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探究

发表时间:2021/2/3   来源:《创新人才教育》2021年3月   作者:阎萌萌
[导读] 家庭暴力作为舆论热点话题一直被人们探讨。一个家庭的组建是甜蜜的,但家庭矛盾也随之发生,若家庭矛盾处理不善便极易产生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不仅使得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其心理也会留下不可抹去的创伤。

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阎萌萌

摘  要:家庭暴力作为舆论热点话题一直被人们探讨。一个家庭的组建是甜蜜的,但家庭矛盾也随之发生,若家庭矛盾处理不善便极易产生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不仅使得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其心理也会留下不可抹去的创伤。如何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免收家庭暴力的伤害,如何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笔者将从近几年的家庭暴力经典案例入手,指出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受害者种类,进而说明我国防止家庭暴力的困境和局限最后提出解决措施,为减少我国家庭暴力犯罪提出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   司法保护   弱势群体
        一、我国家庭暴力代表性事件
        (一)辽宁抚顺虐童案
        2020年5月,辽宁抚顺女童童童的姥姥接到闺女的电话称童童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在童童姥姥到达医院后,医护人员多次向童童姥姥暗示,怀疑童童身上的烫伤和骨折是被人虐待所致。后来童童告诉姥姥自己身上的伤是其母刘某和其母的男朋友陈某虐待导致的,陈某还威胁童童不许将情况告诉别人。童童母亲刘某在得知孩子姥姥知道了实情后向其发短信威胁,童童姥姥选择立即报警。警方在了解调查了事实后对刘某和陈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草根网红”拉姆被前夫纵火致死
        2020年9月14日晚,藏族“草根网红”拉姆在直播时被 前夫用汽油焚烧导致重度烧伤,由于伤势过重,拉姆于当月30日医治无效去世。拉姆的姐姐披露,男方在婚姻期间曾多次家暴拉姆,拉姆只有在被打的特别严重时才跟姐姐“诉苦”。
        根据世卫组织发布的报告,全球有30%的女性曾遭受过来自亲密伴侣的家暴行为,其中只有7%死亡女性选择了报警。全国妇联在2015年披露的数据显示: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其中一些人的结局甚至是死亡。
        二、家庭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不良嗜好引发家庭暴力
        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率。由于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容易使施暴人产生幻觉,进而在思想不理智的情况下做出不合理的行为。而赌博这一不良嗜好因为涉及家庭财产问题,处理不当便容易引起家庭内部矛盾,增加了家暴的概率。
        (二)司法保护薄弱
        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第一时间所能想到的求助方式便是报警,但由于家庭暴力问题较为复杂,公安机关并非当事人,在短时间内无法认识到案件的严重性,潜意识里又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本性思维,处理案件的态度较为消极;在检察机关处理家暴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受害者本人提供受到家暴的证据,而受害者本就是弱势一方,若提供证据不充足,检察院便无法认定事实证据充分,进而阻碍了受害人的维权之路。
        (三)法律意识淡薄
        自古以来我国便有夫为妇纲、男尊女卑的思想。


受这一思想的影响,人们缺乏法律保护意识,使得受害人底气不足。更多的受害人在受到家庭暴力后选择忍气吞声,不会选择报警或者向他人寻求帮助,更不会运用法律这一“武器”保护自己;当事人家属认为家暴作为“家丑”不可外扬,便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家暴事件的知情者缺乏法律意识认为其与家暴行为无关,便不愿“多管闲事”牵扯其中。
        三、家庭暴力犯罪的救济途径
        1.继续出台反家暴政策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在其中记载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仅包括成年人,还包括儿童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并且施暴人在家暴的同时还会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我国应及时更新相关法律,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来弥补法律漏洞完善法律体系。
        2.完善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应当发挥国家公权力的保障作用。但在过去,司法机关常常在处理有关婚姻家庭的案件中较为消极,这使得司法保障人权这一作用得不到真正的实现。因此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应细化司法流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成立专门的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思维的教育,提高法律素养,真正做到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3.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在家暴发生之时,相应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作用。在针对妇女的家暴案件中,妇女联合会应协助受害妇女收集证据,给予受害者信息与施暴者对抗;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社区应重视儿童权益的保护,在社区中开展反家暴的宣传讲座,提高父母和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对社区内的家庭建档立卡,对每一户家庭及时进行登记相信了解每个家庭的情况,以便发生家暴儿童事件时社区能够第一时间为受害儿童提供帮助或进行调解。
        4.提高公民反家暴意识
        提升家庭成员的反家暴意识刻不容缓。家庭成员中妇女、老人和小孩的受教育水平较低,不会运用现有的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出现了有法却不会用的情况。为此,国家或者社会组织应积极宣传《反家暴法》将法律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妇女、老人和儿童讲解。
        5.加强对儿童的保护
        儿童是国家和家庭的未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免收家暴痛苦,是当今社会的关注重点。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积极发挥监护人的作用,而不是打着“监护”的幌子,实施家暴的行为。若出现监护人滥用监护职权对被监护儿童实施过分的殴打行为和性侵害行为,法院等相关部门应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国家应继续出台相应的法律保护儿童权益,使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政府有关部门应设立儿童救助专项资金,为受家暴儿童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张丽娜.《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现状与反思.[J].2019
[2]王苏婧.家庭暴力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D].2018.
[3]陈璐.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的法律保障.[D].2018.
[4]于江飞.我国家庭暴力的法律防治问题研究.[D].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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