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业圣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学校 518057
【内容摘要】“九一八事变”是一战后国际关系的一大严峻挑战。殖民霸主英国企图牺牲中国的主权换取日本暂停进一步扩张,远东绥靖政策基本形成。头号强国美国深陷经济大危机,采取“不承认主义政策”,既不愿日本破坏华盛顿体系,又不愿挑头制裁日本侵略,希望英国带领国联制裁日本。英美分歧严重,协调制日失败。“一二八事变”后,英美分歧加剧,上海问题与东北问题分别处理,日本阴谋得逞,国联破产,华盛顿体系遭到彻底破坏。
【关键词】“九一八事变” 国联 “一二八事变” “不承认主义” 远东绥靖政策
【作者信息】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学校,邮政编码:518057,电子邮箱:liyes2005@126.com.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关东军在南满铁路制造了柳条湖事件,借口保护条约权利进攻东北军驻地北大营,“九一八事变”爆发。事变前,张学良没做应变准备;北大营遭袭后,身在北平,身负国仇家恨且兵力占绝对优势下,张却下令“不抵抗”。19日,吴铁城等赴协和医院与张会商,再次决定无论日方如何压迫,始终持不抵抗主义。21日,蒋介石由赣返宁,决定采取所谓“军事上不抵抗、外交上不屈服”的方针。
蒋介石认为“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故今日之对外,无论用军事方式解决或用外交方式解决,皆非先求国内统一不能为功。”甚至“认为中国真正的威胁不是日本,而是苏俄”。蒋希望英、美等国干涉使日本撤兵,既不绝交、宣战,也不与日本直接交涉,不签丧权辱国之条约,尽力拖延与日本直接摊牌的时间。
9月19日,施肇基向国联报告日军侵占沈阳事件,声明日军对此事件应负完全责任。21日,中国要求国联根据盟约第11条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事态扩大,要求国联“仗义执言、出而干涉”,使日军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恢复事变前状态,并赔偿一切损失。中方一直表示完全信任国联,日本采取新的侵略行动后,首先就向国联申诉。
9月30日,国联理事会通过第一个决议,要求日本“仍继续将其军队按比例从速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并希望从速完全实行此项意愿”;10月24日,国联投票通过第二个决议,“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开始并依序进行将军队撤退至铁路区域内,并在规定的下次理事会开会日期之前,得全部撤军”。这是国民政府外交上的一个小胜利,表明中国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国际同情,但要因此使日本撤兵则是一厢情愿。12月10日,国联通过了派遣李顿调查团的第三个决议。国联的三个决议对中国的要求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国联的决议作用极其有限。真正能够影响事态发展的,是主导国联的殖民霸主英国和没有参加国联的头号强国美国。“九一八事变”是一战后国际关系的一大严峻挑战。英美是战后秩序的最大受益者,其战略反应至关重要。
一、“不承认主义”政策与“回避”政策的美英外交分歧
9月19日,满洲事变的消息传到华盛顿。国务卿亨利·史汀生“不清楚军方到底是执行政府计划呢,还是擅自行动。”深陷经济大危机的胡佛总统无暇顾及远东。9月22日,驻华公使詹森报告,“事实是日本长期以来阴谋策划的侵略行为,并以最谨慎有序的安排,使其侵略计划付诸实施。”史汀生强调:“我们的问题是让日本人知道,我们在注视着他们,同时设法帮助站在正确一方的币原,他没有站在民族煽动者的行列。”“我们相信,日本议会政府和外务省是可以控制局面的。”美国寄望于日本“温和派”控制事态的扩大。
美国作为观察员参加国联大会,但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施压和制裁行动。美国认为中日两国是国联成员,解决事变应当是国联的事,美国应在保持独立判断和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的条件下与国联合作。史汀生给美驻日内瓦公使休·威尔逊规定的行动路线是:第一,支持国联敦促中日两国通过直接谈判自己解决问题;第二,如果需要外界采取行动,那就支持中日两国把问题提交国联;第三,如果这还不行,美国再考虑根据《九国公约》或《非战公约》采取可行的办法。
事态的发展使美国认清了日本的真面目,9月22日,史汀生总结,“日军是带着战略目标进行了精心准备后,才发动这场侵略活动的。”同日,召见日驻美大使出渊胜次指出:“消除现有事态的责任主要在日本”。
史汀生认识到满洲事变的严重性,但公开行动却很谨慎。他认为美国如果袖手旁观,将会危害美在华的声誉和侨民,最终导致美在此地区的物质利益受到“不可估计的损失”。日军轰炸锦州后,史汀生向日外相递交抗议,指出“轰炸不设防的未受警告的城市是军事行动中的极端行为,即使在战争期间,也是为世人所不齿的。”11月19日,史汀生向出渊胜次递交备忘录,但是史汀生仍然对日本抱有幻想。11月23日,获知日本进攻锦州,史汀生通知日本,他已经忍无可忍,警告进攻锦州将会影响当时在巴黎举行的日美谈判。
日军占领锦州后,史汀生认识到,日本旨在打破华盛顿体系,维持国际和平的希望在于英美团结起来,不惜冒战争风险,从经济上制裁日本。但胡佛两次拒绝史汀生经济制裁的建议,批评史汀生“像个武士而不像外交家。”他认为美国的行动应限于施加“道义的压力”,经济和军事制裁是“通向战争的道路”。美国犯不着独自去“摸老虎屁股”,胡佛建议史汀生拾起1915年布赖恩的不承认政策。
1932年1月7日,史汀生照会中日两国,公开宣布“不承认主义”政策。相比于英国的拖延和冷漠,美国反应比较迅速和积极,虽然不能直接干预,但通过不承认声明,保留了以后在适当时机进行干涉的权利,符合美国的利益,对中国也有一定的声援意义。
英国也认为,“毫无疑问,日本奉行的是在满洲建立保护国的政策”。却对中国没有任何同情。在首相拉姆齐·麦克唐纳看来,因满洲与日本交战是“不可想象的”,甚至“强烈的抗议也可能导致战争”。时任国联秘书长德拉蒙指出,国联可能的做法,一是削弱其盟约的原则,以求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坚持盟约原则,但最终不能执行。任期非常短暂的外交大臣茹福斯·D·伊萨克召见日本大使时以谅解的口吻说,“英国始终没有忘记保持日本的尊严”;“英国可能在某个时刻也会碰到日本现在面临的问题”。接任的约翰·西蒙经常用“邪恶的”和“愚蠢的”词汇描绘中国。指责中国否认日在满洲利益刺激了日本入侵,表示“英国政府不愿采取任何制裁日本的行动”。西蒙不喜欢“以战止战”的观点。时任国联副主席洛德·格雷说:“我不喜欢诉诸战争来防止战争的观点┅┅这与为了防止小火而点燃大火太相似。”麦克唐纳身体状况不佳,长时间不能视事,伊萨克在危机期间卸任,而新任外交大臣西蒙又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常务次长罗伯特·汪斯塔特是制定远东政策的最重要成员之一,被西蒙所倚重。而汪斯塔特认为“中国人自找麻烦,而且也陷入了麻烦”;英国“无论如何不能制止日本”,除非美国“最终准备使用武力”。
当时英国国内问题重重,对远东危机漠不关心。众议院直到1932年3月关于满洲问题的全面辩论才开始。刚上任月余的麦克唐纳政府忙于处理国内问题,麦克唐纳对伊萨克说,“我们应该制定出一项深思熟虑的政策,在国联理事会上扮演领导角色”。然而,处于更迭时期的内阁和外交部都没有任何现成的政策来处理当时的局势。
F·O·林德利大使从东京发回观点:“中国在满洲执行的是最具灾难性的政策,……损害了日本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条约权利的地位;明显的可能性是日本在满洲的行动对英国在满洲[中国]的利益产生有利的影响。”进一步说服伊萨克压迫中国妥协而不是压迫日本。林德利建议遭到驻华公使M·W·郎普森反对,“就建议妥协来说,中国已经屈服到五体投地了。”郎普森认为日本就是“运用残暴武力侵略软弱邻国的例证”,这种行为将摧毁国联;催促伊萨克,“英国应该采取某种行动”。但是外交部大多数赞同林德利的意见,宁愿轻视盟约的精神而不愿冒犯日本。10月29日,伊萨克建议国联:“如果日本和中国代表能够一起讨论撤兵,……那就建议两国政府从考虑条约权利开始讨论。日本可能实施和执行完全撤兵,安抚国民是基于条约权利的直接谈判达成的协议,这样就可以保存脸面。”
11月9日,约翰·西蒙接任外交大臣,立场更加软弱。西蒙认为国联决定11月16日的撤兵最后期限是“严重的一步”,因为“国联没有任何手段使声明生效”;如果中国将申诉要求从国联盟约第11条转向第16条,比如贸易限制、撤回大使和向满洲派遣国际部队等各种制裁措施将提出来,在西蒙看来没有哪一条是切实可行的。他同意英国代表团的立场:盟约第16条“不适合而且在现在的情况下不能实际应用”,指示全力以赴阻止中国要求适用第16条。西蒙私下里道出了英国政策的实质:“政策:对日和解。对中国:不要完全依赖别人,尽你的本分。不要企图转移到第16条。对日本:我们不愿实施制裁。”他寄希望于通过国联派遣调查团,“给予一个6到9个月的缓解拖延,在此期间情绪就会冷却下来”。英国政策“应该是一种安抚,并回避潜在的威胁”。英国的态度直接导致11月的国联理事会“没有任何结论”,但是却损害了“国联的道德权威”。
“九一八事变”后,英国一开始就倾向于英美合作处理。英美都相信双方协调是解决远东危机必不可少的因素。英国外交官普拉特建议,可能的英美协调只能基于非强制原则,而不是对日实行经济或军事制裁。美方虽然表态支持国联的立场,但也排除了制裁措施。
史汀生指示驻日大使福伯斯:“我不想继续消极和装聋作哑,把整个行动的负担推卸给别人,美国保持沉默的含义就是我们站在日本的立场上。”并威胁公布全部满洲危机的档案使日本政府尴尬。
1932年1月7日,史汀生发表了“不承认主义”声明,并表示强烈希望英国采取相同的行动。但是英国认为此行动是“不成熟的”,可能引起“十分不必要的麻烦”,西蒙关心的唯一事情就是如何对付众议院和美国的要求。
美国知道英国的反映后无法掩饰他们的失望。日本对史汀生声明的反映是“讽刺的语调”,同时“高度评价皇家政府的友好态度”。
二、美英外交协调的失败
为了转移英美对日本炮制伪“满洲国”、侵占东北三省的注意力,扩大对中国的侵略,1932年日本又挑起“一二八事变”,将远东危机推向高潮。
由于牵涉自身的利益,上海事变引起了英国很大关注。但是,英国根本不想给侵略者施加任何压力,日本进攻上海两天前,英对美建议采取联合行动只是冷漠地耸耸肩而已,外交部忙着寻找与日本合作而又显得对美国的好意不粗暴拒绝的办法。
英国内以普拉特为代表支持中国抵制日货,虽然他以前曾经谴责过中国抵制日货,现在却认为那是中国拥有的唯一武器。1月31日和2月1日的普拉特备忘录警告:“除非我们准备从远东完全撤退,可能很难避免最终卷入战争……如果我们靠抗议和不采取进一步行动来试图避免这一致命的结局,最终后果还是卷入战争”;“当然在中国抵制和英美断交的共同作用下,日本经济有可能崩溃……但是仍然值得考虑的问题是,是否这种崩溃来得这样迅速或者这样彻底,以致能够避免上面所说的卷入战争的危险。”该备忘录在外交部赢得了普遍认同。常务次长汪斯塔特对危险的估计是,如果日本继续不受阻止,英国在远东的地位和巨大利益将“决不会恢复”。他认为除非“美国最终准备使用武力”,这不是不可能的,那么英国不能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日本和保护英国利益。在美国使用武力这一刻到来前,英国“必须在远东最终吞下任何和每一个屈辱”。因此他强调:“我们没有长期或者短期的远东政策,我们只能勉强糊口地活下去,这将是一个屈辱的过程。除非下定决心或者明确回答。”英国决定采取“推卸责任”的策略。
韦尔斯利提醒:“我从客观的立场坚持认为,惹怒日本对我们一无所获,而损失很大;联合美国施压也效果有限。”林德利2月3日从东京警告说:“现在情势如此微妙以致走错一步会突然引发巨大的灾难。因此我相信在日内瓦或者其他地方都不要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这份给西蒙的电报使外交部采取强硬措施的考虑大受打击。实际上英国高层对做出任何决定都犹豫不决。
林德利的观点遭到英国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洛德·塞希尔的猛烈批评,尽管国联尽了最大努力来“消除日本的怀疑”,“他们试探一步然后试探另一步,看看他们能够走多远,一旦他们发现事实上没有阻止他们的强烈意愿时,他们就越走越远。”他警告西蒙:“如果我们不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我相信日本将会在中国成为统治性的力量,而且通过中国进而统治整个亚洲,其结果是英国利益、国联和世界和平都将处于极端危险的境地。”他建议如果决定采取强硬路线,政府应该对日本实施制裁,包括从东京撤回大使并采取“经济行动,不论一切后果,猛烈反击日本人。”但是当西蒙就塞希尔的建议咨询韦尔斯利和汪斯塔特时,两人都不主张采取任何激烈措施。汪斯塔特说:“现在我们越少听到经济制裁和国联第16条的声音越好。”他一点也不怀疑西蒙会跟他立场一致。西蒙不过是担心,如果英国不跟美国一起行动,后者会很难堪;如果跟美国一起行动,美国就会让英国“承担主要工作和谴责……但是我们不值得因此而得罪美国。”麦克唐纳首相与内阁认真考虑了林德利的观点,塞希尔的建议则不受欢迎,英国远东绥靖政策的基调就此定下了。
“一二八事变”前几天,史汀生告诉英驻美大使R·C·林德赛,美国正在考虑以某种方式支持中国,因为如果日本征服中国,就意味着其他大国的贸易,尤其是英美贸易的巨大灾难。他建议:“1、一个正式强烈的通知送交日本,日本军队进入国际协定区的任何行为是非法的;2、增强英美在上海的军事力量。”并告诉林德赛他焦急地等待着英国政府在这两项考虑措施上的合作。
美国建议在外交部讨论时立刻被否定,“史汀生先生心中的画面……几乎完全是一种想象,他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我们采取仓促和错误的行动,这将会严重恶化远东形势。”西蒙建议:英美应该一方面向中国政府施压镇压“暴民”和限制“抵制日货运动”,另一方面提醒日本“扬子江流域和上海是外国利益的巨大集中地”。
史汀生宣称美国不会作为国联成员根据第15条行动,但是美国可以根据九国公约和凯洛格公约跟国联成员国协作。1月30号,他向麦克唐纳转达胡佛总统的建议,直接呼吁日本天皇消除对美国总统和联合王国国王的敌意,开始谈判解决问题。他说:“我们应该努力以这样的形式推出这个呼吁以使他们难以拒绝。”不过强调除非英国加入否则美国不会这样做。对麦克唐纳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突然的建议”,但他同意考虑。然而外交部观点与美国相反,认为呼吁应该集中在上海而排除满洲。第二天麦克唐纳婉拒了美国的建议。
日军由于在上海遭遇到中国军队意想不到地顽强抵抗,再加上转移国际视线的目的基本达到,1月31日,日本转而向西方列强要求调停。在日中交战中,主要是英国居间调停停战谈判。2月28日,日中双方在“坎特”号军舰上作非正式的会晤。3月14日,在英公使郎普森斡旋下,重光葵公使和郭泰祺外交次长非正式会见(英美法意四国公使列席)。日本的考虑是:“日、英关于中国问题上的协调,鉴于以前有长时期的历史背景,并且目前英国在中国的利益和势力还相当巩固,很希望能够恢复协调关系。”“要看到事实上美国所以成为我国经营满蒙的极大障碍的原因,为对付美国应迅速进行各种准备。”日本已经将美国视为独霸中国的最大障碍。
“一二八事变”后,史汀生提出停止冲突的五点建议,被英法等普遍接受。2月2日,四大国将建议提交给日本政府。但是日本表示前四点可以接受,由于第五点将上海事变与满洲危机联系在一起,拒绝了建议。
林德利认为:“无论如何接受四点是最有价值的”。西蒙甚至说:“如果我们能根据一、二、三、或四点达成实际协议,那就是件好事。”但是史汀生不想放弃第五点,认为那是消除中国敌意最本质的一点。他不喜欢英国建议(省略满洲),对西蒙说:“我不认为在日本拒绝我们的建议之后继续与日本谈判还有什么尊严。”他强调第五点和英美联合行动的重要性,试图说服西蒙,由英国根据九国公约和国联盟约同时分别参加两个行动。西蒙拒绝史汀生说:“我还没有决定根据你们的建议内容实际参加联合行动。”2月16日,汪斯塔特提交备忘录说“完全理解其他大国推迟是否参加美国的联合建议。”当史汀生得知英国决定不领头时,忍不住说:“英国让我们失望。”由于担心单独行动,美国通知外交部:“不会有美国声明了”。至此英美协调制日外交以失败告终。
“一二八事变”爆发,蒋汪合作的新政府刚成立,国民政府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国民党中央政务委员会决定抵抗暴力。1月29日蒋在日记中写道:“倭寇必欲再侵我东南乎?我亦唯有与之决一死战而已。”1月30日,蒋发表《告全国将士电》,号召“为民族求生存,为革命尽责任,抱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之决心,与此破坏和平蔑弃信义之暴日相周旋。中正……犹愿与诸将士誓同生死,尽我天职。”蒋的原则与方法是:一面预备交涉,一面积极抵抗。而交涉的最低限度是不妨碍中国行政与领土完整。国民政府的方针是,一方面进行抵抗,保持领土主权完整,表明中国的态度;另一方面又积极开展外交活动,认为有国联可恃,有九国公约可恃,有非战公约可恃,希望能以外交手段,借助英、美调停,早日停止冲突。对国民政府来说,内部还有国共斗争的制掣,抗日与“剿赤”两难兼顾,确实没有战争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英国利益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所以力主解决上海问题,不愿在东北问题上过多得罪日本。美国历来主张门户开放政策,不愿日本独霸东北,所以希望将东北问题和上海问题一并解决,使东北对列强门户开放,维护美国利益,在史汀生的坚持下美甚至以“护侨”的名义增兵上海向日本施加压力。英美分歧在斡旋中表现十分明显,最后英国观点占据了上风,英国远东绥靖政策基本形成。
在英美等国调停下中日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从表面上看上海基本恢复到“一二八事变”前的状态,中国让步并不大;而实际上中国被西方列强出卖了,上海问题和东北问题分开处理,导致东北问题不了了之,正中日本下怀,国民政府无可奈何。
三、结论
1932年10月1日,国联李顿报告书公布,认定日本9月18日的军事行动不能被认为是自卫行为,而且“满洲国”不能被认为是真正内生的自发独立运动的产物。在英国建议的基础上国联秘书长德拉蒙提出:“不承认并且不与‘满洲国’合作”。1933年2月24日,国联大会通过决议,谴责日本违背了国联原则,不承认“满洲国”。日本拒绝接受。
“九一八”事变后英国外长西蒙要求中国“不要完全依赖别人,尽你的本分”,而蒋介石明知国联不能使日本撤兵,自己不敢奋起抵抗,却向实际作用极其有限的国联“告状”,这不过是借国联转移民众注意力。“安内”“剿匪”为实,“攘外”则为空话一句。在东北采取不抵抗政策,“一·二八”却奋起抵抗。究其原因,丢东北东北军失去根基任由蒋宰割,而上海却是蒋系集团的经济命脉所在,不得不保;故对日态度不同,东北与上海的结局也迥异。蒋介石作为中华民国实际领导人难辞丢失国土,卖国投降,丧权辱国的领导责任。
承袭奉系衣钵的张学良“崽卖爷田不心疼”,东北军没经过像样的抵抗就放弃了东三省。这是鸦片战争以来丧失国土最惨重的一次,给国家民族造成的损害无与伦比,决不是一句“判断错误”就能推卸怯敌卖国责任的。
李顿报告书公布后,史汀生通知西蒙,美国最关注的是必须坚定地维护九国公约和凯洛格公约的权威性;为此目的,美国准备与其他大国合作尤其是英国;他推动英国领头,因为英国不仅是国联成员而且也是九国公约的签字国。但是他从美国驻英大使梅伦那里得知英国“对积极领头没有一点热情”。
英国则试图了解美国准备与国联协作走多远。10月26日,西蒙邀请戴维斯(美国裁军会议代表团长)和阿德顿在外交部会见,戴维斯告诉英国同行,美国还没有考虑任何计划,而且希望国联处理此事。
史汀生警告,英国的任何软弱或者太安抚态度都将是对日本的鼓励。他考虑采纳李顿报告书和不承认原则由于12月16日解决草案的无原则性使他很不满意,史汀生指示威尔逊:“你不能帮助打破任何软弱迹象的坚冰,决不能有一点点。而是相反。”他要求威尔逊必须清楚地表明,做出合作的决定要根据国联是否根据重申的原则本质行动——国联的解决方案是否与美国原则一致。
1933年1月中旬,西蒙寻求美国的进一步支持,但他不愿提及下一步行动,留给史汀生英国政策没有任何改变的印象。史汀生宁愿推动英国政府坚定地支持不承认主义路线而不是与英国一道做出对日本的无原则的妥协。至于参加调解咨询委员会,美国政府尽管接受了邀请,但是不愿承担任何义务。英美合作再次夭折。
3月27日,日本声明退出国联。5月31日,中日签订《塘沽协定》,国民政府事实上承认了伪“满洲国”。日本挑起一战后第一场国际大危机,其军事冒险以微小的代价攫取了巨大的利益。日本霸占东北三省后,军国主义势力更加嚣张,成为亚洲战争的策源地。
面对“九一八事变”的挑战,张学良怯敌卖国,实行不抵抗政策丢弃东三省;蒋介石坚持“攘外必先安内”,推行“不抵抗主义”政策,幻想国联主持公道,丧权辱国;英国采取“推卸责任”的策略不愿领头,美国也不愿领头制日,美“不承认主义”政策空洞无力;上海问题与东北问题分别处理,日本阴谋得逞,国联破产,华盛顿体系遭到彻底破坏。
30年代英美在制止日本侵略方面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来自德国的危险还很遥远,墨索里尼可能还没有想到在阿比西尼亚的冒险。与后来英美在远东的全部损失相比较,如果因实施经济制裁而冒战争风险的话,完全值得。从维护英国殖民霸权的角度看,面对日、美、苏、德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除了防止对手国家结盟以外,更应该“枪打出头鸟”,给予第一个挑战者沉重一击,才能遏制进一步的挑战,赢得恢复实力的缓冲时间和机会。如果强硬路线被采纳,英国可能在二战前夜不会遭受其远东绥靖政策导致的灾难性后果。
岛国资源本就十分贫乏,原料和商品高度依赖中英美市场,经济危机打击之下的日本非常脆弱,中国的抵制日货运动已经重创了日本经济,根本承受不起国联的联合经济制裁;日本军事实力相比于西方列强尚存在较大差距,战略物资严重依赖英美殖民地的供给,如果英美出兵干涉,日本脆弱的经济根本不能支撑一场较长期的战争。
英国对英美合作半心半意,英担心美国把“主要的工作和谴责”留给他们,而美国担心“我们跟随英国走一段路以后,他们随后扔下我们不管”。英美都不准备领头。英美外交合作失败的主要责任在于英国;由于英国对在九国公约下与美国联合行动犹豫不决,并对日本太过妥协,从而削弱了英美合作。英美合作的失败使美国失望,以致美对后来的形势发展采取孤立主义的态度。英国总是想把美国推向前台,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承担世界领袖的责任,企图通过“推卸责任”、损人利己的办法维持霸权地位。客观地说,英美合作更有利于英国维护世界霸权,美国卷入远东事务“可能成为后来欧洲合作的基础”,是有利于英国欧洲绥靖政策的一条“平行路线”。
英国此后确定的远东外交政策是:“(1)不建议将远东政策与日本或美国绑在一起,因为前者的根本目标我们不能支持,而后者完全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2)英国的主要利益之一就是不要反对日本,更不要成为反对日本的目标的矛头。”面对羽毛未丰的日本挑战,对殖民利益贪得无厌、对实力对比锱铢必较的英国幻想以局部损失换取日本暂停进一步扩张,诚如“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错失遏制日本实力膨胀的良机,绥靖政策伊于胡底,反而吸引群狼并噬,英国霸权衰落再无转机。
参考文献
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3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237—238页。
《顾维钧就外长职,蒋亲书训词论军事外交》,1931年12月1日天津《大公报》。
朱强、李响:《宋子文在蒋面前拍桌子》,《南方周末》2007年11月29日D24版。
左双文等著:《困境中的突围——重大突发事件与国民政府的对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39页。
The Far Eastern Crisis, 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Henry L. Stimson,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36, pp.3—4.
Ibid., pp.33—34.
The Turmoil and Tradition: A Study of the Life and Times of Henry L. Stimson, Elting E. Morison, New York, 1964, p.314.
FRUS, 1931, Vol. 3, p.49.
《美国外交文件(日本1931—1941)》,第9—10页,华盛顿1931年9月22日,美国国务卿备忘录。
同上,第24页,华盛顿1931年11月27日下午2时,美国国务卿致美驻日大使(福勃斯)。“出于对这一保证的信任,我即向中国政府方面劝导采取妥协行动,并接受国联理事会的建议,这建议中部分是基于日本政府的建议的。”
Richard N. Current, Secretary Stimson: A Study in Statecraft,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54, p.83. 史汀生认为(1)“如果日本干了坏事而得不到报应”,那对世界和平将是个十分重大的打击;(2)舆论的谴责对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不起作用,只有让他们“吃点苦头他们才能接受教训”;(3)如果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大国都参加对日禁运,日本“很快就会投降”,禁运短期内就会奏效。
Elting E. Morison, The Turmoil and Tradition: A Study of the Life and Times of Henry L. Stimson, New York, 1964, p.312.
Richard N. Current, “The Stimson Doctrine and the Hoover Doctrine”,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59, No. 3(April 1954), p.520.
《美国外交文件(日本1931—1941)》第31页,华盛顿,1932年1月7日中午,史汀生:《美国国务卿致美驻日大使》。“美国政府不能承认任何事实上的情势的合法性,也不准备承认任何由中、日两国政府及其代理人间所订立的有损于美国或其在华国民的条约权利,包括关于中华民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及行政完整,或违反关于通称为门户开放政策的对华国际政策的任何条约或协定;也不准备承认用违反1928年8月27日中、日、美三国均为缔约国的《巴黎公约》的条款与义务的方式而造成的任何局势、或缔结条约或协定。”
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11—1950》,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页。
Rohan Butler, ed., 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919—1939(DBFP), 2nd—Ⅷ, p.909.
D. Marquand, Ramsay MacDonald, London, J. Cape, 1977, p.715.
R. Louis, British Strategy in the Far East 1936—1939, Oxford, Clarendon, 1971, p.186.
The Age of Appeasement: The Evolution of 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1930s, Peijian Shen, Sutton Publishing 1999, p.ⅩⅢ.
DBFP 2nd—Ⅷ, N951.
R. Basset, Democracy and Foreign Policy: The Sino-Japanese Dispute 1931—1933, London, Longmans, Green ﹠ Co., 1952, pp.192—193.
N. Rose, Vansittart: study of a Diplomat, London, Heinemann, 1978, p. 193.
DBFP 2nd-Ⅸ, N238 note 2.
DBFP 2nd-Ⅷ, N593.
DBFP 2nd-Ⅷ, N509.
Christopher Thorne, The Limits of Foreign Policy: The West, the League,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of 1931—1933, London, 1972, p.189.
Public Record Office, Cab23/69 75(31).
DBFP 2nd-Ⅷ, N746.
DBFP 2nd—Ⅷ, N685.
DBFP 2nd—Ⅷ, N53.
Ibid., N66, note2.西蒙指示准备的答复新闻稿,三天后发表:“日本在理事会的代表……10月13日的陈述认为日本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活动中,在机会均等和门户开放原则下具有优先权……对这个陈述皇家政府认为不必要考虑对日本政府发表支持美国政府声明的任何正式的声明。”
Henry L. Stimson, The Far Eastern Crisis, New York, H. Fertig, 1974[c.1936], pp.100—102.
DBFP 2nd—Ⅷ, N84.
Ibid., p.12.
DBFP 2nd—Ⅸ, N216.
The Age of Appeasement: The Evolution of 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1930s, pp.12—13.
DBFP 2nd—Ⅸ, N238, note 2; N239.
DBFP 2nd—Ⅸ, N274; PRO, Cab23/70 11(32).
DBFP 2nd—Ⅸ,nos 300, 305,588,614.
Ibid., N347, N267 and note 4.
The Age of Appeasement: The Evolution of 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1930s, p.14.
DBFP 2nd—Ⅸ, N114; FRUS 1932, Vol.III, pp.61-63.
DBFP 2nd—IX, N128, note 3.
Ibid., N129.
FRUS 1932, vol. III, pp.123—124.
Ibid., pp.136—140.
FRUS Japan1931—1941, vol.Ⅰ, pp.169—171; DBFP 2nd—Ⅸ, N211.
同上,第144页。1932年8月27日内阁会议决定《从国际关系角度来看时局处理方针》。
FRUS 1932, vol. III, pp.153-155; DBFG 2nd-IX, N225.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68页,《美国就沪事向中日两国提出的五项劝告抄件》(1932年2月1日)。“一、中日双方立时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及暴力准备;二、中日双方不能动员及动员准备;三、上海中日双方军队接触之地立即撇开;四、撇开之地由友军驻扎;五、停止冲突后由列强居间从事交涉,以解决中日见一切争端。”
DBFP 2nd—IX, N261.
FURS 1932, vol. III, p.236.
DBFP 2nd—IX, N455; FRUS 1932, vol. III, pp.335—340.
DBFP 2nd—IX, N469.
The Age of Appeasement: The Evolution of 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1930s, Peijian Shen, pp.18—19.
张蓬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一卷(1932-1934),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年版,第430页,《蒋委员中正入京协助政府肆应内外纪事》。
《前总司令蒋中正发通电》,1932年1月31日《申报》第3版。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431页,《蒋委员中手定对日交涉之原则与方法》。
左双文等著:《困境中的突围——重大突发事件与国民政府的对策》,第174—175页。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52页,1932年5月5日《淞沪停战协定》。
左双文等著:《困境中的突围——重大突发事件与国民政府的对策》,第191页。
DBFP 2nd—Ⅺ, N4,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pp. 71, 97.
DBFP 2nd—Ⅺ, N17, nos 32, 37. “1、采纳报告书的前八章;2、宣布不承认并且不与‘满洲国’合作;3、《凯洛格公约》成员国和《九国公约》成员国,包括苏联,将受邀举行一个国际会议;4、一旦会议有结果,国联大会将宣布,鉴于中国政府重建工作经历的困难,由于1931年9月18日的事变而更加严重,国联决定给中国提供技术帮助。”
[美]唐德刚访录、王书君著述:《张学良世纪传奇(口述实录)》,上卷,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424—425页。张学良说:“九一八事变我判断错了!所以,后来国人骂我,我说你骂我九一八事变不抵抗,我是一点儿不服,不认这个账,我没有错。可是你要骂我作为一个封疆大吏,没有把日本的情形看明白,那我承认。为什么呢?我当时判断日本不能这么做,这样做对他不利。你知道,我这个人是胆大妄为的,如果我知道当时日本人要这么干,我会跟日本拼命的。”
FRUS 1932, Vol. IV, p.300.
DBFP 2nd—XI, N23.
FRUS 1932, vol. IV, pp.405—406, 417. 史汀生严肃地指出:“如果英国政府既不作为一个政府也不作为国联成员显示坚持原则的立场,而且,如果国联因此而回避这个议题并假装相信一个没有根本原则支持的委员会或者安抚调查团……我不能不怀疑我们任命一个代表与这样一个委员会一道工作,如果要求这么做的话,会产生任何有用的效果。”
Ibid., p.416.
Ibid., p.416.
Ibid., pp.428—429.
DBFP 2nd—XI, N206.
Ibid., N246, note 4; FRUS Japan 1931—1941, Vol. I, p.119.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152—153页。1933年5月31日《停战协定(塘沽协定)》。规定“一、中国军一律迅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尔后,不得越过该线。又不作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二、日本军为证实第一项的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进行监察。中国方面对此应加以保护,并给予各种便利。三、日本军如证实中国军业已遵守第一项规定是,不再越过上述中国军的撤退线继续进行追击,并自动回到大致长城一线。”
G.W. Baer, The Coming of The Italian-Ethiopian War,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35.
DBFP 2nd—IX, N153; PRO, Cab23/70 10 (32); FRUS 1932, Vol. III, p.197.
The Age of Appeasement: The Evolution of British Foreign Policy in the 1930s, p.56.
DBFP 2nd-XX, N64, note 1;N77 and note 1, N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