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河北唐山 063000
摘要: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文分析该事项对防火工作的有利方面,同时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消防救援站 防火工作
1.引言:
随着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的规定》的正式印发,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结合辖区熟悉演练、执行勤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火灾调查。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法律及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能够切实解决“防消”脱节问题,有效缓解执法人员不足难题,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工作紧密结合、能力共同提升。但此项工作在开展初期,也会遇到很多难题和障碍,消防救援站指战员防火业务能力不足是首要问题;同时将防火管理权赋予消防救援站指战员,也将伴随着廉政风险;此外,在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站指战员数量不足,在日常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再分出一部分精力开展防火工作,需要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避免造成防火、灭火都完成不好的结果。
2.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优势。
在当前防火工作繁重,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背景下,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早已成为一种期盼。
2.1有效缓解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改革转隶后,基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干部数量基本在4-6人左右,而执法范围是整个区县,同时,还要应对除防火工作外其他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始终是制约基层消防救援机构防火工作开展效力的重要障碍。消防救援站指战员,一般能够达到30人左右,改革转隶后,不再受到部队退出机制的制约,指战员可以延长工作时限,更有利于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学习,这将大大增强执法力量。
2.2缩短救援站调入大队执法岗位的业务能力断档期。在当前机制下,消防救援站指挥员可以在救援站和基层大队、机关之间调动,启动救援站指挥员参与防火工作后,可以在救援站工作期间积累防火工作经验,一旦调入防火工作岗位后,不会出现业务空白断档期,更有利于快速适应工作节奏,提高防火工作效能。同时,防火工作也有利于消防救援站人员更好的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在对消防设施全面掌握的情况下,制定更有利于该单位救援疏散的实施方案,是一个互相促进、共同提升的过程。
2.3提升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效能。大队工作人员数量有限,很多火灾事故发生后,火调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或进行了现场调查无法及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当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在办理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或提出诉讼请求时,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就成了矛盾点。而消防救援站队员是火灾发生后到达火灾现场灭火救援的第一力量,比大队火灾调查人员更先观察到火灾蔓延现场,可拍摄到第一手火灾资料,并且可以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及时保留关键资料,避免因灭火扑救对相关证据进行破坏。
2.4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消防救援站的灭火救援演练、六熟悉等工作一旦与消防监督检查相结合,一是可以加深消防救援大队对单位消防设施的检测深度,扩大测试面,尤其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一次性抽查更多方面,不留隐患死角;二是可以减少对某一单位的重复打扰,避免了检查、演练、熟悉等多次到单位,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
3消防救援站开展防火工作需在以下方面提升
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开展防火工作,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接受制度的制约,提高执法效能的同时,也要避免廉政风险的影响。
3.1制定实施细则。目前,各省消防救援站执法工作都已着手开展,规定人员资格、范围各不相同,但绝大多数都对工作年限和培训考试做了明确。工作年限的规定,一是人员政治思想的稳固,在经过一定时期的消防救援队伍组织锻炼后,接受长期政治学习基础上,指战员的具有坚实的政治信念,更有利于组织管理,能够更加正确的对待执法工作;二是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虽然救援站工作与大队执法工作有很大差异,但是在长期的灭火救援演练和六熟悉过程中,可以更多的对社会单位消防设施进行了解,掌握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能够提高消防执法的针对性。
3.2加强救援站指战员消防执法业务培训。岗前业务培训是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也是从前期救援站指挥员调入大队参与消防执法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一是技能的学习,要知道查什么、怎么查,到单位后如何开展检查工作;二是执法程序学习,发现问题如何处理,需要保留哪些证据资料,需要告知单位哪些事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视频资料管理;三是法律文书如何制作,法律文书的填制是执法留痕的基础,如何保障法律文书填制的正确、规范,需要以掌握技术规范和执法法律法规依据为前提。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均将集中岗前培训做了规定,但集中培训时间有限、内容有限,需要指战员的日常积累和工作中提升。
3.3加强警示教育。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在赋予其权利的同时,也要对权利进行约束,要加强警示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有效避免发现问题不处理,办理人情案、交易案的现象发生。
4结语。
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是消防执法工作重大改革之一,其无疑是给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增加了一项保险,壮大了执法力量、促进防消结合。任何一项新的改革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将暴露出新的问题和矛盾,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规范,发挥其最强作用。
参考文献:
[1]丁正峰.浅谈如何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避免减少信访案件[J].中国科技投资,2013:194.
[2]张云飞.消防执法监督风险防范研究[J].消防界,2017:42-42.
作者简介:
时颖倩(1986.11-),女,籍贯河北沧州,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