特别是随着非遗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的开展全国10个省作为试点开始启用非遗的数字化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多创新性成就,切实推进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具体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国家 人、财、物上的支持,也需要各地区、各层面、各部门之间的通力配合,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入全面有序的开展,文化馆可采取以下策略。



        (一)培养和引进数字化技术人才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的核心工作由人来完成,要想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就必须依靠专业的优秀的数字化技术人才,文化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数字化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内部挖掘培养数字化技术人才。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可以从单位内部挖掘和培养对信息化技术、数字化技术有所了解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培养,使其成为文化馆中数字化技术方面的负责人。二是聘用优秀的数字化技术人才。我国很多高校开设有数字化技术专业,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可以广纳英才,向社会和高校招聘专业的数字化技术人才。这样能够保证招聘的人才马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服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外派工作人员参观学习。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可以外派优秀工作人员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做得十分优秀的单位参观学习,向他们学习成功的经验和方法,为自己的单位提供借鉴和帮助。人才是第一生产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有了数字化技术人才,才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做出贡献。
        (二)建立数字化文化馆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数字文化馆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虚拟与现实的交融,将更多的文化内容和非遗文化传递给人民群众,已经成为文化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首选。一方面,文化馆要丰富数字化文化馆的内容。文化馆要积极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频、音频和动画等多元化的内容建设,将多元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呈现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线上就可以了解到多种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文化馆要积极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文化馆与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单位要建立合作机制,实现非遗资源的整合,有效丰富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让人民群众通过数字化文化馆可以了解到更多的非遗知识。
        (三)设立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
        资金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关键,有了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文化馆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推进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的设立。一方面,通过设立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争取政府部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财政拨款,让政府文化部门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另一方面,通过设立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例如,吸引文化企业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中,让企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并与企业建立好良好的合作机制,实现互惠互利。
        (四)进行市场化开发利用
        数字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因此,在保持“非遗”特色的前提下,围绕生产性保护,对“非遗”进行一定程度的市场性开发,也是文化馆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一个创新性举措。如制作“非遗”动漫宣传片的衍生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等。既能拉近非遗文化与年轻一代的距离让更多年轻人学会欣赏古老艺术,对非遗产生浓厚兴趣,又能实现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综合效益和价值,使非遗的传承得到合理开发与利用。
参考文献:
[1]王天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0).
[2]汪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J].中国民族博览,2020(09).
[3]丁岩.吹响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时代号角[N].中国文化报,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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