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水利局 内蒙古巴彦淖尔 014400
摘要:通过对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工作的开展,深入农村一线入户走访,实地调研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的实际情况,找准农村饮水安全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引言: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根据国家扶贫开发系统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系统显示,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基本解决。按照现行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标准,全市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基本达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的重要指示,持续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以及“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发现、再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市水利局于2020年5-6月在全市7个旗县、区组织开展了县(市、区)水利部门三级联动达标复核工作。本次复核主要以大排查或其他方面检查发现的有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为重点,以农村饮水安全解决措施较为薄弱区域的贫困户为重点,以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采取分散供水的贫困户为重点,采取务实有效的方式,对安全饮水已经标注为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对标“体检”。复核贫困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是否真实达标、复核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认定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复核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的工程是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脱贫攻坚成效是否能长期巩固。通过本次达标复核,再次查找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1 实地调研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和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笔者全程参与了的市级抽查达标复核工作。按照现行农村饮水安全达标标准,严格按照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进行对标复核。同时,对饮水安全达标认定程序以及饮水安全政策宣传情况、饮水安全明白卡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按照“三个重点”原则从1区2县39个乡镇139个村共抽取了4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认真核查。实地调研了3处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和8处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详细了解了集中供水工程的“三个责任”(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同时,调研了市、县(区)、乡(镇)地方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核查了相关政策和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了工作开展的合法、合规、合理情况。
2 问题梳理
由于贫困户分布范围较大,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各有不同,有部分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还存在一些问题。从入户走访调研的数据资料分析来看,绝大部分集中供水用水户饮水安全基本达标,部分分散供水用水户饮水安全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加以整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贫困户的饮水水质还不达标,约占抽查总数的4%。主要原因有:①个别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监督管理欠规范,导致其私自将未经处理的原水直接供应至用水户,用水户反映水质不达标;②个别分散供水用水户饮水安全意识不强,在枯期水量不足时,自行临时抽用田间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威胁身体健康;③部分分散供水用水户水源选择不合理,导致其抽取的井水为苦咸水,含盐量较大;④部分分散供水用水户对水源保护不够重视,垃圾污水随意进入水井中,导致其饮用水受到污染。
(2)部分贫困户的饮水水量未达标,约占抽查总数的2%。
主要原因有:①部分分散供水(井水)用水户在枯水季节,尤其是干旱年份水量紧张,甚至出现短暂断水的极端情况;②个别集中供水用水户位于管网末端,由于管网配套不完善或超远距离供水等原因,存在经常断水的情况。
(3)部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监督管理还不规范,供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未建立健全,导致其供水保证率不高,存在水压不足或短暂缺水断水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还未完全履职到位,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责任还未落实到位。
(4)部分用水户的饮水安全达标认定程序欠规范,主要体现: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缺少定期的水质检测报告,无法提供水质达标的科学支撑材料;②部分贫困户安全饮水达标认定书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贫困户对自身的饮水安全是否达标不清楚;③部分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达标认定书未按相关要求单独出具,经县(市、区)、乡(镇)、村(社)和贫困户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而是采用“两不愁三保障”达标认定书代替。
(5)部分区县的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制作的用水户明白卡内容、规格不统一,发放也未实现全覆盖,没有较好地培养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也无法建立供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主要原因是乡镇和村社等基层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广大基层干部的安全饮水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3 意见及建议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发现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整改和解决:
(1)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乡镇和村社等基层组织都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饮水安全责任意识,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问责机制和供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同时,要树立让群众满意的思想,特别是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套用政策标准,要体现人文关怀,确保群众有水喝,有安全的水喝。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要从水源选取保护、制水处理、供水设施配套等方面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确保饮水安全。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老百姓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响应和运用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和措施,主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改善自身的饮水安全条件。
(3)针对部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监督管理不规范这一薄弱环节,应从建立健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开始抓起,严格落实供水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用水户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层层分解压实责任,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到制水供水等环节实时监控,并对出厂水和末端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水质检测,确保达标供水。
(4)针对分散供水户存在的问题,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症施策,精准把控,坚持能集中供水的绝不分散供水,“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根本途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新打或整修机井抽水、添置家用净水与储水设施等措施,解决其水质和水量不达标问题。各地在规划和建设时,要统筹考虑,农村饮水安全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规范统一农村饮水安全用水户明白卡的内容、规格,力求简单明了,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使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懂,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帮助,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让用水户明白卡切切实实地发挥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水价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J].杨振,李冰,路静. 农村实用技术.2019(05)
[2]秦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金晓琴.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17(06)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J].秦山茸. 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