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检验过程中不应忽视资料审查

发表时间:2021/3/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   作者:汪琳娜
[导读] 摘要:电梯安全运行十分重要,更是广大乘客的殷切期盼。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陕西省西安市  710000
        摘要:电梯安全运行十分重要,更是广大乘客的殷切期盼。在近几年的电梯检验过程中,对电梯制造、安装和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时,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不但影响了电梯施工进度和电梯检验工作,而且还会存在检验风险,现总结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电梯检验;资料;审查
        引言
        近年来,电梯故障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及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其第1号修改单,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了GB7588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16),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检规第2号修改单。
        1电梯检验资料审查常见问题
        1.1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
        常见问题: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不能覆盖合格证的型号。
        解读:根据最新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4版,2种参数或11种配置发生变化的乘客或载货电梯,8种参数或配置发生变化的自动扶梯,9种参数或配置发生变化的自动人行道,2种参数和配置发生变化的杂物电梯,需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建议:检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型式试验覆盖原则,严格判断是否提供了正确的型式试验报告。对于只提供了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第一页,造成判定有疑问的(如无机房电梯的主机布置位置),可要求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书。
        1.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常见问题: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即合格证)缺少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号和编号。
        解读: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应用领域有:电梯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夹绳器电气触发控制—监控装置;安全回路上采集信息;减行程缓冲器电气控制;自动扶梯速度监控;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系统(UCMP)等。
        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随着产品功能不同,产品型号也不同。
        建议:检验人员需注意,整机如采用多种安全电路产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上应注有多种安全电路的型号和编号,还应审查对应的多种型式试验报告。
        1.3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
        常见问题: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书非整机制造商提供。
        解读: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的规定,整机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之一的自行加工件为:轿厢、组装控制柜(针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组装控制柜及整梯(针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柜必须由整机生产厂家自行组装生产。
        建议:检验人员在审查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时,需注意其是否为整机制造商。
        2电梯检验过程中不应忽视资料审查
        2.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目前,由于电梯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没有统一格式,导致其格式多样,且填写内容不尽相同,未按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专业术语,产品名称未按照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品种填写。如对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的叫曳引式客梯,有的叫小机房电梯,有的叫乘客电梯等;对于制造日期,有的叫出厂日期,有的叫完成日期等;二是安全部件内容标注不全,应该标注部件名称及型号、制造单位、编号等,甚至如轿门有门锁而未标注;三是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未标注全面等。


        2.2整机及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所提供的整机及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有的不能覆盖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型号;有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甚至已过核查日期;有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表与现场实物不符;有的部件(如:玻璃轿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未提供齐全或根本未提供。
        2.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说明书可使客户高效率地安装使用维保电梯设备,减少为安装使用维保电梯所需花费的时间,同时可减少因缺乏对电梯的了解而可能造成的偶然伤害和故障。说明书应包括安装使用维保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说明书内容应完整、有效、准确,与受检设备相一致。说明书对电梯的有序维护至关重要。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附件“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有些项目的维保基本要求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也就是说零部件的失效、判废标准基于该零部件的制造单位规定,《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含这些内容,以指导施工单位的安装和维保单位的保养。维保单位可以据此制定更合理、更完善、更科学的维保计划、维保工艺和维保方案,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性和预期功能。维保人员可以据此进行正确的、预防性的维保,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如:检测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值,检测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UCMP)驱动主机制动器的制动力,检测制动器制动衬片(摩擦片)的磨损量,检测滑动导靴靴衬或滚轮导靴滚轮的磨损量,检测层门门导靴的啮合深度,检测曳引轮槽的磨损量,检测限速器绳的磨损量和断丝数,检测制动器的制动能力,清洁调整层轿门系统中的传动钢丝绳或链条,适时更换减速机(若有)润滑油,检查制动器铁芯(柱塞)。完善的应急救援程序应当包含各种停梯故障,如停电、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安全钳动作、冲顶、蹾底等故障,兼顾轻载、半载、满载等各种装载工况,但在检验“救援操作”时无需一一模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检查;应急救援程序未一一列举的,施工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有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或对人员进行过相关培训。
        2.4维保合同
        (1)安装合同上的维保条款。安装合同上用“质量保证期”“保修期”描述的设备质量保证条款,不能作为维护保养的内容,此类安装合同不能替代维保合同。
        (2)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总体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安装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根据质检特函〔2012〕8号规定,地铁、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应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的质量及其安全性能由电梯制造单位承担责任。
        2.5进口电梯
        进口电梯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进口电梯的制造资料许可审查,仅审查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合格证)和报告,不要求提供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必须明确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该代理商必须持接受委托代理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
        结语
        电梯检验资料审查工作既是保证电梯检验质量和检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又有利于及时发现电梯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规避检验风险,提高检验质量,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电梯资料审查环节。
        参考文献:
        [1]夏绪伟,张东平.关于电梯检测资料审查的几个问题[J].中国电梯,2009,20(21):51-53.
        [2]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S].
        [3]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25号)[Z].
        [4]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1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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