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别到一般

发表时间:2021/2/19   来源:《基础教育课程》2020年12月   作者:黄东元
[导读] 学习的过程,是一个认识新事物的过程,按照认识论的观点,就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它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到一般的规律.因此,在数学教学中,也应当按照这个规律去教学,尤其是数学新授课的教学,笔者结合这个认识规律提出了对于新授课教学的几点建议,希望能给广大数学教师一点启示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第六中学   黄东元   256600

摘要:学习的过程,是一个认识新事物的过程,按照认识论的观点,就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它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到一般的规律.因此,在数学教学中,也应当按照这个规律去教学,尤其是数学新授课的教学,笔者结合这个认识规律提出了对于新授课教学的几点建议,希望能给广大数学教师一点启示
关键词   认识论   认知冲突  
        [1]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


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论理.从认识过程的秩序说来,感觉经验是第一的东西.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主要是由个别到一般、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到深、由片面到全面,因此,在一堂新授课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前后联系(或类比)
        能进行联系的一定要和前面的进行联系,在心理学上称之为“建立联结”,如果实在没有联系,能进行类比也行,如果也不能进行类比,则只能通过大量实例进行归纳.
        二、认知冲突
        最好能创造一个情境(不一定非得是一个生活情境,也可以是数学情境),在学生心理上造成认知冲突,产生学习的紧迫感和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三、概念教学主要是归纳
        让学生通过大量实例,形成猜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发生一个质的飞跃,抓住事物的本质,进而归纳出概念,然后通过正例强化,反例辨析.
        四、公式、定理教学
        可以先猜想、后验证、再证明,也可以用演绎的办法直接推出.
        五、学以致用
        [2]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任何知识,不经过应用,便体现不出它的价值所在,学生也不容易记住,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
        六、能否类比、推广
        学完一个概念或公式、定理之后,看看能不能进行类比或推广.
        例如:从三角形到四边形,从三点共线到四点共圆.
        七、开放题、变式题
        1.开放题
        例如:(3x -y )(  ),填上什么能用平方差公式?
        2.变式
        数学研究的对象是结构,从不同的系统中抽象出来的共同结构.[3]盯住变化中不变的东西,能够帮助我们认清事物的本质.例如:正交变换、仿射变换、射影变换下的不变性或不变量是什么?在哲学上,追求在五彩缤纷的世界背后寻找哪些东西是永恒的!任何科学都关心变化中不变的东西,在变的背后,仍有不变的东西在支配着,这是科学与哲学的基本信念.追求一种永恒的东西乃是引人研究哲学的最根深蒂固的本能之一,罗素也说过:“数学是我们信仰永恒与严格的真理的主要根源”.
        例1.不看内角看外角:从多边形的内角和到外角和
        例2.在平移、轴对称、旋转、相似中:角度都不变,有的长度不变
        例3:余弦,不过是余角的正弦
        例4:从三点共线到三线共点
        例5:把已知和求证互换
        例6:把数换成字母会怎么样?(使问题一般化)
       [3]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新授课教学如果注意了这七个方面,便能够很好的认识新事物、学习新东西,完成从简单到复杂、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最终把握事物的本质.
参考文献
[1][2][4]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 第1卷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82-298
[3]张景中  数学家的眼光   【M】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2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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