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运好 孙文婷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淄博 255012)
摘要: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对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保护生态环境,谋求绿色发展是新时代背景下的重中之重,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山东省更是如此。本文以森林碳汇为切入点,估算山东省森林碳汇的经济价值,分析山东省森林碳汇生态补偿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森林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碳汇;生态补偿;市场化;森林
1、引言
研究表明,主要的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CO?),其温室效应大约与其他温室气体效应持平,因此减少CO?的排放量变得尤为重要。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林木、林下植被和土壤都能够吸收温室气体,释放氧气,这一过程也被称为森林碳汇。并且利用植物功能吸收CO?相比工业化手段的成本要更低,更经济[1]。
森林生态系统具有众多生态功能,比如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等,这些生态服务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作为公共物品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搭便车”的经济学现象。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对森林生态服务的提供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弥补其损失,该机制就是生态补偿,其最终目的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生态补偿实质是人类对于破坏自然价值损失的一种纠正[2]。碳汇交易作为一种主要的森林生态补偿的市场化手段,我国陆续在一些森林资源丰富的省份开展了碳汇交易试点。
2、山东省碳汇经济价值估算
森林碳汇经济价值估算的关键要素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储量,要利用生物学方法计算森林系统碳储量。主要的碳储量计算方法有生物量法、森林蓄积量转换因子法、涡旋法、箱式法等等[3]。本文采用森林蓄积量转换因子方法估算山东省森林碳量。首先,通过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转换系数算出森林生物量,再通过容积密度得到生物量干重,最后利用含碳率计算出森林林木固碳量。其次,利用林下植物碳转换系数和林地碳转换系数计算出林下植被固碳量以及林地固碳量,最后三者的和就是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储量[4]。
即Ct = ( 1 + α + β) × V × δ × ρ × γ
Ct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储量;V表示森林活立木蓄积量;δ表示生物量扩大系数;ρ表示容积密度;γ表示含碳率;α表示林下植物碳转换系数;β表示林地碳转换系数。各项参数均采用 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默认值,即森林蓄积扩大系数为1.90,容积密度为0.5,含碳率为0.5,林下植物固碳量转换系数为0.195,林地固碳量转换系数为1.244。
根据当前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重庆、天津、福建、湖北八个碳汇交易市场的市场价格,求出碳汇交易的平均价格为34.94元/吨。山东省森林碳汇经济价值=森林碳储量x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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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林业网,中国碳交易网
据上表可知,山东省两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相比,森林面积、覆盖率以及森林蓄积量分别上涨了4.68%、4.66%、2.70%,上涨幅度较小,低于5.78%、6.51%、16%的全国水平,尤其是森林蓄积量涨幅,只有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由此看出山东省森林生态发展进步缓慢,处于全国水平的中后段。但是,山东省有着可观的碳汇经济价值。那么在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如何将巨大的经济价值充分释放,是山东省今后林业发展的重点。
3.山东省森林碳汇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
3.1相关政策制度支持不足
目前,山东省出台了一些有关碳汇生态补偿的文件。但是,此类文件概括性很强,细节规范不足,需要下一级政府制定细则。由于各地发展水平有差别,生态补偿研究水平有限,相关政策质量不高,难以为森林生态补偿市场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造成了碳汇市场环境差,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增加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
3.2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不够
在森林碳汇生态补偿中,不论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还是碳汇交易价格主要还是由政府“一手操办”,忽略了市场主体意愿,违背了自愿交易的市场原则[5]。这样会引起市场主体的反感,只会让参与者疏远该市场。对于林农来说,最在意的是补偿标准能否满足自己的正常生活;对于补偿者而言,看重的是利润最大化。由于森林碳汇生态补偿的宣传力度本来就弱,这进一步加剧碳汇生态补偿实施的难度。
3.3碳汇生态补偿量化监督不到位
首先,由于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多变,碳汇计量形式也是参差不齐,在估算其经济价值上没有统一的方法,做不到精准科学的量化,交易很难开展[6]。其次,在碳汇交易中往往会出现交易双方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现象,对于购买方承担的风险要更高,始终担心投入“打水漂”,存在或多或少的戒备心理,打击其积极性。最后,在开展造林过程中出现了只重视植树造林轻视森林管护的状况,阻断了了森林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4.山东省森林碳汇生态补偿的建议
4.1加大政策制度支持力度
省政府应成立相关工作组,下派各地级市指导碳汇生态补偿工作,根据不同地区的森林资源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政策制度。加强与地方高校、研究院的科研合作,精简入市和交易的程序,优化市场服务,创建和谐的市场环境。继续深化林权改革,产权明确是实现市场化经营的基础,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成本。为了让企业深入了解碳汇生态补偿,可以定期与主要的碳排放企业召开见面会,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看到碳汇交易带来的便利与经济价值,引导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4.2增强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增强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就是要充分征求相关主体的意愿。在开展交易之前,各方利益相关者需要进行平等磋商,包括政府、企业、林农。磋商事项主要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碳交易额度、碳汇价格、资金分摊、生态补偿标准、补偿周期等等。鼓励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有减排责任的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与其他交易主体谈判,对于林农则可以派出代表,有经济基础的也可以通过第三方代表自己行使相关权利。总之,在保证森林生态环境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各方权利,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4.3完善量化监督体系
加强森林碳汇量化研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打造一套符合山东省的科学的量化体系,包括前期量化、中期量化和后期量化。用数据来衡量生态补偿的成绩。在规避违约风险方面,建议引入金融手段,例如保险、期权、期货等。各级地方成立专门监督机构,以法律政策规范为原则,按照合约规定,利用科学的量化方法,尽可能的做到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后期的森林管护,改变“重造林轻管护”的局面,保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释放,避免资源浪费。
5.总结
当前,山东省想要实现森林生态的大发展,必须要改变现有的以政府补偿为主的生态补偿机制,谋求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手段,比如森林生态标签认证、森林旅游、缓解银行机制等等,实现森林资源与经济的相互促进,生态环境的凤凰涅槃。
[参考文献]
[1]李怒云,王春峰,陈叙图.简论国际碳和中国林业碳汇交易市场[J].中国发展,2008(03):9-12.
[2]李国志.森林生态补偿研究进展[J].林业经济,2019,41(01):32-40.
[3]杨美丽,褚宏洋,庄皓明,李颖.森林碳汇经济价值评估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02):77-84.
[4]张震.由森林蓄积换算因子法计量森林碳汇及经济评价的研究[J].上海经济,2017(01):23-31.
[5]张翼飞,陈红敏,李瑾.应用意愿价值评估法,科学制订生态补偿标准[J].生态经济,2007(09):28-31.
[6]刘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研究进展与我国政策实践发展[J].环境保护,2018,46(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