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某EPC项目案例浅谈造价咨询的几点感想

发表时间:2021/2/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仲海
[导读] 摘要:近年来,EPC总承包模式被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行,在这样的模式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及如何解决?本文笔者基于自身参与的某EPC项目案例就施工招标限价如何合理确定、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存在差异合同价款是否调整等问题,谈谈几点感想,如有不足,敬请斧正。
        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  213022
        摘要:近年来,EPC总承包模式被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行,在这样的模式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及如何解决?本文笔者基于自身参与的某EPC项目案例就施工招标限价如何合理确定、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存在差异合同价款是否调整等问题,谈谈几点感想,如有不足,敬请斧正。
        关键词:EPC项目招标限价、交付标准差异、功能调整增加设计费如何确定
        1 绪论
        EPC总承包模式是在当今发达国家内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我省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于2018年2月7日印发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导则》,用于指导、规范EPC项目的招投标行为。笔者参与的某EPC项目以此为依据进行了招投标,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施工限价如何合理确定、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存在差异合同价款是否调整等问题,笔者就此些问题谈谈一些自己的感想。
        2  案例背景
        某办公楼建筑面积40359M2(其中地上28926M2,地下11433M2),地下2层,地上20层。在扩大初步设计完成后,采用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具体要求。并参考以往同类型的项目以单方造价指数匡算了招标限价。为减少功能性描述不完善带来的争议,在招标文件中增加了交付标准章节,具体细化至建筑构件做法、装饰完成面材质要求及效果图、洁具的型号样式、安装系统主要的功能及相关参数,即除了主体结构满足规范验收要求以外的项目均做了具体而详细的书面约定。
 
        幕墙交付标准中立面效果图及主要材料要
        3施工招标限价如何合理确定
        3.1 案例项目中招标限价确定的方法
        案例项目中招标限价为14891.75万元,按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两部分进行分列,细化至各单位工程,将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的工程项目按单方造价进行测算,其单价参照以往同类型项目的结算价进行测算,并考虑了施工时间差异而引起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因素。(详见下表)
        案例项目招标限价分解表
        3.2 该方法存在的缺陷
        设计费、采购费用按上述方法进行测算一般与市场化价格差距不大。但施工费用因不同的设计图纸造成的造价差异较大,如同种材质的装饰材料,因其厚度、造型、细部节点等差异均可能引起造价上的不同。特别是不同设计方案其脚手架等措施费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如本案例项目每隔三层在不同位置设置了空中花园,空中花园层高高达到9米,外立面幕墙施工时只能重新搭设满堂脚手架(原外立面围护脚手架幕墙不能利用,吊篮也无法施工),仅重新搭设空中花园处满堂脚手架就增加了约30万元。所以按以往类似单方造价进行测算,难以准确、合理的测算出合理的限价。如果招标限价偏低,EPC项目总承包商在后续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势必会降低设计标准,或者想法设法的增加变更索赔,这就造成建设单位管理的难度加大,也不利于项目的正常推进。而如果招标限价偏高,又会造成EPC项目总承包商获得超额利润,这又与政府推行EPC以节约工程投资的出发点相背。
        3.3 解决的方法
        因招标时尚无具体的施工图纸,可按限额设计指标或以往类似项目的人工、材料单方含量,结合交付标准中建筑构件做法、装饰完成面的具体材质要求等功能性需求,编制模拟清单,按模拟清单编制预算价并参考市场化的让利幅度,这样测算出的施工招标限价可能更合理、准确。
        4 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部分做法存在差异,差异部分价款是否调整
        4.1 争议事项
        案例项目招标文件中交付标准约定玻璃幕墙的玻璃材质为6+1.14PVB+6(超白双银)LOW-E+12AR+8(高透光)无色透明,而EPC项目总承包商投标图纸中玻璃幕墙的玻璃材质为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签约合同附件交付标准中玻璃幕墙的玻璃材质与招标文件一致。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商定幕墙玻璃按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进行审图并按此进行施工,但差异部分价款是否调整存在争议。因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中幕墙玻璃材质不一致,经测算两者造价差异达110万元。
        一种观点为:交付标准为合同的附件,其效力应与合同一致,EPC项目中投标图纸应作为投标函的附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优先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所以合同价款对应的施工内容应为交付标准。因幕墙玻璃按6LOW-E+12A+6钢化中空玻璃进行施工,与合同价款要求的材质不一致,应扣除两者差异110万元。
        另一种观点为:幕墙玻璃材质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存在差异,此差异为功能性优化,中标单位按投标图纸进行报价,合同价款对应的施工内容应为投标图纸。现幕墙玻璃按投标图纸进行施工,其合同价款不应扣减。
        4.2 解决的方法
        因无EPC项目专用的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目前EPC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均参照传统的清单招标项目进行修改而得。合同通用条款的优先解释顺序是否适用,可能也会存在分歧。为避免该事项的发生,可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如中标人的投标图纸与招标文件中的交付标准存在差异,一律视为投标人响应了招标文件及交付标准,合同价款对应的施工内容应为交付标准”。
        5 因功能调整增加设计工作量,增加的设计费如何确定
        5.1 案例背景
        现行的设计费确定方法有两种,一种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工程造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另一种按市场化的单方造价进行计算,上述两种设计费的计算方法均按完整的设计内容进行确定。而因功能调整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是在原有设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局部优化调整,其增加的设计费如何合理、准确的计算无具体的方法,也无明确的依据,一般采用协商的方法解决。
        案例项目中因功能调整,建设单位要求对地下停车位的布局、厨房烟道位置、空中花园降板方案、局部房间布局等进行调整,造成设计工作量的增加。EPC承包商对该部分增加的设计工作量按专业划分,测算了不同专业增加设计工作量占原设计工作量的占比,再乘以市场化的各专业设计费,具体申报费用如下:
        建筑设计增加费=40359【建筑面积】*20【原设计费单价】*30%【增加工作量占比】
        =242154元
        结构设计增加费=40359【建筑面积】*20【原设计费单价】*20%【增加工作量占比】
        =161436元
        安装设计增加费=40359【建筑面积】*10【原设计费单价】*20%【增加工作量占比】
        =80718元
        因功能调整增加设计工作量合计增加费用为484308元。
        因为功能调整增加设计工作量的比例难以合理确定,如地下停车位布局调整而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占建筑、结构专业的总设计量的比例是10%还是5%,无法确定,也无相关的确定依据,所以只能采用协商解决,双方商定一个数额。
        5.2 解决的方法
        为减少增加的设计费如何确定的分歧,可参照13清单规范中计日工的规定,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增加“设计人员计日工”项目,单价可参照常州市设计院人员平均日工资,数量以签证的形式确定。
        6 EPC项目中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思路需进行转变
        EPC项目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其计价模式的改变,造成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思路同样需进行转变。在传统承包模式下,造价咨询的的方法是按施工图依照清单或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审核。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而言,参照物明确,计算规则清晰。而在EPC模式下造价审核变成按“约”结算,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重点不再是工程量和单价,而是合同约定的项目功能是否实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是否达到。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时应侧重于如下三个方面:一是 “有无”的审核,二是差异的审核,三是变更的审核。
        7 结束语
        上述为作者基于某EPC项目案例中施工招标限价如何合理确定、交付标准与投标图纸存在差异合同价款是否调整等问题引发的几点感想,受制于本人水平有限,如有理解偏差或不完整之处,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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