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
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 成都市 610041
摘要: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结合各个国家高新区产业特色,以培育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促进高企“规上”化、“规上”企业、瞪羚企业高企化,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培育“双五”、科创板上市、营收超30亿元等各类创新型领军型高新技术企业、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夯实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发展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对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流园区建设;作用
一、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建设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要求,这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部署,为推动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指明
了主攻方向。
以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成都为代表的国家高新区已踏入第三次创业的浪潮,为争创世界一流高新技术园区而努力奋斗。在三次创业过程中,必须对标世界一流园区建设内容,设计更为精准发力的政策措施。特别需要重点要围绕各个国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集中打造出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依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来实现一流园区建设中的经济增量目标,依靠增量优化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布局调整。
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措施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以培育领军型高企为抓手,形成一批“双五”企业、一批营收超过30亿元的高企,一批科创板上市高企是国家高新区争创世界一流园区的必要部署,是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中的重点目标。如何实现培育工作的量质并举,建议可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第一,建立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依据政府、企业、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不同职责,共同推进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形成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总牵头、各产业功能区管理部门、相关辅助部门协助的管理服务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精准服务。并制定各个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利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企管理服务工作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第二,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参照业界共治理事会模式,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引导高新区内重点高企、高企服务机构发起成立高新区高企服务协会。整合科技研发、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创新孵化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资源,联系各产业功能区、业界共治理事会,推动高企服务成网、成链,促进高企间技术、市场、资本、人力等要素资源流动、共享,增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第三,建立梯度培育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孵化培育、成长扶持、推动壮大的营商环境。遵循企业成长规律,坚持大小齐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小升高”“规上高企化及高企规上化”“领军型”“科创板上市”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
一是,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全面掌握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高新区孵化培育体系,充分发挥众创空间、孵化器、专业园区等载体的孵化培育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辅导、投融资、知识产权运营和空间载体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为壮大高企集群提供持续储备。
二是,实施“小升高”倍增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非高企、瞪羚非高企等为主要对象,根据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高企认定基本要求,通过公开征集、各部门推荐,筛选一批企业进入高企管理信息系统高企培育库,引导培育库内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提升科技研发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日实现“小升高”,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
三是,实施“规上”高企化与高企“规上”化双向培育。一是梳理规上企业非高企名单,瞪羚非高企名单,建立高企培育台账,加强一对一辅导服务,不断补齐短板,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获得、企业研发投入、科技人员比例、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方面记录,对培育企业分别进行一年、二年、三年定制化跟踪辅导和服务,助力“规上”大企业、瞪羚企业早日实现“高企化”。二是推动目标企业实现“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的生命线工程,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精准施策,匹配政策、人才、资金、载体等要素资源,供给快速起步、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和行业整合等不同层次服务,打造一批梯次递进、成长有序、生态良好的高企群落,不断培育高企“规上”化,发展成长为瞪羚、独角兽企业。
四是,实施创新型领军型高企培育。遴选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成长速度快的高企,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知识产权拥有量,激发高新技术企业高速成长潜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双五”高企、营收超过30亿元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型高企。
五是,实施科创板上市培育。对照科创板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企业成长性三大属性要求,筛选一批拟上市高企,加强高企上市培育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开辟上市绿色通道。针对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集中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平台、政策资金等方面政策进行组合支持,引导其在尖端创新、原始创新和颠覆式创新能力等方面寻求发展,助推优质高企上市融资。
第四,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规上企业首次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达到内部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及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首次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奖励,并推荐申领省市级补助。
三、作用总结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结合各个高新区产业特色,培育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促进高企“规上”化、“规上”企业、瞪羚企业高企化,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培育“双五”、科创板上市、营收超30亿元等各类创新型领军型高新技术企业、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是夯实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发展主体地位的科学方法。只有围绕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建设的具体目标,分类解读,层层落实,并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自身规律,以科学的方法和精准的政策为引导,积极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量质并举的效果,方能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对国家高新区一流园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柯业.六个国家高新区联合发表《建设世界一流园区创新宣言》[J].中国科技产业,2006
[2]王胜光 刘会武.先进国家高新区要率先迈向世界一流园区[J].中国高新区,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