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晓婷
佛山市萌茵实验学校 广东省佛山市 528100
摘要:创新思维是一个人成长必备的基础素养,中小学生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教师自然需要对此予以重视。中小学英语教师在授课的时候,除了要进行知识传递外,还要尝试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促使其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本篇文章主要描述了中小学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方法,并通过相关案例展开说明。
关键词:英语教学;学生培养;创新思维
引言:对于英语教学而言,当前理应做出一定的创新。因此,教师在传递内容的过程中,就要思考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其思维模式得到强化,进而能够更好地投入到未来的学习活动中。
一、创设良好的氛围
(一)基本概念分析
中小学生自尊心很强,很怕自己在回答问题时出错,被教师批评或者被同学嘲笑。因此,教师就需要基于学生的这一想法,为其创设公平的氛围,对每个学生给予尊重,帮助所有学生消除内心的恐惧感,从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发言,逐步激发潜在的创新思维。
(二)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在对单词“nose”和“head”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就可以采取一边示范一边教学的模式,深入到学生群体之中,在说到“nose”时,可以摸一摸学生的鼻子,在说到“head”时,可以摸一摸学生的脑袋。如此就能让学生有一种亲切之感,觉得教师平易近人,十分和蔼,内心的焦虑感慢慢就消除了。之后,教师再将课堂交给学生,让其摸一摸自己的眼睛和嘴巴,思考这些器官如何用英语表达。通过这一模式,课堂氛围就会变得十分火热,学生们自然能够积极融入进来,自由思考,发散思维,逐步提升个人能力[1]。
二、开展各类活动
(一)基本概念分析
中小学生的知识水平有限,无法在课堂中记住大量知识。若强行灌输,不但无法保证效果,甚至有可能影响其兴趣。为此,教师就可以开展一些有趣的活动,以此激发学生们的积极性,让其更好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一般来说,最为常见的就是融入节奏感较强的英文歌曲的方式,由于这些歌曲朗朗上口,学生们很快就能记忆,因此能够有效完成学习任务。
(二)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在对于句型“May I…”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就可以为学生设计一个简单的示范:“May I ask you a question?What’s this in English?It’s a pencil……”由于英文歌曲有着很强的节奏感,学生们很快就能记忆,在完成句型掌握的同时,自身兴趣也被激发。之后,教师再将全班学生分成多个小组,让大家自主创编与“May I…”有关的情景,不同学生的想法完全不一样,设计的作品也完全不一样。如此一来,学生们的创新能力就会得到提升,进而为其发展带来了诸多帮助。
三、设计实践情境
(一)基本概念分析
中小学生十分喜欢模仿他人,很多时候,语言都是通过模仿完成学习。学生们在这一过程中,能够体会到许多快乐。因此,教师就要合理引导,使其思维不断创新。一般来说,最为有效的方法便是创设语言情境[2]。
(二)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在进行语法“Is this book yours”练习的时候,教师就可以对句型的情境模拟出来,拿起某名学生的书,主动向其提问。学生们看了之后,瞬间就明白了这一语句的含义以及表达语气,从而进行模仿,相互提问。之后,教师再让学生们以两人一组的方式,充分发挥想象力,基于这一语法,创设一个简单的情境,发展成一个完整的对话片段。学生们自主设计,自主表演,自然能够体会到其中的乐趣,进而使得自身综合水平得到提升。
四、创新教学评价
(一)基本概念分析
在英语教学的时候,科学评价是保证教学效果的重要基础。对每一名学生来说,都希望得到教师的认可。因此,教师就需要提高对评价的重视程度,不但要展现出鼓励的效果,而且还要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可以不但完善自我。
(二)具体案例分析
例如,在单元学习结束之后,教师就可以对学生们的学习情况展开评估。具体评估涉及多方面内容,除了作业完成情况以及课堂回答情况外,还可以将创新表演加入进去,以此考查学生们基于单元的知识点,能够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呈现。相比于传统模式,显然这一形式更有趣味性,对学生们有着很强的吸引力。为了获得教师的赞许,学生们就会想方设法证明自己。如此一来,学生们的整体表现就会提升,进而促进了个人发展[3]。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中小学英语教学的时候,教师理应在传递知识的同时,还要对其创新思维进行培养,引导其积极思考,促使其整体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如此一来,学生们就能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学习任务。
参考文献:
[1]章双林.中小学英语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J].新课程研究(下旬刊),2018,000(007):166-167.
[2]田甜.浅谈中小学英语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J].读写算(教师版):素质教育论坛,2018(16):50-50.
[3]郑野,孙明焱,金英,等.中小学英语教学中创新思维能力培养方式构建[C]//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研究科研成果集(第一卷).2017(12):00013-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