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1/2/3   来源:《中国教师》2020年第17卷30期   作者:吴海燕
[导读] 长久以来,残疾人都被认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
        吴海燕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学校  528308
        摘要:长久以来,残疾人都被认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也没有受到人们的过多关注,这就导致他们在身心、教育上与普通人有所差距。在素质教育盛行的当下,如何做好对残疾人,尤其是智障儿童的教学研究显得尤为重要。而“送教上门”就是新时代下产生的一种教学方式,具体来说就是由教师将定制好的教学内容在学生的家中去施行并评估。“送教上门”对于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调查发现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送教上门”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对此下文对送教上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以促进“送教上门”工作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特殊教育;送教上门;问题;对策
引言
        送教上门是指教育部门或机构针对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重度与多重残疾儿童采取的一种补充教育模式;即教师及其他相关服务人员进入学生家庭;定期向送教对象提供教育与康复训练、开展家教指导、提供相关支持等服务;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也是残疾儿童、少年共享社会发展文明成果的具体体现。“送教上门”有效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程度。随着我国对特殊人群教育的重视,“送教上门”取得了很多有效的成果。但实践调查发现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送教上门”特殊教育的有效实施。因此详细分析我国“送教上门”特殊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策略具有积极的意义。
1“送教上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送教上门”对象选定程序不完善
        有效进行教学对象的选取是确保“送教上门”教学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因此针对送教对象的选择应把握一定的原则,确保送教对象满足“送教上门”要求,而且保证“送教上门”满足送教对象需求。但实践中发现我国存在“送教上门”对象选定程序不完善的问题。我国“送教上门”对象选取主要从是否在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及是否是障碍程度较重的特殊儿童两个方面进行选取。而且各个地区对于障碍程度较重的限定条件没有统一的标准。致使部分送教对象没有“送教上门”需求,一些有“送教上门”需求的对象没有得到送教,造成教学资源利用的浪费。
1.2对特殊儿童家长教育不足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针对特殊儿童的送教上门教育同时适应这个道理。毕竟送教上门教育由于教学资源投入有限,加之特殊儿童接受教育能力有限,仅仅通过有限的送教上门难以有效改善特殊儿童的教学现状。而学生的家长与学生长期接触,如能有效提高家长的特殊教育教学水平,让家长有效引导学生学习,可以让送教上门教学事半功倍。但我国特殊教育“送教上门”过程中对特殊儿童家长的教育十分落后。存在忽视家长教育重要性、缺乏有效家长教育方法等问题,从而影响“送教上门”的实际效果。
1.3送教老师对送教学生缺乏有效了解
        有效了解送教上门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如儿童的受教育水平、儿童的障碍情况等基本情况及儿童的家庭情况等,对于制定针对性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送教上门”主要是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选定送教对象后,组织教师进行送教,送教教师对特殊儿童情况了解有限。这就造成“送教上门”教学计划并不符合特殊儿童的实际需求,从而影响教学质量。
1.4送教教师队伍的建设不规范
        由于特殊儿童自身具有不同的特点,其需求也有很大的差异,有些需要获得普通知识教育,有些需要教师与之良好沟通,有些需要得到相应的医学帮助。当前我国“送教上门”模式中主要以特殊教育教师为主导,同时一些地区也会将普通教师和医生加入到送教队伍,但并没有明确的分工标准。这就致使教师队伍建设难以真正满足部分特殊儿童的实际需求,从而影响教学质量。
2优化“送教上门”模式的建议
2.1完善“送教上门”对象选定程序
        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和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送教上门”对象的选定程序,这些国家和地区采用家长申请,结合相关单位复审的原则选定送教对象。这种选定程序下,有需求的特殊儿童家庭会根据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从而有利于满足有送教需求的特殊儿童获得相应教育。相关单位采取一定的复审程序,将其中不符合送教条件对象筛除,保证送教教学资源合理分配。同时这种模式家长参与度更高,并且通过完善申请表格,可以保证教师有效获知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加强对特殊儿童的了解。
2.2制定“送教上门”的长效执行机制
        在选定送教对象后,应针对选定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送教计划。首先通过父母填写的申请表和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基本情况,然后根据收集的儿童情况制定送教计划,送教计划内容必须有效符合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同时满足特殊儿童的教学需求,需要做到“一人一案”。同时,还要注重对特殊儿童家长的“送教”,为特殊儿童家长开设包括康复训练技术、家庭养护知识、家长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课程,提高家长的特殊教育教学水平。送教教师根据送教计划组织送教并及时反馈和调整送教计划。以学期为单位展开送教,学期结束后进行复审,以确保后续送教内容。
2.3加强“送教上门”教师队伍建设
        送教队伍质量是“送教上门”的重要保证。在组建“送教上门”教师队伍时应充分统计分析特殊儿童的实际需求情况,据此有效合理配置“送教上门”教师人员,并对相应的人员进行明确分工。首先队伍建设中配备适当的评估人员,以有效评估特殊儿童的需求。根据评估结果,有知识需求学生可由普通教师进行送教,有康复需求学生可由医疗人员进行送教,由交流、沟通需求学生可由特殊教师送教,有综合需求的特殊学生由不同专业教师进行综合送教。
3“送教上门”的教学方法
3.1有教无类,坚持教育平等
        由于一些难以避免的缺陷,智障儿童在社会上一向是被人歧视的。

学习上也无法获得足够重视,导致难以跟上平常人的学习节奏。而在生活、学习上又困难重重,也无法体验到正常孩子的生活状态,这对他们而言是十分不公平且残酷的。因此教师在思考新型教育方式时就是要朝着“关注智障儿童教学”这个方向多探究,深入分析智障孩子们的内心,将他们看作是平常孩子来对待,努力做到平等教学。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不能仅仅关注智障儿童会什么,不会什么,这样敷衍了事的教学态度是不能促进智障儿童的学习的。虽然他们有着一些特殊性,但是教师还是要将他们看作是一个个普通孩子,课堂上要积极地教授给他们一些课外知识或是向他们提难度适当的问题,不要将他们的思想束缚在课堂之中。同时教师也要积极关注一些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将其中适合的部分融入自己的教学中去。另外,教师不能在心中对智障儿童“帖标签”,即将学生特殊作为教学效果不好的借口。虽然学生有特殊性,但是这正是教师存在的意义——努力帮助学生成才。当教学遇到难题时,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应该迎难而上,积极解决问题,而并不是找借口,敷衍了事。
3.2关注智障儿童心理问题,人性化教学
        教师的第二个注意点就是要关注到智障学生的心理问题。在日常学习中,智障儿童常常是班级中容易犯错、拖后腿的人,倘若教师不注意开导他们,长此以往这些孩子就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在教学中的具体表现为:上课常常默不作声,积极性低;从不参与课堂互动;学习态度消极,没有上进心等等。在这些心理问题的影响下,智障儿童不仅学习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严重阻碍了他们日后的发展。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尝试,利用多种教学方式来培养智障儿童对于学习的积极性。首先,从学习要求上来说,智障儿童的要求天生就比较低,过高的学习要求会严重打消智障儿童的学习积极性,因此教师在课上要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定夺。另一方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在教学时还要重视对于学生兴趣的培养。智障儿童是没有办法像普通孩子一样将注意力有效地集中在课堂上的,因此只有维持他们对课堂的兴趣才能保障教学效率。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各种教学器材或是小玩具来适时地勾起智障儿童的学习兴趣,从而将课堂效率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要做到人性化教学。智障儿童由于自身缺陷问题常常无法得到足够的关注与爱护,身心发展很可能出现问题,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就要关注到这一敏感的问题,将智障儿童看作是自己的孩子,毫不吝啬地对他们付出自己的爱和耐心,利用春风化雨般的教学氛围来给智障儿童营造一种温暖的学习氛围,从而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地成长。
3.3重视习惯的培养
        智障儿童在学习能力方面是先天不足的,诸如:课堂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能力低下、固执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到教师的教学,同时也严重阻碍学生的学习效率。另外,大部分的智障儿童都是受到家长的过分纵容,又或是过分轻视。这些不良的家庭环境就导致他们在学习时难以掌控自身情绪,波动很大。因此教师在“送教上门”的第一阶段就要从智障儿童的教育观念下手,首先培养起他们服从教师管理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教师展开接下来的教学步骤。倘若教师不注重这方面的引导,就极易导致智障儿童在教师过程中出现无故发怒、不服从管理、耍无赖等问题,严重影响教学效率。另一方面,虽然智障儿童与社会的接触不多,但是考虑到他们日后的生活,教师还是教会他们如何为人处世。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首先要以身作则,让学生意识到独立自主的重要性。首先教学时智障儿童的文具都应该让他们自己来准备,而不应由家长来处理;比如整理衣物、削铅笔等小事都要智障儿童自己来,教师应告诉家长不要插手。利用这种教学方式快速培养起智障儿童良好的自主意识,这对他们日后的学习、生活有巨大帮助。
        独立自主能力是一方面,但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才是重中之重。虽然智障儿童的心智不成熟,但是身为社会人,他们就必须要遵守社会的法律制度。在教学的过程中,假如孩子出现什么错误,教师必须严肃地指出来,不能因为“孩子还小”、“他们不懂事”等借口就敷衍了事。只有通过这种教学方式才能培养起学生良好的习惯和法律意识,保证他们日后能够正直地学习、生活,不会误入歧途。
3.4合理把控教学松紧程度,切勿溺爱学生
        在实际教学中,有很多教师因为学生自身是智障儿童的问题,在教学上没有抓紧,认为孩子本来就差没必要太严格,差不多就行。这种错误思想极易导致教师在教学时错误把控教学松紧程度,在本应该紧抓孩子学习的时候却放松了对他们学习的监督,间接似的智障儿童荒废了血液,因此教师们必须意识到这一点。虽然作为教师是要对学习,尤其是这些智力不健全的孩子要积极地付出自己的爱,但是凡事都要适度,溺爱这些学生给他们带来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另一方面,有些教师表面上是对智障儿童们付出了自己的爱,但是却没有合理的“爱”的技巧。实际教学中,教师要想合理把控教学松紧,首先就是要深入了解智障儿童的实际情况,从而改变教学策略。
        从父母的角度来说,他们常常认为自己的孩子先天智力不健全就已经很值得去爱护了,对于他们的要求一概满足,甚至明知是错误的还要为他们去达成。对于孩子来说,这种不理智的溺爱是完全错误的。倘若智障儿童益智长期处在这种衣食无忧的环境中,就会渐渐消磨他们对于生活的原有认识,转而会错误地为生活其实很简单,这对他们日后踏上社会、工作生活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自己无法学到足够多的生活技巧,同时也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因此教师“送教上门”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纠正父母的错误观点,科学地去培养自己的孩子;理性地爱护自己的孩子。在教学中,教师要严肃地要求家长不要过多地干涉自己的教学,同时也不要家长们对孩子犯的错过分宽容。孩子错了,教师就要指出并严厉批评。只有通过这种教学方式,智障儿童才能克服自身不足,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和生活技能。
4结束语
        各个地区应重视“送教上门”相关内容的优化,依据自身实际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进行改进,以有效保证“送教上门”机制的有效运转。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智障儿童受到了诸多先天条件的限制,但是只要教师在这些方面多做探究,真切地为学生考虑,就能有效克服教学中的各种难题。当然,仅仅通过本文介绍的几种方法是不够的,希望教师们能够在“送教上门”的过程中仔细观察、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为促进智障儿童身心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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