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3/17   来源:《创新人才教育》2021年6月   作者:张雨竹
[导读] 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国家稳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法治保障机制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当务之急。

黑龙江大学      张雨竹    150080

摘要: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国家稳定,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法治保障机制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当务之急。本文分析了农民工劳动权益法治保障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权益保障  劳动法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农民工的劳动就业与权益保障,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工作挑战,每年的讨薪案件都是重点解决的对象。我国在现阶段的建设中,正进入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必须将农民工的各项需求和权益有所满足,避免造成严重的问题。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
        其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受到影响和侵害。此方面的权益与农民工工伤、年老、失业或失去劳动能力之后能否获取相应的物质帮助具有直接联系,但是因身份特殊性方面的原因,农民工不能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工伤、失业、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权益,很多企业和个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愿支付基本社会保险方面的费用; 此外农民工流动性方面的问题导致其自身没有较强的参保意愿和积极性。其二,平等就业权方面的问题。因城乡二元制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部分区域政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维护区域稳定性、维护当地人就业等理由设置就业壁垒,对农民工住房、户籍等方面进行限制; 此外农民工的就业选择多为累、差、脏一类的岗位,而选择的集中导致就业市场压力增加,出现就业歧视等问题,农民工没有过多的选择权,为企业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用工的不规范等提供了更多空间。其三,劳动报酬权方面的问题。此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同工不同酬、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随意加班并且未能给农民工提供应有的报酬等。其四,劳动休假权、休息权方面的问题。其五,农民工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并且从事的工作风险较大、强度较高等。其六,教育培训提高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对农民工职业发展、安全等产生影响。其七、现行法律体系在保障方面存在问题。首先,农民工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其合法权益的保护,但这并不能说明农民工合法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或有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因为目前的劳动法本身还很不完善,存在的漏洞缺陷较多、操作性不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其次,与《劳动法》相关的配套法规也不健全,表现为层级低、冲突多、难以操作等。第三,《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没有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诸多方面和诸多问题直接加以规定。农民工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得不到实质上的平等待遇。所以从劳动法看,现行的劳动法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盲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过分迁就企业主的利益,同时城市有关劳动执法人员时常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现象,面对农民工权益受损时行政不作为,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保护。社会保障法在立法方面存在问题,《宪法》第4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有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社会保障权应是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但在社会保障法方面我国的立法工作实际上滞后,立法体系不健全;立法面窄,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规、规章多,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力低,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我国1999年颁布了两个社会保障方面的单行条例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全方位的法律还迟迟没有出台。



        二、解决对策
        (一)完善制度保障
        我们应该从医疗,教育,失业等几个层面,对农民工进行与城市相等的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卫生保障的问题上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是,农民工也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农民工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应适当降低投保的门槛,制定不同级别的缴费标准。同时,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应采取优惠政策,减免相对较高的借读费用和赞助费,用来减轻农民工的负担。关于教育问题,我国大部分学校已实施,贫困生发放国家奖学金的政策,然而这一政策并没有完善到各个方面,因此还是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并没有完全得到帮助和补贴。因此我们需要加大法律的完善程度,在各个方面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权益保护法
        最重要的,我们就是要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同时,消除那些对农民工具有歧视性和不合理的规定。针对那些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措施。就劳动关系上,对于劳动关系两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我们要坚持完善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同时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对充分发挥。
         (三) 对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工作进行有效落实
        若想减少劳动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阻碍,需要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落实,为“同城、同工、同酬”目标的达成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对原有二元户籍制度影响的削弱,居住地户籍登记制度的落实等能够减少此方面阻碍,并且可通过取消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措施使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权益。
        (四)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
        首先,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加强农民工技术培训并鼓励地方职业技术院校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自身修养和就业能力,满足人才市场的需求。其次,农民工应该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知道该怎样维护个人的合法权利,这样也可以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再次,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李克强总理在 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大众创业,并提出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就是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结束语
        从社会用工结构看,农民工处于基底部分,仍然是弱势群体,“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问题大量存在,是最应受到关注和保护的社会群体之一。同时农民工也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其面临的诸多问题必须解决。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的解决是这些问题中重中之重,只有得到合法合理解决,才能为农民工问题解决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目前,农民工总体上还是一个弱势群体,必须站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只有加快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城市农村共同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景媛.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研究.辽宁师范大学.2016.
[2]刘艳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与对策.法制与社会.2017(25):63-64.
[3]李欣格.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及对策.法制博览.2017(2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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