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关系探究

发表时间:2021/3/11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   作者:韦太宇
[导读] 摘要: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发展迅速,笔者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现状,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经营者参与不够,现代农业市场需求与土地整治目标不一致,土地整治工程内容和设计标准不高,并且未实质性触及土地权属调整。
        柳城县古砦乡水利站  广西柳州  545217
        摘要: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发展迅速,笔者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现状,认为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经营者参与不够,现代农业市场需求与土地整治目标不一致,土地整治工程内容和设计标准不高,并且未实质性触及土地权属调整。鉴于此,笔者建议以土地整治为抓手,使土地整治工程走出困境,主张建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设主体的土地整治管理体系,加大土地整治工程的单位面积投资力度,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目标,强化土地权属调整。研究旨在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措施建立现代农业园区,为周边现代农业发展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关键词:土地整治;农业园;建设;关系
        引言
        随着地区经济的逐渐发展,社会环境和形态的迅速改变,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开始变得丰富化、多元化,现代农业园区便是基于这种多元化的发展需求和发展基础诞生出的产物,它具备农业优先发展的优势,可以有效实现地区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之间的统筹衔接,因此研究现代农业园区与土地整治之间的关联性,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全面小康计划的进度落实有很大的帮助。
        1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的现状及问题
        ①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主导土地整治,农民参与力度有限。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得当,有助于保护耕地、提升土地的社会经济效益,而农村土地整治与农民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因此,广大农民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显得极有必要。但是在实践中,土地整治项目无论是从立项、规划、设计还是建设验收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政府主导开展相关工,农民的参与力度相对比较低。而以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为主导的土地整治工作开展,虽然能够更好地对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的把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其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弊端,如政府对于市场的了不如农民深入,部分政府出政绩考虑,过分追求耕地数量指标,忽视了项目后续经营与管理,导致土地整治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地区以老年人和小孩为主,他们能够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提供的意见有限,对农村土地整治的政策和法规等了解比较少。②现代农业市场需求与土地整治目标不统一。当前农村土地整治主要集中于田、水、林、村等领域的综合整治,其战略发展目标主要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整治时由于整治比较大,管理粗放、项目过于分散、监管不力,导致整体整治工作的开展并不是十分的理想,整治前和整治后的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生产方式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整体整治效益低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农业蓬勃发展,现代农业以农民增收致富为发展目标,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现代农业园区,而传统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显然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2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关系探究
        2.1建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设主体的土地整治管理体系
        促进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形成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发挥当地农民的积极作用,鼓励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农民与政府可以在建设初期联合整治,逐步走向以农民集体组织形式为主体的管理体系,实现“交钥匙”工程。另外,农村新型经营组织作为主体进行项目申报,脱离政府部门的主导,紧密将土地整治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意愿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公司建设,整个过程国土资源部门可起到审查和监管作用,逐步形成“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政府监管”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机制。


        2.2以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着手土地整治,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
        要让土地整治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产生关联性,应当让园区的主体,及社会资本方加入到整治工作,在进行土地整治时要以企业的视角看待农业园区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以此来规划土地整治的方案,确保土地整治工作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产生连接性,政府可以以参与园区建设和经营的企业、个人组建为新型经济组织,并依靠这些经验丰富的现代农业园区经营者规划整治体系,形成以政府为辅,以民为主的整治模式,最大化调动民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让其在积极参与土地整治的同时,能在经济收益上获得回报。
        2.3建立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农村土地整治,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发展
        在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过程中,农民是园区的建设与参与者,其对农业园区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等都有着清晰的规划,对土地整治工作也有着独特而有效的意见。因此,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还需要将广大农民纳入整治管理体系中,建设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让一些有经验的现代农业园区经营者发表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转变传统以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为主导的土地整治工作模式,形成政府为辅、农民为主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度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其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配合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地予以配合,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回流,结合现代农业市场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土地整治方向。
        2.4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要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目标
        现代农业园区是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对周边区域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土地整治工程应遵循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及当前农民意愿,以推进先进设施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休闲生态农业园区为目标,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针对不同的项目区应做出相应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适时调整,避免工程类型单调,建立多元化现代农业园区。诸如,根据实际环境建立的鱼塘园区,不仅可以养殖鱼苗和鱼肉销售,而且可以通过土地整治工程打造一个休闲垂钓的环境;建立的油菜园区不仅用来销售油菜,也可整体规划油菜的布局,配套旅游观光设施,吸引群众观赏油菜。此外,当前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应以大型农场和家庭农场为主流,引领和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2.5强化土地权属调整
        针对土地确权工作问题,笔者认为,相关单位在进行土地整治工作时,应当首先考虑大众的权益,注意土地整治是否能为土地持有者提供经济效益,并发挥出土地的利用价值。而为了稳固整个整治工作的效率性,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整治平台,让土地持有者可以得到查询自己在土地整治过程所具备的权益种类的渠道,并划分好土地的权利归属,完善开展土地整治中的各种细节,保障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后政府部门在土地整治工作中不仅要关注土地的所有权以及用途等的情况,同时还要对土地市场的价格以及土地持有者的实际收益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土地整治的合法性、合理性,对农业园区的影响作用等,都在审核内容中。
        结语
        总之,现代农业园区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为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的发展提供动力,使农业生产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未来其还有极为漫长的一段路需要走,要想真正有效地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农业发展还需加大科研及资金的投入力度,才有促进其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晨,高向军,张晓燕,等.土地整治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3,30(4):111-114.
        [2]李鹏,罗林涛,时吉贺.农村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关系[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22):193-195.
        [3]宋佃星,延军平,李双双.基于土地整治的三门峡库区(华阴段)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研究[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33(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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