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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的复杂性,确定了其造价审计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电子文件、纸质文档、施工图纸和报表等比较多,考验了造价人员的专业性。造价人员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协调和分析,进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将其资金应用降到最低,提升其市场潜力。
关键词:招投标;造价;管理;评标
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步发展,很多的建工程项目当中的造价管理体系也逐渐的在完善当中,因而对于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要求。工程管理人员结合具体项目情况,对其招投标阶段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控制和分析,进而简化造价控制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的优化配置,缩短实际施工成本和预算成本之间的差距,并且为工程整体的安全性和质量进行保障。
1、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1.1 招标形式粗放
招标过程中的文件种类和形式比较多,既包括纸质图纸和文件,也包括电子文档等。招标过程不严谨,会导致招标过程中的诸多疏漏。比如,招标文件过于粗放,对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规定模糊,或者存在歧义,使招投标双方产生工程分歧,造成项目损失。部分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整个招投标体系都显得非常的封闭,这集中的表现在了招投标过程不对外并且对于整个社会基本处于半封闭的状态中。加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使招投标内部环境混乱,没有将招标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够为资质绝佳的投标单位提供机会。
1.2投标方式问题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要力求真实。投标方的技术能力和资金要素都要符合招标方相关规定。但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很多投标单位为了中标不择手段,虚报信息,恶意竞争,无法对建筑后期各项要素进行控制。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使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难以控制,使后期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因此,需要对投标人资质进行综合评审之后,择优选取,签订合同。同时,邀请具有资质的造价工程师和专家参与到合同签订中,以确保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将内容疏漏和法律疏漏降到最低。
1.3招标机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的实现离不开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作用。当前,管控措施的缺乏,使我国建筑市场环境比较混乱,很多招投标机构因自身资质不达标影响建筑工程招投标效果,进而增加招投标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比如,招标代理人专业技能缺失,使其不能够结合具体招投标情况,对相关状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完善,进而使招投标过程中的价格不具说服力。部分中介机构受人贿赂,没有基于公平基础上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3]。
1.4 定标不科学
定标是对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者进行优胜劣汰,择优选取。纵观我国当前建筑招投标情况,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主观意识过强,责任意识缺失,没有对投标者进行立体评价,使定标结果与实际情况不匹配,进而使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过于盲目。在目前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很多规定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而评标人员的组成也相当不规范,不能够发挥招标活动中“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在评标工作中,真实性以及合理性得不到保障。
2、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点 分析
2.1 优化评标标准
在招标投标中,评标是其中主要的环节,它是体现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正”和“公平”的基础。能够有效的保障投标项目科学的实施,同时,招标投标法对进行招标项目中的评判人员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保障了投标人员的合法权益。
其中在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必须是由专业的技术和在经济方面有权威的专家组成,在组成的人员之中,要求技术或者经济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⅔。在造价的控制上,要充分的考虑市场的变化,对项目的要求、施工的技术和质量的标准有详细的说明。当前,评标是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薄弱环节,其受市场环境影响比较严重。评标过程中,中介机构既要对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进行落实,又要在评标过程中,考虑拟建筑工程整体性价比。在评标的过程中,要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必须要保障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实施。科学合理的低价中标能够有效降低工程的造价,节约施工的成本。同时,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以确保从整体把握招投标脉络,将工程造价控制落实到位。
2.2合理制定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通过制定价格线,将超出该价格范围内的投标单位和个人予以淘汰。招标控制价的制定基准一般是以市场和招标文件为参考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对工程的具体深度和广度辐射比较到位,进而对工程施工中的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进行考虑,并将其计入工程单价。招标控制价要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制定,调研内容要包括项目具体情况、施工材料总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其要对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进行明确的认知,使价格编制与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更加趋近。其是涵盖在国家统一技术标准范畴内的。市场经济环境的波动性,决定了项目定额预算的必要性,并对各承包商编制清单意见进行收集和汇总,择优选取,对比预算。
2.3加强合同管理
在招标结束、合作达成共识一系列的工作后,有关合同的签订都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合同条款的方式进行风险的回避能够有效的保证安全,就是通过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行分析,从而对条款中易出现风险的项目进行改正或者纠正。当前合同风险普遍存在,首先,合约本身的出现的不利现象,主要表现为没有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清晰的表述,导致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利益无法保证,从而给双方的利益带来纠纷,其次,合约的内容不平等,在一定条件下,合约的内容违背了相关的规定,对于责任和风险划分的也不够准确,对施工单位技术要求十分高,都会对导致对施工企业的不平等。最后,针对于国际性的招标来说,翻译的不同也会对合同产生不同的理解,从而导致了合同表述有歧义,就会出现合同风险。总之,签订合同目的在于,能够保证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和使用的各自的义务和义务,确保合同中无歧义字的出现,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应如何处理。对于承包商垫付资金的风险,应该尽量选择原有的材料进行施工,从而使风险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上避免购置新的机械设备和投入更多的费用,从而是资金控制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有效避免承包商垫付资金的风险。在此阶段中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观念,所签订的条款中都需要用明确的文字进行详细的描述,而非口头协议。
2.4建立专业招标代理机构
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性与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质量呈现正相关。工程建设领域不管是项目前期行政审批、评价审核还是项目进展过程中招标投标、跟踪审计,中介机构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代理机构要注重法律辐射,在其范围内执行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中的纯洁性,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和投机行为予以处罚或者取消代理资格,使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更加合理。当前,有些地区采用招标或限制条件的方式选择入库中介机构,招标或限制条件多为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当地纳税证明、当地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当地业绩等等。把区域外的中介机构挡在门外。这种区域限制让许多当地中介机构只需坐等项目,导致部分中介机构“不思进取”,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不能有效提升。“零”门槛入驻,助中介机构轻装“上阵”。中介机构库是个完全开发的库,符合基本条件的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入库。选取单位网上登记项目,所有入库单位均有信息通知,同时选取信息会在公开网站进行发布。中介机构入库后可自由参与相关项目,不必为找项目拉项目低声下气、东奔西跑、请客吃饭,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3、结语
总之,在我国工程中招投标始终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进行需要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健相关法律制度,注重从横向和纵向方面入手来对其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魏玉才,赵宗祥,王蔚英.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J].中国招标,2016,(5):112—115.
[2]毕然,李莹辉.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河南科技,2013(1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