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火灾成因及防范对策 曾金华

发表时间:2021/2/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7期   作者:曾金华
[导读] 摘要:目前预估全国有近2亿辆电动车,据初步了解电动车火灾已造成近300人死亡,电动自行车的外壳普遍采用塑料制品,一旦起火,塑料制品所产生的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目前预估全国有近2亿辆电动车,据初步了解电动车火灾已造成近300人死亡,电动自行车的外壳普遍采用塑料制品,一旦起火,塑料制品所产生的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杜绝电动车火灾,现将我所了解的情况,向大家介绍一下,仅供参考。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火灾;成因;防范
        一、电动车火灾成因
        (一)线路环节问题。
        1、线路受震动摩擦破损、线路过载发热或连接处氧化污染易发生短路;
        2、安装空气开关保险、保护装置等不符合要求,空气开关以及保险丝熔断后不及时更换,使其不具备短路保护功能,一旦线路过热不能自动断路导致热量聚集引发火灾。另外,使用过程中的颠簸、跌落、线路松动等致散热设施停止工作,充电器本身发热失控。不合格充电器缺乏过充电、过电流保护装置,蓄电池充满后不能转入涓流充电模式,而是继续保持大电流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极板腐蚀,引起线路起火或电池发热、释放易燃助燃气体发生爆炸。
        (二)电池环节问题。
        1、铅酸蓄电池因下列故障易导致发热起火:
        (1)铅酸蓄电池过充、过放致电池电解液失水过多形成热失控;
        (2)电池中违规加入含铁,锰,铜等杂质的电解液,电池自放电严重,引起充电电流过大;
        (3)电池内部有轻微短路。
        2、锂电池因过充、环境温度过高等原因,易产生胀气或高温释放易燃、助燃气体,导致电池自热爆炸或引燃其他物品。
        (三)改装环节问题。
        1、在改装或拆装过程中,为了提速、增加载重量,增加用电负荷,安装防盗、照明、音响等用电设施,擅自改装电机、电池等部件,擅自拆卸保护装置,擅自降低质量标准,选用的电线直径小、质量差,敷设未按照规定进行捆扎固定,致使电阻增大发热量从而引发火灾;
        2、电动车部分功能失灵后,采用的插接件质量低劣,插接件处未做防水防尘处理。使用不合格、不匹配的充电器、电池、电机、控制器等零配件,充电、行驶过程中电流、电压超过线路承受极限,导致线路过负荷引发火灾。
        3、电池在更换中采用翻新电池、低质量电池或为电池注入“山寨” 电解液。
        二、针对电动车火灾咨询相关部门的情况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火灾,特别针对电动车充电保护环节,我到工商、质监、交警、销售和维修等部门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
        一是工商和质监部门咨询情况。据悉质监部门每年国家发一批经费用于产品抽检,并没有抽检产品的具体明细。质监部门对销售电动车和电动车电池等环节的处罚按照相关程序和流程,需要权威性的检测结果作为处罚依据。据了解,对电动车产品进行送检,需要专项经费,同时需送到省外去检测,检测要3至6个月才出结果,无法实现产品质量即时监管。


        二是交通部门咨询情况。交通部门未要求对电动车进行检测,未针对电动车线路进行检查。对电动车是否购置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充电器等没有具体的执法依据和法律法规支撑。只能提醒和劝导,缺乏强制措施和办法。
        三是销售和维修企业对电动车防火常识掌握不足。笔者咨询了几家电动车销售和维修企业,企业负责人对电动车电池、充电中的注意事项、充电器的功能原理、哪些情况下会发生短路或火灾等内容不清楚,以及对电动车改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了解不全面。
        三、避免电动车火灾的措施和办法
        (一)从生产环节着手。
        要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车火灾问题,唯一而且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生产产品的材质上采用难燃无毒或不燃材料,包括电动车的零部件等也应采用难燃无毒或不燃材料。同时加强对销售、改装等环节的监控,严防易燃或可燃的零部件通过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流入市场。其次建立完整的回收机制,建议采用家电以旧换新的方式,及时消化现已流通的塑料外壳电动车。另外,不断研发和改进电动车充电技术,尽量缩短电动车充电时长,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动车在夜间充电的火灾危险性。
        (二)从管理层面着手。
        1、从政府层面上,《昆明市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条例》为整治“电动车”违法充电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但要解决电动车火灾的问题,需要建立多部门、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监管模式,及时修改电动车管理规定,制订相关规范和办法。同时从生产、销售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供操作性强、时效性强的质检、质监配套措施。
        2、物业管理层面上,在住宿小区、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安装带有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的充电装置。加强楼道安全管理,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室内;禁止将电动车停放在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室内。社区街道村委会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劝阻、制止居民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以及乱停乱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制订刚性措施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区域消防设施建设,对电动车停放点和充电点进行防火分割。
        (三)从消费者着手。
        1、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在购买时要求出具合格证。
        2、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勤检查常维护。一是购买电瓶车必须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还要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电瓶。二是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并选择合格的零部件;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三是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充电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充电,选择电压合适的插座,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过热引发火患,切忌将充电器放在车上进行充电,防止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再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四是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四)从宣传层面着手。
        一是利用大众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舆论氛围。二是通过张贴宣传广告,安全提示,告知用户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引导销售企业将电动车具有防漏电、短路、自动断电功的充电器作为购置电动自行车的附件。三是广泛宣传电动车在夜间充电的危险性,提升用户检查、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的能力。四是组织销售企业、维修人员、用户学习安全充电方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