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及拆迁档案的管理方法研究参考

发表时间:2021/3/3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0年19期   作者:孙丽秋
[导读] 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更好地在城市地区和功能区进行规划
        孙丽秋
        克东县房屋征收中心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64800
        摘要: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更好地在城市地区和功能区进行规划,我国房屋征收的活动越来越多。在此过程中,需要对房屋征收,安置和拆迁案件进行赔偿,以作为支持和保证。同时,赔偿机构必须充分遵守中立损害赔偿原则,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它可以有效解决补偿安置的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看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因此,在进行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时,有必要充分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档案工作和支持提供依据。
关键词:房屋征收补偿   档案管理  方法研究
一、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和拆迁案件管理的重要性
        1.1因为搬迁,赔偿,住房和拆迁案件是在相关活动之后形成的文件,如文本,照片,音频等,实际上,这类案件是区域案例具有良好的历史性和独创性,可以充分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规划,对于城市社会格局的发展和变化也具有积极意义。首先,拆迁,破坏,安置和拆迁记录可以清楚地记录区域内的建筑变化,这对于研究城市的发展历史非常有用。其次,这也具有经济意义。政府及其下属单位将在将来补偿房主,实施安置房福利的重要依据。最后,案件管理还可以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的主导地位。例如,案例信息可以充分反映房主的就业状况和经济状况,鉴于适合于促进我们社会协调发展的实际情况,这适合于政府合理执行补偿的情况[1]。
        1.2房屋所有权和安置及拆迁案件管理的重要性。房屋所有权和安置及拆迁案件管理的重要性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可以用作城市发展历史的证据。文件管理基本上是历史记录。这可以反映没收前后房屋的形状和发展。具有很强的录音能力。有效地综合管理拆迁房屋后在搬迁,补偿,安置和处理拆迁各类案件后还可以有效调和各种新的经济社会利益,包括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模式,拆除非法使用建筑物,土地使用开发资金储备和房屋转让土地成本,这些都可能会导致各种纠纷和矛盾。降低社会经济效益。房屋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和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监督管理也同样可以直接用作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由于房主拆迁,赔偿,住房和房屋拆迁费等案件与维护房主的切身经济利益密切息息相关,因此对拆迁案件相关数据的分析科学合理性和管理性也可以为房地产经纪管理机构及时提供保证房主切身权益完全合法性的事实证明。对于加强家庭环境保护很有用。依法进行处置,赔偿和修复破坏的经济能力。
二.优化改善国有土地上公用房屋的购置征收和征地补偿实施途径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机构部门应密切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注重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对国内外循序渐进经济发展政策理念的深入学习和研究借鉴,切实优化改善有关国有公用房屋的土地购置和征收补偿。土地以及其他国有土地的进一步使用推广有效地直接促进了居民购房的正常顺利发展,财产税的补偿使用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着手:
2.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城市征收补偿标准和征地补偿制度标准。首先,我国不同地区城市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不一样,应该研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征收的补偿标准。建立年度征收住房补偿金的标准具体可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征收住房补偿略高于新建二手房的征收标准。?好处之一是它的补偿请求是全面的,并完全符合中国公民的实际补偿请求意愿。缺点之一是必须严格执行保证土地科学正确征收的征地补偿额度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多数中国城市;第二个政策方面,征收住房补偿切实完全依据城市二手房的征收标准,好处应该是补偿标准明确、实际操作中不易因此引发利益冲突,不足之处应该是城市要争取得到大量的可调换商品房源的有力政策保障,该种标准适用于城市可大量置换商品房源多的一线城市;第三个政策方面,征收住房补偿切实依据城市新建首套商品房征收标准,好处应该是征收补偿项目标准相对高,不足之处应该是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成本,该种标准适用于城市建设资金趋近基本饱和,征收补偿项目相对少的一线城市。其次,对于同一座省会城市而言,应当充分结合各个行政区域实际条件共同建立一套科学的城市征收土地补偿制度标准。以长沙市为题举例,城市及其周边区域新建一套商品性住房价格估值相较于被限制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可能要普遍明显偏高,并且,商品房评估价值愈来越高的城市区域,被限制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评估合格价值与城市周边新建商品房评估价格价值相差便可能会愈来越大。结合各地相关城市研究来说,被土地征收人的房屋土地价值是否会直接受到诸多客观因素性的影响,诸如土地房屋结构、周边公共设施、交通条件等,因而在研究建立同一试点城市土地房屋价值征收救助补偿奖励标准库的过程中,还认为应当充分结合各地相关城市差异,科学合理地为其提供房屋相应的征收补助、奖励。最后,各个类型城市由于地理位置方位、环境条件特征不尽相同,因而还认为应当正确处理好城市补偿规划内容的巨大差异性。例如,北方一线城市被补偿征收住宅房屋通常取暖装置上设有室内取暖补偿设施,在补偿评估征收房屋室内取暖补偿设施过程中,应当将该设施部分补偿内容直接纳入房屋进一步补偿评估范围。
2.2构建一套科学完备的居民房屋使用评估管理机制。首先,对被房屋征收产权人在进行房屋使用评估过程中的评价委托人及其身份也应予以有效确认。征收产权主体在开展房屋房价评估时往往拥有两个双重身份,一个人只是特定征收房屋房价评估管理合同的产权当事人,一个人则是特定房屋房价评估管理机构的房产监管人,在具有双重身份的规定前提下对其开展的特定房屋房价评估,显然已经使被特定征收产权人主体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对待。因而,应当对被确定征收用地人在进行房屋使用评估过程中的评价委托人及其身份进行予以有效确立。为了逐步提高我国房屋造价评估代理机构的有效法律认识,使其明确被房屋征收者本人在我国房屋造价评估中的重要性,避免不同角色之间利益相互失衡,要进一步研究明确被房屋征收者本人在我国房屋造价评估机构合同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主体角色。尽可能多的缩减土地行政补偿干预,可有效大大提升被用地征收产权人对国有房屋使用评估管理结构的法律认同度、接受度,进一步有效防止因为行政补偿不公而可能引发的各种利益冲突纠纷。其次,健全居民房屋使用评估法和异议诉讼救济处理方式。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稳定性基本需求及地区房屋建筑评估鉴定行业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的实际需求,可以先尝试在居民所在行政地区所有房屋建筑评估鉴定行业中重新组建地区房屋建筑评估行业专家鉴定委员会,对不完全认同房屋评估鉴定结果的具体情况,被房屋征收产权人政府可直接提出鉴定申请,然后通过地区房屋建筑评估行业专家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依托法定司法程序以暴力实现损害救济补偿是依法维护我国公民集体合法权益的一条重要有效途径,因而住宅房屋使用评估经由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后的结果最终并非一定是最终的。如果买卖双方对相关鉴定审查结果提出有任何异议,双方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再进一步对双方鉴定审查结果进行开展全面监督审查,?做出最终鉴定裁决。
2.3引入系统信息化补偿管理手段,提高土地补偿管理透明度及管理规范制定补偿管理标准目前我国实行房屋土地征收与管理补偿依旧仍然处在行业发展初级阶段,?伴随当前我国房屋信息基础技术的快速进步发展及房屋征收土地管理补偿系统实施信息化的不断逐步发展成熟,众多试点城市、地区纷纷深入探索如何有效推进我国房屋土地征收管理补偿与系统信息化管理技术的有效紧密结合。例如,由南京市开始推行投入运用的"E路平安征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在制定房屋补偿征收土地补偿相关工作管理规范、公开化土地征收、模块化征收管理等工作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技术管理指导成效,?并且在有效解决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突出矛盾问题、开展好征收风险综合防控等工作方面也都起到了十分有效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柳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06):249-251。
[2]赵晓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6,13(17):238-239。
[3]王凯,韩绪超,刘步楼,杨金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研[J].法制博览,2018,11(06):
140-142。
[4]刘芳圣,王玥,李岩,世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现状调查——基于全国43个城市的调研[J].中国房地产,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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