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
甘南县中医院 骨科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62100
【摘 要】目的:探讨选用外固定技术治疗骨折患儿的效果。方法:选取201 9年5月-2020年5月本院收治的50例闭合性骨折患儿按随机数字表分为两组,给予对照组(25例)患儿内固定治疗方式,给予观察组(25例)患儿外固定治疗方式,观察患者关节功能、疼痛度及并发症。结果: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关节功能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VAS评分与并发症总发生率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骨折患儿临床治疗中选用外固定技术进行治疗,可明显获得更理想治疗有效性,且并发症较低,值得推广。
【关键词】小儿骨折;外固定技术;应用价值;并发症
儿童期小儿骨骼相对较细小、脆弱,因此存在较高的骨折风险。而儿童期具有较强的成骨恢复力与自身内塑力,且其骨折断端的血液循环较为良好,因此,结合患儿实际病情给予科学有效的手术治疗方式有利于其快速康复。切开复位内固定法属于临床常规治疗方式,但因此种疗法创性较大,且并发症发生率高及术后患儿恢复缓慢等缺陷,严重影响患儿预后。外固定技术属于骨科临床治疗中较常使用的一种疗法,其适用范围较广,可用于治疗严重骨折、开放性骨折以及多发性骨折等众多病症[1]。本研究主要探讨骨折患儿临床治疗中选用外固定技术疗法的临床效果及价值,现做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50例于2019年5月-2020年5月进入本院接受治疗的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照组25例,其中:男性15例,女性10例;年龄:3~10岁,平均(6.7±2.7)岁;病程:0.6h~5.1d,平均(4.2±1.7)h;骨折类型:肱骨干骨折、尺桡骨双骨折、 胫腓骨骨折、股骨骨折依次为5例、6例、7例、7例。观察组25例,其中男性14例,女性11例;年龄:4~11岁,平均(6.2±2.4)岁;病程:0.7h~5.5d,平均(4.7±1.6)h;骨折类型:肱骨干骨折、尺桡骨双骨折、 胫腓骨骨折、股骨骨折依次为4例、7例、8例、6例。两组患儿性别、病程、年龄等人口统计学资料比较,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骨折临床诊断标准[2];②年龄均低于11岁;③家属已签署相关知情文件。排除标准:①伴有恶性肿瘤疾病者;②存在重要脏器(心、肾、肝等)严重功能不全者;③手术禁忌者;④存在神经系统疾病、认知障碍、精神性疾病,治疗依从性差者。
1.3方法
给予对照组患儿常规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方式。即取仰卧位, 给予上肢臂丛复合静吸麻醉, 下肢持续硬膜外复合静吸麻醉, 结合患儿骨折状况给予相应的手术治疗方案。
给予观察组患儿外固定治疗方式。根据患儿不同的骨折类型与部位,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①肱骨干骨折患儿:此种患儿不需强求端端对位,可允许有1~1.5 cm的重叠,各方向成角控制在15°~20°之间,但不可出现旋转移位, 仅需采用肩外展支具给予外固定;②尺桡骨双骨折:进行手法复位后,使用石膏托起前臂至中立位后给予固定;③胫腓骨骨折:进行手法复位后,使用长腿管型将膝关节屈曲至30°~40°后给予固定;④股骨骨折:针对初始短缩低于2 cm的稳定与不稳定的股骨干骨折患儿, 给予早期石膏裤进行固定;针对初始短缩超过2 cm或成角畸形大于30°的骨折患儿, 可先进行7~14 d的皮肤牵引, 待骨痂生长以后,再给予石膏裤进行固定。
1.4观察指标
①关节功能与疼痛度评估。采用Install关节功能评定量表对患儿治疗后的关节功能进行评估,满分为100分,分值越高表示关节功能越好;采用视觉模拟量表(VAS)评估术后患者疼痛程度,分值为0~10分,分数与疼痛度呈正比。②观察两组并发症发生情况。
1.5统计学方法
通过SPSS 22.0软件完成数据统计学分析,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以P<0.05表示。计数数据描述形式为百分率,比较行χ2检验;计量数据描述形式为标准差“±s”,比较行t检验。
2.结果
2.1两组关节功能、疼痛度及并发症比较
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关节功能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VAS评分与并发症总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后关节功能、VAS评分及并发症发生情况对比 (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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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讨论
小儿骨骼处于发育旺盛期,其骨折部位的血液循环与成骨性均较佳,通常情况下,骨折的恢复效果良好,对骨折复位无太高的要求,因此非手术手段是其首选疗法[3]。而常规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方式创性大、并发症多,其整体效果并不理想。
外固定技术具有操作简便、并发症少、恢复迅速等特点,其被广泛应用于小儿骨折的治疗。分析本研究结果可知,观察组术后关节功能评分、VAS评分及并发症均优于对照组(P<0.05),说明小儿骨折使用外固定技术进行治疗,可获得良好的疗效,其原因是:使用外固定技术实施复位与矫正时,不需切开患儿机体组织,对骨折血供破坏度较小,患者疼痛度较小;使用夹板等材料实施复位固定,符合生物学固定原则,固定技术稳定并可靠,不仅可达到骨折矫治要求,还可最大限度地将对患儿生长机制的影响度降至最低,可促使患儿术后快速恢复,提升其关节功能评分水平,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提升预后效果。
综上所述,骨折患儿临床治疗中选用外固定技术进行治疗,可提升关节功能评分水平,获得更理想的治疗有效性,且并发症较低。
【参考文献】
[1]严辉, 岳敏, 付玲. 外固定技术在小儿骨折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J]. 中国社区医师, 2019, 35(3):88-90.
[2]强波. 外固定技术对小儿骨折的治疗效果观察[J]. 临床研究, 2018, 26(12):57-58.
[3]张鹏, 于文晓. 探究骨科临床治疗中外固定器的应用以及效果[J]. 中国保健营养, 2018, 28(29):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