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
湖北省团风中学 438800
摘要:物理是高中阶段学生所需要突破的学习重点、难点。在新时期的教育环境下,能够拥有理想的解题能力是每一名学生所追求的目标。基于此,作为一名新时代下的高中物理教师,应具备带领学生直面高考的教学思想,从高考的视角引导学生分析物理问题,帮助学生积累解决高中物理问题的策略,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最终使学生以轻松的心境应对高考,力求取得最优异的成绩。
关键词:高中物理;解题策略;高考视角
在过往的高中物理课堂上,不少教师为了急于提升学生的物理成绩,采取的是题海战术的方式,即直接让学生做大量的高考题,力求可以从量变做到质变,而这仅仅对于一些学习成绩优异,物理思维能力较高的学生有一定程度上的积极影响,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基于此,从新高考视角下的形势以及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育理念分析,帮助学生掌握解决高考物理题的策略是当下每一名高中物理教师当务之急的教学任务。下面,我将结合自身教学实践经验,对高考视角下的高中物理解题策略作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重视基础练习
在面对高考的问题上,许多教师在教学初始便让学生用高考题练手,而学生的学习水平不够,便会十分影响学生的学习心绪,所以不妨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助力学生面对高考,比如在讲解此题时:
一质点沿直线运动,其平均速度与时间的关系满足v=2+t(各物理量均选用国际单位中单位),则下列关于该质点的运动说法正确的是()
A.质点可能做匀减速直线运动
B.5s内质点的位移为35m
C.质点运动的加速度为1m/s2
D.质点3s末的速度为5m/s
【分析】
针对与高考物理的选择题而言,应该具备排除法的解题思想。从运动学公式的角度分析,平均速度v=x/t,由此可知x=vt=2t+t2。
根据x=v0t+?at2=2t+t2可得,质点的初速度为v0=2m/s,加速度a=2m/s2,质点做匀加速直线运动,易的A、C错误。
由以上公式的5s内质点的位移x=v0t+?at2=2X5m+?X2X25m=35m,从而可得B即为正确选项。
同样根据运动学公式,不难得出质点3s末的速度为8m/s,D错误。
综上,此题正确答案选择B。
二、强化实验练习
实验是学习物理知识的基础,并且也是高考物理中重点考察学生的一部分内容,所以让学生认识到实验的重要性极为必要。比如,在面对考察多用电表原理问题时:
某同学试着把电流表改装成能够测量导体电阻的欧姆表,在实验时他找到了一节干电池(电动势E=1.5V,内阻R=2.5),待改装的电流表满偏电流Ig=5mA,内阻Rg=17.5,该同学设计了如图所示的电路图,A、B为接线柱、R为滑动变阻器。
(1)使用改装好的欧姆表测量导体电阻前应该进行“欧姆调零”,此时应调节变阻器R的值为。
(2)欧姆调零后,发现在A、B间接入阻值不同的电阻时,电流表读数不同。若在电流表刻度线上直接标注相应电阻,则可直接读出A、B间接入的电阻,电流表就改装成了一块能够测量导体电阻的欧姆表。电流表“3.0 mA”刻度线应标为,为了操作方便,在A、B处用红、黑表笔接出,其中红表笔应接在(填“A”或“B”处)。
【分析】
(1)欧姆调零时,应该将A、B短接,调节滑动变阻器R,使欧姆表指针指到0,即电流表达到满偏电流Ig。从而由闭合电路欧姆定律得R=E/Ig-r-R g=280。
(2)保持R阻值不变,在A、B间接入电阻RX时,通过电流表的电流I1=3.0mA,由闭合电路欧姆定律得RX=E/I1- E/Ig=200。
根据电流从红表笔进,从黑表笔出的原则,红表笔应接在A处。
三、加强真题练习
直接对学生施加真题,难免会让学生畏难,但是在学生有了一定物理知识储备的情况下,加强真题的联系便非常重要,因为真题考察的使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是学生得到理想高考成绩的助推剂。比如,针对与此道真题:
韩晓鹏是我国首位在冬奥会雪上项目夺冠的运动员,他在一次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比赛上沿“助滑区”保持同一姿势下滑了一段距离,重力对他做功1900J,他克服阻力做功100J,韩晓鹏在此过程中()
A.动能增加了1900J
B.动能增加了2000J
C.重力势能减小了1900J
D. 重力势能减小了2000J
【分析】
根据动能定理得,韩晓鹏的动能变化E=WG+Wf=1800J>0,故其动能增加了1800J,A、B选项错误。
根据重力做功与重力势能变化的关系WG=- WP,所以EP=-WG=-1900J<0,所以说韩晓鹏的重力势能减小了1900J,C正确、D错误。
综上,选C。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考是高中阶段学生需要直面的任务的。作为为了学生发展着想的一名高中物理教师,应该在高考视角下帮助学生总结解题策略,促进学生不断进步与成长,为学生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吴祎凡.高中物理解题策略的训练方法之我见[J].科技风,2019(03):48.
[2]金鹏冲.高中物理解题思路的反思与策略[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7,1(34):1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