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浅析

发表时间:2021/3/1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0年20期   作者:周龙
[导读] 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危险源,有些危险源长期存在,但可能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还有一些危险源存在时间较短,但可能造成的危害相对很大。
        周龙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
 
        摘要: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危险源,有些危险源长期存在,但可能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还有一些危险源存在时间较短,但可能造成的危害相对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繁杂的工作中,认真辨析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损失的危险源,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其的安全管控上,从而降低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保障生产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
引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一直以来都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工程”)更是风险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究其原因,是因为危大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旦管控不到位,将会对许多家庭、企业乃至国家造成不可挽回严重后果。
        1 危大工程管控的重要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令),随后2018年5月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由此可见国家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危大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建筑工地忽视了细节问题,导致施工现场潜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排除,这就需要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细化与梳理,从而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2 危大工程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主体责任不落实
        首先,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里均有分析、辨识、指出风险源的责任,但是,具体实施前,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与之相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也就是说无论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能辨识重大危险源,最后的责任主体均由施工单位承担,从而可能出现前两家单位不履责的情况。
        此外,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个别施工单位采取无底线下浮控制价的策略,甚至将危大工程措施费下浮至低于成本价,项目中标后,为了谋取利润,在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为工程安全埋下了隐患。再加之某些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及相应防护措施费,由此更难以保证危大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
2.2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偏低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职业和岗位也变得多元化与精细化,高素质人才往往会避开“脏苦累”的一线施工作业,而去选择更佳舒适的设计、造价、监理等岗位,这就造成一些行业竞争力相对较低的从业人员涌向一线施工单位,再加之管理对象普遍为农民工,所以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管理水平很难有突破性的提高。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已进入信息爆炸的时代,不管是普通的技术方案,还是危大工程的专项方案,都可以在网络上随意查阅并下载。个别技术人员在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时,实际操作就是下载文档后更改项目名称,更无从谈起交底、检查与验收了。工人未收到相应技术人员的交底,便依照“以往经验”进行施工作业,为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2.3 实施过程监管不到位
        危大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主体包括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作为实施主体,通常以通过验收为主要目的,即使存在部分问题,也会避免返工或加大成本投入。

监理单位作为监管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危大工程的巡查与监督,但由于行业普遍存在的“吃住同体”的现状,导致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建设单位由于专业能力限制,通常会邀请第三方进行监测,监测单位的监测成果主要以监测点的测量数据为准,无法获得全面性的数据,且监测存在监测间隔周期,也无法获得实时数据。
3 强化危大工程管控的有效措施
3.1 责任主体协同分析风险源
        建筑工程处于开工准备阶段时,五方责任主体(包括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共同召开一次重大危险源分析会,根据已有的勘察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从以往实际操作经验角度出发,共同分析出本工程存在的危大工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编制专项方案后共同审核签字,针对方案的可行性承担连带的责任。
        另外,对于超危工程,则应该邀请该专业领域的专家或者提供专业咨询业务的公司参与重大危险源分析会,从专业领域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甚至优化原有的专项方案,力求提高安全性能,降低施工成本,节省作业时间等。
3.2 注重人员交底培训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对施工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进行方案交底,还应监督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不应长篇大论,理应化繁为简,采用表格或者数据形式为主。必要时,应采取样板先行的方式,使得实际施工人员切身处地的了解如何施工,施工完毕后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监理单位作为监督第一责任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当针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之相对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所有的监理人员进行细则交底,交底内容理应类同技术交底,再加上相应的检查办法与检查标准。
        另外,各单位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与实操体验,使得广大员工充分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并有效利用到实际中去。
3.3 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五方责任主体(包括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共同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在危大工程开始实施前,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巡查计划。危大工程正式实施后,相关单位应根据巡查计划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巡查,就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施工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情节严重的,应下发局部停工通知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此外,对于超危工程,还应邀请参与论证的专家组人员前来现场指导检查,一方面专家组经常参与超危工程的方案论证,理论知识非常丰富。另一方面,大部分专家也身兼企业要职,现场实际操作也可以给出指导性的意见。
        结语
        危大工程管控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在做好当下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展望未来。如今,国内建筑业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许多行业新技术应用及网络信息化手段不断涌现,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安全措施,这也指明了行业发展的方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建筑行业能够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机械化,使得建筑既美观又安全,真正的实现“建筑艺术”这项宏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Z]. 2018-3-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Z]. 2018-5-17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Z].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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