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志宏
浙江树人大学
摘要:老旧小区的社区养老设施大多是通过既有建筑的改造、加建、合建或小区闲置用地的置换等方式,“嵌入”到既有住区的环境中去,各方面限制因素繁多,实际建筑品质与运营效果都不尽人意。为了有效提升这类“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品质,充分发挥其社区养老的职能,研究提出了从现象学、环境心理学的视角出发,以“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筑属性为载体,以多元化主体的行为需求为途径,力求从真实场景中提取实际发生的行为信息,并用以解读行为主体对养老设施的真实诉求和主观意愿,以探索“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精细化、差异化建设模式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老旧小区、“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
1研究背景
1.1“社区养老”的政策背景
我国老龄化呈现出“出量大、增速快、为富先老”的基本特点,加之养老观念传统和国家经济薄弱,致使“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无法完全满足养老实际需求,“社区养老”成为前面两种养老模式的有效过渡和缓冲。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快速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具体而言,就是90%的老年人在社会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提供的照护服务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机构养老”[1],简称为“9073”政策。
社区养老作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过渡模式,能减轻非正式照料者的负担,提高老人年的生活质量,帮助老年人最大程度地延长 “就地养老”的时间。[2]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是社区养老设施的主要形式,也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物质空间保证。
1.2老旧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出路
城市中心区的老旧社区中,“高龄老人占比多,养老设施数量少”的供需不平衡问题更加严重。但同时,中心区交通便利,医疗、商业等生活配套成熟,老年人更愿意留在原有住区养老。这种基于地缘需求和社区养老设施需求之间的矛盾极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步伐。
老旧社区用地紧张,已有建筑产权复杂,空间利益涉及群体广泛,很难通过新建建筑的方式增加社区养老设施,只能将目光聚焦到原有建筑的改建,闲置空间的功能置换和再利用上。2016年,民政局、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这一文件的发布,为既有社区中增建养老服务设施指明了“嵌入式”发展的建设出路。
2研究对象的界定
2.1社区养老设施
在现在的文献资料中,将为“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服务的设施统称为“社区养老设施”,这一概念的出现是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相对应的。从设施的形式看,涵盖了目前的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驿站、老年活动站、老年服务中心等功能形式,具备了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全托的功能。
但上面这些设施中,只有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驿站才会设置床位,为半失能或轻度失智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或短期托管的服务,其他的养老设施的服务重点在于自理老人。
所以,本文研究的“社区养老设施”是狭义的社区养老设施,界定依据为:是否带有床位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管或长期托养的社区养老服务。近年来,提供这类服务的设施主要有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养老驿站、长者照顾之家一类设有床位的社区养老设施。托老所在服务功能的界定上,也属于这次的研究范畴,但这是一个在老旧规范中经常出现的机构类型,在近年的实际项目中,几乎没有看到。
2.2“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
“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是特指在小区的已建成环境中,以既有建筑改建、加建、合建,或闲置空地功能置换等方式实现建设的养老设施。
在我国养老设施大量建设的现阶段,面临着社区养老设施总量不足与结构性供需失衡的问题。对这类设施的建设,要摆脱一味追求床位数的怪圈,把关注的重点落在设施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上。”另一方面要从“嵌入”的角度思考,让这类设施如何在用地条件局促,结构形式陈旧、空间划分封闭不灵活,建设流程复杂的条件制约下,建造出能切实提高养老品,解决社区养老困境的建筑。所以,对这类“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进行专门的调研分析是十分有意义的。
3研究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通过“嵌入式”方式建成的各类社区养老设施在数量上实现了明显的增长,但由于前期对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改造的可行性等内容缺乏充分调研,建成设施的空间品质参差不齐,使用体验差强人意,使用效率较低,最终导致项目频频流产。以北京为例,至2016年,全市开办的4000家日间照料中心里,就有2/3关闭或闲置。[1]
为了提高社区养老设施的整体建设水平,尽快缓解城市老旧住区养老需求与养老供给严重不匹配问题,对这类“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研究和思考就显得尤为迫切。通过对已建成的“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设计和管理提出一套切实可行建议,最大程度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养老需求,落实“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无缝衔接,帮助老年人尽可能地延长“就地养老”的时间。
4研究内容
从现象学、环境心理学的研究视角出发,以“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筑属性为载体,以多元化主体的行为需求为途径,力求从真实场景中提取实际发生的行为信息,并用以解读行为主体对养老设施的真实诉求和主观意愿,把握人与建筑环境的协同关系,探索“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精细化、差异化建设模式。
4.1“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调研
“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作为研究的对象和信息的基本载体,对其调研内容主要涵盖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作为养老设施的基本概况调研,另一方面是作为“嵌入式”建筑的建筑属性调研。
(1)研究样本的筛选
本研究选择杭州市主城区中历史相对悠久的5个老片区,分别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和江干区。然后分别依据片区面积的大小,从每个片区里选择1~2个老旧社区比较集中的街道,街道的选择在城市空间布局上要适当考虑均质性,避免样本过于集中而导致调研数据的偏差。最后,在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建造年代、改造更新程度和养老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因素的前提下,从每个街道挑选出1~2个适宜的小区提供研究样本。这种综合考虑分层抽样和配额抽样因素的选样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研究样本的科学性。
(2) “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基本概况
在确定调研目标后,通过现场踏勘、走访社区、网络资料收集等方法对这些小区中的养老设施进行详细的基础概况信息收集整理。具体涉及到养老设施所在社区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社区名称、建造年代、小区规模等)和设施类型、规模等级、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内容。
(3) “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筑属性
在本研究中关注的建筑属性,并不是指所有关于功能、流线、空间等建筑的基本属性,而是重点解读信息中跟“嵌入式”建设方式和“养老服务”目标相关联的建筑属性。(详见表1)
4.2多元化行为主体的需求调研分析
(1)老年人(被服务人员)的行为需求研究
考虑到接受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大部分是轻度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所以对老年人的研究冲过问卷访谈与行为观察两种方式来实现。首先会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的基本信息进行问卷统计(详见表2)。
除了基础信息数据的收集,还可以通过持续观察和影像记录的方式,了解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一天的生活轨迹,包括自理程度、作息规律、发生行为的时间点和空间点等细节内容。
(2)工作人员的行为需求
工作人员是养老服务设施的第二类使用人,研究希望对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行为需求的了解,促进建筑工间和工作流线的合理性,最大程度地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对工作人员的行为需求也是从用访谈和行为观察的方式来。需要通过访谈收集的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工作性质(护工、后勤、临时工、义工等)、收入水平、工作时长。
(3)运营、社区、政府的行为需求
除了对上面两类主要使用群体开展调研外,还应该对相关的运营老板、社区相关负责人等人开展访谈,了解设施的建造主体与运营主体,是否盈利,是否有政府补贴等信息,这些都是后面开展对应分析中可能用到的信息。
希望以“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建筑属性为载体,以多元化主体的行为需求为途径,从现象学和环境行为学的角度,解读行为主体对养老设施的真实诉求和主观意愿,把握人与建筑环境的协同关系,探索“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的精细化、差异化的建造设计模式。
6研究的创新点
以往对社区养老设施研究偏重于“服务功能”与“空间模式”的范式探索,本研究则是从“嵌入式”这一实际特征着手,关注这类建筑在建造、设计和使用过程面对的各种约束和困境,对其展开针对性的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精细化、差异化建造设计模式。
以往对养老设施的研究都是围绕老年人行为需求开展的,但本研究从多元化行为主体着手,不仅关注被服务的老年人,还将工作人员、运营者和管理者都纳入到行为主体的范畴中,更全面地诠释了人与环境的多维度映射关系。
参考文献:
[1].唐洁,顾璇,陈睿,顾纬洲.综合型养老社区功能空间模式及指标体系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5(2):83-92
[2].栾文敬,华若昕,陈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概念辨析及启示[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9(2):29-35
[3].卫大可,康健.英国日间照料养老设施的建设模式及启示[J].《建筑学报》.2014(5):77-81
[4].李斌,王依明,李雪,李华.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及其影响因素[J].《建筑学报》(增刊)2016(1)
[5].张瀚月,张博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空间布局研究——以上海市中心城区为例[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16(1):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