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发表时间:2021/3/4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32期   作者:黄广林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建设的需要,市政工程在规模、数量等方面有着长足发展。
        黄广林
        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广东佛山,528200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建设的需要,市政工程在规模、数量等方面有着长足发展。与此同时,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问题也在相应呈现,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的效能直接影响市政工程安全与规范管理,因此,必须予以重视。笔者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主题展开探讨,立足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分析并提出针对性解决策略。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1前言
        众所周知,工程安全有两个内涵:一是工程本身的安全;一是参建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1]。所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工作,是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各项工作之首。市政工程战线长、流动性大、任务重工期短、施工环境复杂、涉及专业多等施工特点,工程事故隐患相对较多、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面对复杂的监管环境和各种客观问题,为提高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管理,必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当前市政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2.1施工安全标准化推进不力。有些市政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问题,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具体体现在:施工没有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特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制定的规章指引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容易留下质量安全隐患;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实操性较差;脏乱差野现象严重;材料堆放凌乱,电线乱拉乱接,临边防护缺失;工人安全作业环境无保障,等等。
        2.2整改落实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对于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仅以“点对点”方式着重于书面回复,并未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效果不理想;有些标段整而不改,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2.3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或未持证上岗时有发现;个别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在有效时限内办理使用登记;总包单位疏于设备管理,对设备的租赁、安装和维保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较多。
        2.4监理单位工作成效不足,验收及审批把关不严。监理针对施工单位存在问题逾期整改后未采取进一步措施跟进处理;总监巡视不到位或巡视记录不齐全,不规范,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明显问题;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审批工作把关不严;监理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不及时。
        2.5应急管理仍需加强。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在应急处置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存在“等、靠”思想),日常工作中未将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培训落实到一线,面对突发问题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组织技术人员及专家先行研判和处置,建设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升。
        2.6监管模式落后
        一直以来,市政工程安全监督都局限于大检查、标准化验收,而现有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正在做大量本该是施工企业安全员应做的工作[2]。事实上,无论是从人员数量、工作范围、工作深度,安全监督人员绝对代替不了施工企业安全员应做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以点代面。监督机构仅能发现检查的那几天的部分工程的安全问题,而对大量不在现场检查时工程的安全就无法顾及了。另外,传统的监管模式一般是分片管理,监督员固定监督某一项目,可能存在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和“暗箱操作”现象,导致政府监管模式效能不高。
        3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3.1推进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和各项目公司《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要求,全面落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树立施工标准化标杆和首件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施工安全行为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同时大力推行施工班组建设和作业标准化,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各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手册)》,重点突出安全行为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和班组建设及施工作业标准化几个方面推进施工标准化建设。

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手册),经过专家评审后,并由建设单位发布实施,指南的发布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2落实关键环节重点监管,不断夯实质量安全管理基础
        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的要求,狠抓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确保关键节点施工前风险预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情况、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等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水平,确保关键节点风险管控落实到位,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3.3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监管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市政项目开展危险源辨识、普查和评估,并适时组织专家技术力量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建设标准及时录入和更新在建项目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状态等信息。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根据在建市政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加大监管频率和力度,监督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实现重点风险源动态管理。加大对红色、橙色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督促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责任主体单位积极采取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风险管控措施,切实降低风险点、危险源安全风险。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要求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必须统一在项目施工现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挂牌公示,同时根据危险源风险分析评估情况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
        3.4规范各参建主体的应急管理工作
        规范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高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忙、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在工程项目的监管过程中,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要求各工程项目提交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在每年的专项检查中检查抽查各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更新情况、应急计划的制定、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人员的培训情况。
        3.5增强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
        1)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比较系统的,想要消除所存在的安全事故,就需要持续提升监督管理力度。监督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标准和要求。2)探索和施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环节“三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即监督人员随机、监督项目随机、抽查内容随机,检查结果公开),遏制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和“暗箱操作”,强化监管人员尽职履责,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整个执法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3)借助先进的技术来增强整体的效率和质量。在进行施工的时候需要选择合理的监控形式,而且需要正确采集信息化管理数据,增强对施工作业以及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3]。4)落实企业警示约谈制度,加大惩处力度。针对个别施工项目标段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险情处置欠到位和现场施工专项方案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及施工标段建设、监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4.结语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市政工程规模和的数量逐渐增加,其质量和安全对于城市建设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市政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积极介入和管控,及时找出并清除安全隐患,有效的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成乾.浅析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J].建筑安全,2009(9):7-9
        [2]?范龙;徐卫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浅析[J].建筑界.2014(000)002:130.
        [3] 崔海兴.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现状及监管对策[J].建筑安全,2014,29(10):33-36.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