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对传统认识论的发展研究

发表时间:2021/3/2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0年11月第31期   作者:李英宏
[导读] 人类的认识具有时代性。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人类的实践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人类的认识也呈现出了新的时代性特征。
        李英宏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610213
        摘 要:人类的认识具有时代性。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人类的实践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人类的认识也呈现出了新的时代性特征。作为人类认识的反思性理论,认识论也应该在其理论形态中自觉体现这些新变化、新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人类的认识以指导人类新的伟大实践。
关键词:信息、信息化、认识论、发展
        一、信息化使认识主体的效能得以提升
        在传统的非信息化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就是指那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实际地运用一定的物质工具和精神手段去认识客观对象的人。而在信息化的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已变为“人—机—网”主体系统。其中,人类主体是社会地、历史地形成的,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计算机和网络则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类思维器官及其效能的“延伸”和“补充”;人类主体是真正的施动者和能动者,是本来意义上的主体,而计算机和网络则是功能意义上相对独立的主体;人类主体是真正的智能主体,他们具有人类社会实践所赋予的认知结构和认识能力,而计算机和网络则只是一个人造符号处理机或信息处理机,它们只能对以“比特”形式存在的信息和知识进行处理,却不能真正“理解”这些知识和信息的内容与意义;人类主体是社会存在物,遵循着社会运动的规律,而计算机和网络则是由电子元件和线路组成的机械存在物,它们遵循着机械运动和物理运动的规律。
        正是由于“人—机—网”主体系统的形成,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效率获得极大提升。一方面,人类主体对客体信息的感知能力得以提升。“由于受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任何历史阶段上的人类对外部事物的感知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1]计算机和网络的感知、识别能力,极大地增强了人类主体对外部信息的感知能力;另一方面,主体加工和处理信息的效率得以加强。计算机的最大功能之一就是加工处理信息。只要人类给它输入一定信息内容,并编好算法,它就能按照人类的指令自动地快速加工和处理信息。[2]
        二、信息化使认识客体的范围得以扩展
        在传统的非信息化认识活动中,认识客体是指那些进入人类认识领域并成为主体认识对象的客观现实;而在信息化的认识活动中,认识客体除了现实客体外,又增添了虚拟客体。 其中,虚拟客体决不是人们主观幻想的,而是人们可以真实感触到并与人类主体发生互动的客观存在,但是这种客观存在并不是在现实世界中由原子所构成的物质实体,而是由“比特”所构成的信息存在物。虚拟客体以现实客体为原型,是在人们充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而合乎规律地建构起来的数学化模拟,它以认识和改造现实客体为目的。
        计算机和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使人类的认识范围得以扩展。从广度上看,从宏观的宇宙天体到微观的基本粒子,从无机的矿物质到有机的生命体,从远古的生命探源到未来的星际探测……很多很多人类以往无法认识的客体都广泛而深入地进入到了人们的认识范围,成为人类现实的认识客观;从深度上讲,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又使人类的认识范围无限深入。

比如,虽然在计算机出现之前,人们也从哲学和心理学角度对人类的思维等内在精神客体进行研究,但却很难真正揭示思维的全部本质和内在机制,而“有了电子计算机,思维世界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人们不再肯定地认为思维活动仅能由人的大脑承担,因为电子计算机被看作人造的能表现智能的仪器。至少在原则上具有大脑的部分功能,并且在实践中极大地改善了人脑的工作效率和效能”[3] 。
        
        三、信息化使认识中介的内涵得以丰富
        在传统的非信息化认识活动中,认识的中介系统一般包括工具系统和操作工具的方法系统,而随着信息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仅仅有主客体间以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为中介的相互作用,认识实际上还不会发生。只有主客体信息的双向流动,才能使认识现实地发生和进行。”[4]所以,在信息化认识的中介系统中,除了计算机和网络外,还应该包括信息。  
        从信息的哲学本质看,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意识,而是客体的属性、关系和意义的表征。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观念性把握,主体的生理结构和认知结构所选择、接收、加工和处理的,只是来自客体的信息,而不是客体本身;主体所取得的认识结果或知识,也不是客体本身,而是客体信息的转化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息”才是联系主客体的中介系统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从信息的认识功能看,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所运用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只是信息传递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而在这些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的基础上所发生的信息传递才是联系主体和客体的真正桥梁或纽带。
        
        四、信息化使人类认识的本质得以深化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认识的本质就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但“客体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头脑中的观念的映象,客体依然在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但是,在我们的意识、观念、思维中,确实包含有关于客体的内容。那么,这种关于客体的内容究竟是以什么形式进入和存在于主体的意识、观念、思维中呢?”[5]信息科学的发展就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按照信息科学的观点,人的认识过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信息的交换。客体以信息的形式进入主体的大脑,而人脑则通过这种信息形式来把握客体的结构、属性和关系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认识活动的实质,就是以主客体的信息交流为基础,以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为本质内容的反映过程。其中,主体是信息的收集者和加工者;客体是信息的发出者;中介则是主体用来收集、加工和操作客体信息的方法和手段。认识活动就是主客体之间的信息交流过程,最终是要把客体信息改造成为人所能理解和解读的认识形式。
        总之,由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在信息产业发达和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人类的认识已经基本实现了信息化,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信息化认识,使得现实的认识主体获得了强大的认识手段,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同时也扩大了认识客体的深度和广度,为我们在更加深刻的意义上揭示认识的本质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周卓.《论社会信息化时代人的主体性的发展》[J] .《沧桑》,2011(4):15
[2] 郭湛著.《人活动的效率》[M] .北京:中国出版社,1999:54—56
[3] 李淮春等著.《思维世界导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549
[4] 杨富斌.《认识的中介系统新解》[J] .《哲学动态》,2000(1):26
[5] 夏甄陶.《认识论引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93.
 
作者简介
李英宏(1977.5--)武警警官学院政治工作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副教授,一直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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