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镇江内河小轮业的发展

发表时间:2021/3/4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2期   作者:杨涛
[导读] 有清一代,东南各省漕赋绝大部分需由京杭大运河输入京师。镇江襟江带河

        杨涛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  江苏南京210006
        摘要:有清一代,东南各省漕赋绝大部分需由京杭大运河输入京师。镇江襟江带河,是大运河江南段的首站,水运条件优越。加之1861即根据《天津条约》开埠,故在晚清不算短的时间内,镇江是运河沿线为数不多通商口岸,其商业、交通地位均十分重要。有鉴于此,招商局在1873年首次设立分局时,就有镇江分局。但当时镇江分局所管理的系航海及长江干线大轮,仅停靠各通商口岸,对于广大运河沿线的“内地”并未涉及。此后,随着内忧外患的加深和民族资本的成长,镇江内河小轮运营逐步发展,最终“成为溯江而上的一个沿江内港轮船航运中心”。[1]438本文拟从相关档案史料及当时报道出发,梳理这一过程的大致脉络。
关键词:内河小轮;整合发展;挂旗之争
一、内河小轮的初创
        近代伊始,清政府从维持统治的角度出发,担心轮船进入内地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导致民变,故对此长期持反对态度。早在太平天国失败后不久,列强就向当时的两江总督曾国藩提出内河行轮的要求,曾氏在斟酌后以“华人行之,以豪强而占小民之利;洋人行之,以外国而夺内地之利”为由拒绝。1888年,英国图谋开辟西江航线,两广总督张之洞也札批:“民情难拂为第一义,饷源难弃为第二义,此事断无办法。”到1891年时清政府再次就发展内河小轮征询意见,两江总督刘坤一明确上奏千余言,以有碍民生、国课、地方三大论点,要求严禁。[2]1390~1393
        但晚清列强的步步进逼,使清政府无法维持现状。1895年签订的《马关条约》规定日本轮船能“从上海驶进吴淞口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附搭行客,装运货物。[3]616这直接打破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外国轮船不得驶入长江以外内河的惯例。此后列强群起效尤,西江、松花江等航线相继开辟。至1898年,英国驻华公使提出“开放内地航行于外国船只”的要求,清政府只得接受。庚子议和时,列强复迫使清政府修改《通商行船条约》,将中国内河航行权攫夺殆尽。[1]233
        这些经济侵略激起了当时国内有识之士自行兴办近代实业的热情,各界纷纷要求清政府解除限制华商自办近代企业的禁令,“公车上书”中便提出“机器厂可兴作业,小轮舟可便通达”[4]119的主张。清政府在反复权衡后决定开放,于是“华商轮船航运业也从1895年起,开始作为合法的商业轮船企业在各地逐步地先后兴办起来。”[1]325
        镇江民间内河小轮的创始,目前最早见诸文字的是在1896年。最初设想为“往来江宁、苏州、清江”,经禀请署两江总督张之洞批准,由前礼科给事中丁某总办,并指定镇江海关负责管理。但各绅董在募股多少、造船数量上意见分歧,为此镇江关道特发晓谕,正告绅董“会议办法,合具禀词,交由丁绅核明,送道转详,勿再彼此歧禀,致多延误。”[5]1896.4.11后经过两年多的筹备,立生洋行最终成立,于1898年6月“第一艘轮拖离本口驶往清江浦及扬州”。[2]1112
        由于大运河是当时中国最重要的南北水道,镇江、扬州、清江浦航线又联通江浙皖豫数省,江北客货大都在此中转,故该线小轮兴办之初即竞争激烈。首先出现的立生洋行总号设在镇江英商麦边洋行,到11月因撞沉民船,先暂停镇清线,次年9月又将镇苏线让归福嘉公司,全部停业。不久,四维内河轮船公司成立,但年底亦亏折重组。和丰小轮公司与四维公司同时开业,其以4只小轮航行镇清线,1只小轮航行仙女庙、兴化一带,1只小轮航行镇江以西长江各小港,亦因亏折过多,于1899年春停航,此后多次改组,时开时停。1898年8月又有顺昌和记洋行出现,初仅航行扬镇段,月开8班,11月间延航至清江浦,12月再开六合、南京航线,一时甚为活跃。但不久也因竞争亏折,兼又撞沉盐船,多次停航,于1900年4月改组为顺昌源记。此外在镇江设立的小轮公司尚有永兴轮局(又名利兴永)、宝运轮船公司、义昌公司及福利公司等,统计“竞航此线者不下十家,约共有轮船三四十只”。[6]63
        随着竞争的激烈及创办初期的运力过剩,各家“互相减价招徕,照原定之数九折八折不等,恐难免折阅之虞。”但仍不断有新的小轮公司出现:“丰和洋行另备一轮船,名曰新燕,专来往仙女庙、樊汶、兴化一带。”各公司在竞争的同时,也进行一些合作,“四维、立生、丰和三公司合备一小轮,名曰武陵,专来往扬镇两埠,以分顺昌和记之利权”。此外,各公司还试图开辟货运市场:
        向来落花生、桃、枣各货均由民船装送,近日丰和小轮局在清江浦开设货栈,凡镇江各商在浦来往贩运各货者,特备仁济轮船装载包送,水脚相宜,亦招揽贸易之一法。[7]1898.9
        镇江海关在1898年度《华洋贸易情形论略》中就镇江内河小轮业创办情况记道:
        事当创始,设局甚多,所作之贸易亦只船中载客及拖带载客之船而已。该各小轮于半年内载客能至八万人,其贸易不为不旺。惟设局既多,各商又纷纷置备船只,争先恐后,章程亦未能划一,以致各局大半受亏,现在类多停止。[8]28·162
二、整合发展
        经过初期的粗放式生长,镇江内河小轮业很快就出现了一次洗牌,比较典型的是1898年底倒闭的四维公司。报道称:
        本埠小轮公司开设以来,贬价竞利,亏折闭歇者不少。惟丰和与四维二家,尚可勉力支持。昨闻四维公司入股诸君,大半辞退。现已另纠新股,公举汪姓经理其事,备船五艘专来往清江浦、扬州两埠,拟易四维二字为施维云。……四维小轮公司开设以来,亏累殊甚,所欠煤厂及水手工食,约有洋银千余元。前月二十七日局中伙友逃避一空。[7]1899.1.15
        此后,镇江内河航运业继续发展,开始出现较有规模的公司。
        1899年,上海戴生昌轮船局在镇江设立分支机构,陆续开辟苏镇线、镇清线。泰昌轮船局亦于是年入驻镇江,开航上海、苏州、湖州、清江浦等处。同年,“又有瑞丰轮船公司、丰源康公司、立丰公司及鸿安嘉纪公司等先后设立,分别航行镇江至南京、瓜洲、苏、常、无锡及江阴等处”。1900年,瑞丰轮船公司“租得湖南开济公司的永清、永吉两轮,装货搭客与大轮无异,更将航线延长至安徽芜湖、大通等处”,[1]331实现了跨省航运。
        1901年,“浙江巡抚函令招商局接收利用小轮总局,派镇江局董朱冯寿估价盘购,定资本四十万两,由局拨股五万两,举陈猷、严莹、唐德熙为董事,成立内河招商局”,俗称“小招商局”。

其总部设于上海,在苏州、湖州、嘉兴、常州、无锡、镇江、扬州等处设立分公司,“以谋抵制外轮,挽回内河航权”。由于业务精熟、实力雄厚,内河招商局镇江分局很快就称雄镇江内河小轮业。1906年又“添开淮北内河轮船,专走清江以上扬庄众兴、淤口、宿迁完河、窑湾等埠”。[6]64
        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镇江内河小轮业逐渐形成了招商局、戴生昌、大东三家做大的局面,时呼为“三公司”。为了垄断市场,三公司进行了联合:
        长江大轮如招商、怡和、太古三公司本订有合同,无论生意多寡,如有盈余皆同享利益,如有亏拆亦均分之。现闻招商小轮亦仿此法,已联合日商戴生昌、大东两公司订立向盟之约,因之向为小轮揽客之野鸡今竟无所用之,可以不禁而自绝矣。[5]1906.9.3
        至次年10月,其他小轮公司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挤。报载:
        镇郡顺昌、和济、丰利各小轮局,初拟与招商、大东、戴生昌三公司争利,现因亏本甚巨,相继歇业,此后三公司可独揽利权矣。[5]1907.10.23
        到1907年,随着风气日开,原先的内地县镇也逐渐有了组织小轮公司营利的设想。当时丹阳、金坛、溧阳三县就由商会出面申报:
        阳坛溧三县僻处内地,转输货物仅恃民船,兹同人集议招股四千元,以五元为一股共招足八百股,暂行租小轮行驶丹阳至金坛、金坛至溧阳之东坝一带,由三邑分会订立合同,遵照部定有限公司章程,先行试办,拟名为三益小轮有限公司。嗣后如能发达,拟由丹阳至镇江、溧阳、常州、无锡以为扩充地步。[5]1907.10.12
三、挂旗之争
        必须指出的是,清政府对于华资经营内河小轮是无可奈何地同意,故起初基本是采取放任不管态度的。因此早期的大多数华商小轮公司纷纷购挂洋旗,冒用洋商名号。就镇江内河小轮业而言,最早设立的立生洋行,即挂英商旗号。丰和小轮公司、顺昌和记轮局、宝运轮船公司,同样挂英商旗号。四维内河轮船公司、泰昌生记轮船公司、义昌公司,挂美商旗号。永兴轮局(又名利兴永),挂法商旗号。戴生昌轮船局自1897年起,即多次以抵押给怡和、祥生等洋商的名义挂外商牌号,到1903年其主戴玉书更是入籍当时日据的台湾,堂而皇之地成了日商。据《交通史·航政编》载:
        海禁大开之后,轮舶繁多,……沿江一带洋商采办土货,运销洋货,使华民船只悬挂洋旗,在就近海关请领三联单,出入内地,沿途厘卡照单放行,从无留难。华船见悬挂洋旗之便利,纷纷趋就洋商,请求旗照。就镇江至淮河一带约计,悬挂洋旗之船几及二千余艘。[9]1334
        而悬挂洋旗带来的种种纠纷,报界也多有报道:
        镇江顺昌小轮公司设码头于扬州历有年所,现大东忽向顺昌码头之原业主加价租赁,顺昌不甘退让,乃投禀江都县朱大令撤去顺昌牌号,顺昌亦借挂英旗,已请英领事出场争论。
        镇江戴生昌小轮公司岁首蒙镇关雷乐石税司因其为华商,借给码头以示优异。讵该公司早已易名入台湾籍,由日本驻沪总领事照会镇关声明戴生昌须用日旗。常镇道无可如何,允其所请,将前次镇关码头改为日商戴生昌码头。镇地商人咸谓与其悬挂洋旗按月输资,不若自入洋籍反得永逸,中国因无保商政策人心已去殆哉。[5]1905.4.11
        此类事件无不深刻反映出华商企业在封建统治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反被摧残,不得不转而托庇于洋商的狼狈处境。
        到清末新政时,清政府开始认识到保护民族资本的重要性。而此时,正好出现一个合适的时机。1905年4月,美国驻南京领事葛威布根据相关调查及本国外部指示,宣布华人管业内河小轮不得再冒挂美国旗帜。中国舆论对葛氏此举给予了高度赞赏,称其“守正不阿,询不愧为文明国人”。镇江关道郭道直“乃欲乘此时机将小轮之冒挂洋商牌号者一律收回”,遂“商诸镇关税司及驻镇领事,嗣后小轮码头须各将业主的确契据呈验,如系华产只准华商出名,不得冒挂洋旗。洋商产业亦由领事查明契据为凭,不得因华商租赁洋轮即挂洋旗朦混贸易,违者罚办”。不久,商部暨南洋大臣复指示镇江海关:“各轮均属华商创办,应由中国自行保护。”要求“一齐改挂中国龙旗,以挽利权”。[5]1905.4.22、4.4、1906.2.1
        1905年3月,“华商张克胜等在镇江创立华通小轮公司,其航线一至通州(南通)、崇明、任家港等处,一至扬州、清江等处”。为镇江最早挂华商旗号的民营小轮公司之一,常镇道“援案出示保护”。此后,民营小轮公司纷纷不再悬挂洋旗。1907年10月间,先有“华商设大同轮船公司购备小轮四艘行驶清江、淮城等处,又有华商炳记小轮公司制备坚快小轮两艘,专由镇江往来江宁”。 [10]1905.3、1907.10继而,华商秦雪潭又于1910年设立天泰轮船局,并“置有小轮五六只,除行驶南京、清江等处外,并有小轮上溯长江至汉口”,[1]513开创了镇江小轮航线的最高记录。
        镇江内河小轮业的兴起,加强了长江南北之间的客货运输和贸易往来,丰富和扩展了运河旧式航运的经营业务范围,促进了运河沿线市镇的经济发展与繁荣,是大运河地区近代化的重要一步。

参考文献:
[1] 樊百川:《中国轮船航运业的兴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2] 聂宝璋、朱荫贵编:《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3]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M],北京:三联书店,1957
[4] 戴逸主编:《康有为诗文选》[M],成都:巴蜀书社,2011
[5] 《申报》[N]
[6] 中国水运史丛书:《镇江港史》[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
[7] 《中外日报》[N]
[8] 本书编委会:《中国旧海关史料》[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1
[9] 本书编委会:《京杭运河(江苏)史料选编》[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
[10] 《东方杂志》[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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