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做好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发表时间:2021/3/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第30期   作者:殷月
[导读] 弱势群体在日常生活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殷月
        佳木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154004


        摘 要:弱势群体在日常生活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在火灾发生时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因此在小火亡人事故中,弱势群体占伤亡人数的绝大多数。本文就做好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弱势群体 消防安全 对策 

        近年来,弱势群体已经成为火灾伤亡主体,在小火亡人事故中,弱势群体占了绝大多数。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障和安全宣传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消防工作中一个重要课题。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几点看法: 
        一、弱势群体火灾分布特点 
        (一)点多面广。 数量众多的弱势群体分布在不同地方,任何一个新村、社区、街道、家庭等都可能有他们的存在,这不但给弱势群体的调查摸底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且一旦发生火灾就很可能是弱势群体火灾。
        (二)区域集中。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多人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去照顾老人、孩子、病人,但是为了使他们得到好的照顾,就把他们送到了养老院、幼儿园和医院等一些场所,致使这些场所成为弱势群体相对集中的地方。部分场所弱势群体人数相对较多,消防安全环境差,存在房屋陈旧、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匮乏等火灾隐患,火灾危险性大。 
        二、弱势群体火灾成因及规律
        (一)用火用电不慎是弱势群体火灾的主因。老人、病人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与其他人相比,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如常人之处,如:年龄大、行动不方便、记性差等。在用火用电和吸烟过程中,忘记拔电源、关煤气、乱扔烟头等都会导致弱势群体火灾的发生。火灾原因与老年人生活、生理特性密切相关,老年人大多行动不便,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思维反应相对迟缓,时常因用火不慎、卧床吸烟和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等而引发火灾。
        (二)玩火、放火在弱势群体火灾中占一定比例。小孩子缺乏对火的正确认识和控制能力,在玩火过程中点燃可燃、易燃物,造成火灾。另外,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或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及呆傻人放火,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偶然性,使人们难以预防。
        (三)建筑耐火等级偏低,消防设施缺乏是弱势群体火灾的普遍现象。一些偏远中小学校舍、残疾人、养老机构等弱势群体集中地,多数存有房屋陈旧、耐火等级低等问题,且缺少必备的消防设施
        (四)弱势群体火灾多发生在冬春季节。冬季和春季都比较寒冷,为了取暖室内用火用电量较多,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取暖用的设备多是电热毯、电暖气和电炉子等,再加上风大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弱势群体,他们在用火用电过程中,由于自身的一些原因易造成火灾,尤其是夜间火灾亡人较为集中,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火灾死亡比例非常高。
        (五)弱势群体自救逃生能力差。弱势群体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他们多是老人、儿童、精神病人和残疾人等,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生理缺陷,一旦发生火灾,他们的自救逃生和自我保护能力都不强,易造成伤亡。
        三、做好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工作对策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基层公安派出所,充分利用其入户调查、治安防控、夜间巡逻等优势,加强对弱势群体住宅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检查。首先要切实摸清辖区弱势群体的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如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如有无行动不便)、家庭情况(如独居)、家庭火灾隐患情况(如使用蜡烛、电气线路凌乱)等,建立完善相关档案台帐。特别要摸清辖区弱势群体人口的底数,掌握其居住状况,建立底册,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其次,应深入开展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消防安全大检查,着力解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建筑物耐火等级偏低、消防设施损坏、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缺乏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隐患。对弱势群体所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建筑结构不宜低于一、二级;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乙级防火门。要督促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尽快完成隐患整改,特别要下决心强力整治一些棚户集中区及老式居民楼火灾隐患。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故意拖延不改的,要严肃依法处理。要督促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二)完善体系,落实责任。深入推进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将弱势群体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时纳入视线范围之内,做好乡村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兴建养老院,将子女外出打工、迁移等独居的老人、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教育,统一配置消防器材,提高安全系数;居、村民委员会应当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健全监护措施;街道等基层组织可免费为弱势群体家庭安装报警电铃,在其邻居中安排义务安全员,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弱势人员可以通过电铃进行求救,安全员在第一时间帮助弱势人员摆脱困境。此外,还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自上而下建立起了“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级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法规体系,把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日常防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些地区老式平房区以及待拆迁地区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住所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并为其送去关爱和消防安全知识。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要层层成立“弱势群体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普遍较差的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形成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明确具体的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短信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重点宣传防火灭火常识、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技能等实用知识,提高消防宣传的针对性。督促学校、妇女联合会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展板、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本单位或地区的弱势群体开展宣传,要适时开展集中宣讲,通过生动的火灾案例等形式,提醒弱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要切实注意消防安全,改正卧床抽烟等不良生活习惯,掌握家用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懂得紧急状态下的自我保护方法。要广泛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要发动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入户工程”,特别要加大对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以温馨提示的方式提醒老年人家庭注意消防安全。其次,消防宣传要注重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消防安全宣传纳入电视、有线广播和互联网,开辟消防网页、专栏,制作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和具有消防特色的动画等;为民间组织、家庭上门培训讲解消防常识,以每片弱势群体较集中的住户中心,譬如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病房等场所设立咨询点,存放消防资料,备有消防疑难登记本,定期上门为弱势群体解答疑问。再次,要结合季节防火、重大、传统节日防火等,印制日常防火宣传单和《居民防火公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在小区、村设立宣传栏、发布通告、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向弱势群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形成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向老年人开放消防站”活动;大力推进“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定期开展“巡防巡查”活动,宣讲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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