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委党校
为了深入研究如何提升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本文以德州市为例,对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对策。
一、公共危机治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治理,是针对公共危机的一种控制与管理,它是指以政府为基本主体的,针对公共危机而实施的一系列包括资源、技术和手段在内的能够有效抑制其继续发展和扩散的过程。大多数情况下,当公共危机发生之后,政府承担着治理的责任,同时会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来进行危机所产生的影响的降低,并将危机消除,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其治理主体、责任划分、治理手段等很多层面上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表现。在治理主体方面,各级政府作为核屯、主体,具有在决策、协调、组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又包含着对公共危机治理的预防、评估乃至培训等重要工作。在责任划分方面,政府对于权力的解析从政治体系中的唯一局面转变为多元局面,从而造成了责任的划分和认定,政府可且织、引导其它的部门或组织来承担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具体环节和事项。在治理手段方面,公共危机治理强调手段的多元化应用,可谓是手段尽出来降低公共危机的破坏性和消极影响程度。
二、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对于公共危机方面意识仍然滞后
首先,德州市政府的公共危机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很长时间以来来,德州市政府的工作重点都集中在如何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而对公共危机的认知及预警意识培养都未加大力度,这直接导致了很多德州市政府官员没有足够的公共危机识别与判断能力,无法有效实现对公共危机的灵敏性感应,这是导致德州市公共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德州市部分政府官员的公共危机责任意识缺乏。作为承担着一定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重任的政府,其责任的体现是至关重要的,责任意识是影响政府官员能够完成好服务社会大众的基本因素之一。但是,目前德州市部分基层政府的官员在公共危机责任意识方面却明显缺失。
(二)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参与较弱
第一,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社会中的非营利组织无法有效与政府完成协作。德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性并未有充分的认识,二者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通;同时,德州市的非营利组织并未有良好的组织体系和协同体系,几乎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是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了他们与地方政府间的沟通效率非常低下。第二,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各级企业的应对能力非常有限。根据德州市近年来所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载体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州市内企业作为载体而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比例占据了80%以上。企业对于公共危机治理是起很关键作用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德州市企业不但缺乏对公共危机防范的意识,更缺乏对公共危机应对的能力,大多数企业对自己存在的公共危机隐患浑然不觉,即便在发生公共危机之后,也不具备应对能力,基本上难以将公共危机消除在未爆发阶段。
(三)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公众危机意识缺失
第一,公众自我危机意识较差。从德州市对其下辖多个县市区的公众危机意识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超过4成的被调查者没有任何对公共危机应对的意识,而超过7成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足够的公共危机应对知识和经验。第二,德州市政府在进行公共危机治理时缺乏对公众的有效组织。目前德州市政府在公共危机来临时缺乏对公众的有效组织,在面对公共危机时公众往往表现地非常无序,这也加大了公共危机治理的难度,还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媒体沟通不畅
从德州市多次治理公共危机过程能够发现,该市与当地一些主流媒体的沟通关系和渠道并不完善。首先,德州市政府在媒体的公关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德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发生往往采取遮之蔽之的态度,害怕公共危机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公众形象和公信力,尤其是当发生一些较为严重的公共危机时,地方政府通常会将关键性危机信息隐藏,防止这些信息的泄露造成公众的反感和恐慌。在这种意识指导下,德州市各级政府通常视各大媒体为虎狼猛兽,不允许其介入到公共危机事件的采访报道中去,从而断绝了公共危机信息传播的通道。其次,德州市各级政府和媒体沟通的渠道不畅通,德州市各级政府除了在某些公共危机事件治理过程中组织媒体的报道之外,在另外一些公共危机事件中,虽然实现了和媒体的沟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公共危机信息公开机制,使得德州市各级政府在和媒体沟通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滞后、报道内容片面甚至答非所问等问题,从而降低了公共危机信息传播的效率,也降低了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
三、德州市公共危机治理的对策
(一)强化公共危机意识。
一是德州市政府应该建立其对公共危机的敏锐洞察意识。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时刻保持有对公共危机的警惕认知,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预防危机、应对危机的意识与理念,保障各级政府能够在危机预防和预警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二是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转变其面对公共危机的态度。公共危机发生时,当务之急便是采取最合理最有效的手段来应对公共危机,而不应该对己经发生的公共危机讳莫如深。因此,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在面对发生的公共危机时,应有承担责任的魄力和治理危机的信心。
(二)増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
德州市各级政府应增强与社会组织的通力合作,特别是强化与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协同合作。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非营利组织和企业都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的领导、指挥,实现对政府主导治理行为的有效补充。从非营利组织的视角来讲,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强化对非营利组织的扶持,促进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其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多元协作奠定基础。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它作为公共危机产生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样也是公共危机的受害体之一。因此,将企业充分加入到公共危机的协同治理体系中來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这是德州市各级政府优化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三)有序引导公众的积极参与
首先,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强化公众的责任意识。责任感不仅是政府官员需要建立的,同时也是社会公众需要建立的,公众在逐步树立公共危机安全意识的同时,也应该建立其相应的责任意识,将有效参与到公共危机的治理过程作为自身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德州市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公众公共危机应对的培训演练。公共危机发生时,公众作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自身是否拥有较强的公共危机应对能力将直接影响到最终遭受伤害的程度,特别是在一些自然灾害发生时,公众个体如果拥有足够的危机应对能力,将能够有效降低伤亡。因此,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加强对公众应对危机能力的培训,并通过实战演练的方式来强化具体的技能。
(四)与各类媒体建立畅通合作关系
首先,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改变对各类媒体的公关态度。德州市各级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时,应充分认识到媒体在政府与社会沟通之间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意识到媒体在舆论传播过程中所能建立的最有效的通道。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德州市各级政府应该摒弃当前对于媒体完全监管的态度,应适当给予媒体新闻报道一些自由,不能让媒体只能秉承政府的意志来进行信息传播。其次,德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应和媒体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德州市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促进和媒体的良性互动,实现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关系。在这一方面,德州市各级政府可参考国内其它一些城市的做法。在公共危机信息发布时,不但有专口的公共危机事务发言人和媒体进行沟通,而且还建立专口的公共危机信息中也,通过多种形式实现政府和媒体之间的沟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