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超
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2020年,随着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行业经营指标的快速增长、各项政策的颁布落实、信访途径的不断拓展,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现行条件下的现实矛盾逐步凸显出来。与此同时,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多方面原因导致目前工程公司信访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缠访、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现象已成为工程行业信访维稳工作的首要问题。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新时期工程行业信访问题的对策,对于有效地解决工程行业信访问题,促进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和企业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建筑行业,群体上访,农民工工资
一、建筑行业信访现状
据国家相关数据统计,2020年建筑行业信访诉求数量受疫情原因,较2019年同期有了明显下降,但呈现出以下特点:(1)越级上访趋势增多;(2)集体上访组织化倾向明显;(3)缠访、重复访、无理访问题突出。
二、信访问题成因分析
通过到建筑行业所属各基层机构调研,以及对接访信访案件特征的分析,发现当前的信访问题成因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个别基层干部责任心存在问题。项目部个别基层干部对信访政策、法规认识程度不够,重视程度不高,面对协作队伍,材料方讨要工程款,材料款问题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讨款讨薪问题能拖则拖,能推则推,让合作方对企业财务付款流程,项目业务管理及资金周转情况等问题产生疑问和不满情绪。个别项目领导面对欠款问题,既不能给出具体还款期限或计划,态度又过于强硬,致使小矛盾,小纠纷积压拖大,导致矛盾升级,问题激化,最终造成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个别干部对确保稳定存在误解。在现实中“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出现信访事项后,为求息事宁人和维护社会稳定,在信访事件影响干部考核的形势下,在解决信访事件时,往往不得已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以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分要求,虽然短期内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却留下了更严重的上访风险,导致重复上访不断。这些非正常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会很快通过口头舆论等方式迅速在群众中传播,这种示范效应会使一些信访群众的目标和手段发生扭曲,致使信访问题恶性循环,使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信访方式走向极端。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于有些非正常上访行为约束力度有限,对于违反《信访条例》,不到规定地点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等行为尚未健全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致使信访工作秩序不够规范。
三是部分上访群众的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提升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些群众总把自己当作一个特殊群体,欲望无法满足,把上访作为一种政治资本,当作一项事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国家,企业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且不切实际的要求等。
四是部分上访群众对信访认识片面。
从信访制度的初衷来看,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这一民主方式向政府或企业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或企业的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看到其他人部分问题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解决了,甚至得到了好处,便以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不论事件性质,不论事件大小,只要稍有不满便想要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自己的目的,宁信访而不信法,形成了对信访的盲目依赖。部分上访群众抓住信访考评政绩这一特点,不管问题性质合不合理,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向企业施加舆论压力,导致发生越级上访、重复访、长期缠访等不理性信访的行为,想要促使企业迫于压力解决问题。
三、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服务意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坚决杜绝督办的信访问题长时间不予解决,毫无进展的推、拖、等、靠行为。机关要为基层项目服务,各系统管理部门要通力协作,涉及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避免问题和事态扩大,影响公司稳定。项目要为业主服务的同时也要真心实意的面对每个合作伙伴,做好沟通工作,得到相互理解,做到诚信经营,达到互利共赢。各项目经理和支部书记是项目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也是项目信访维稳工作的包保人,项目班子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要站在政治高度看待信访问题,将“干一项工程,树一座丰碑,交一方朋友,占一片市场”的理念深入贯彻。
二是要不断增强信访干部信访处置能力。各基层信访干部要根据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要通过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制度与相应预案;通过专题例会总结信访事件处理效果情况,进一步增加对信访事件的处置经验,不断提高信访事件处置能力。各项目信访干部要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担当责任,正确理解“确保稳定”的含义,在坚守底线的同时,要尽力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留下工作痕迹,并做好相应预案。特别是收尾项目要深入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及时做好防控措施。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要严格落实公司农民工工资封账和支付制度要求,妥善解决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敏感时期,要针对上访重点事件,深入调查研究,逐一安排专人包保,一事一人,细化责任,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妥善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是要不断加大对上访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既要严格要求干部转变作风,又要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教育引导,切实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以项目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可以通过定期到基层项目检查基础工作的同时,开展信访接待公开日和普法教育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员工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
四是要不断强化对非正常上访打击力度。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好与辖区派出所的沟通工作,争取得到政府执法部门的支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持续认真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程序,对按照规定已经终结的事项,不再重复受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秩序的管理,有效解决重复缠访、行为过激闹访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