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管理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1/3/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   作者:吕佩姗
[导读] 摘要:本文首先说明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法定关系定位,然后分析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及其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详细阐述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措施。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广东东莞  523000
        摘要:本文首先说明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法定关系定位,然后分析了工程监理的职责及其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详细阐述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职责;质量监督
        一、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间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从法律关系上,建设单位首先是合同关系,是代表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的甲乙双方。同时,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监理单位开展工作还需要得到甲方充分的信任和授权,才能够顺利推进项目监理工作,所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在甲乙双方的关系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应该更能确切的体现双方的实际关系。
        二、工程监理的职责
        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三管、一协调”。
        监理工作人员自身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才能担负起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重任。只有全面掌握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工程技术,才能将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监理人员需要不断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掌握最新的工程技术,对工程建设、机械设备安装与使用、工人施工各项操作提出合理的建议,还应对工程进行准确预判与规划。监理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还应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等相关原则,加强施工材料质量的控制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问题的管理效果,做到公平廉洁,才能充分履行监理工作义务。监理人员需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巡查的全面性,才能将施工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从而加强工程建设质量。
        三、监理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1、现场监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不高。部分监理公司(尤其是中小型公司)由于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储备不足,导致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经常无法满足其业务需要。对此,工地现场只好通过招新人,利用总监或总监代表以老带新,满足合同人数要求。这种情况下,总监或总监代表的业务能力直接决定现场监理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由于专业水平有限、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低下,甚至不到场工作的总监或总监代表居多,导致现场监理的业务水平整体不高。
        2、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的督导缺失。目前,大部分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过于松散,日常管理流于形式,基本不执行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公司层面的监管职责基本未履行。除非出现重大事项,否则,现场总监基本不向上汇报工作、不反映问题。对于监理部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只要建设单位不投诉、不处罚,监理公司基本不会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而主动调整监理人员。
        3、个别监理人员职业操守低下。工程监理人员代表建设单位管理现场,同时也为部分项目监理人员提供了以权谋私、与施工单位“抱团”的机会,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的管理失控。
        四、建设单位对监理的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可以看作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指挥部门,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预算、工程规划等相关工作,都需要建设单位亲自把关。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因此监理部门应运而生。若监理部门没有履行自身职责,玩忽职守,将会无法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性、可靠性。

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监理部门的管理效果,才能使监理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建设单位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前期的监理规划和事前准备工作的完善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而言,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达成协议签订监理合同后,则需要配置一个有丰富实践经验且有较强能力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另外,为了能够合理、科学的制定施工监理工作方案,则需要严格遵守和工程建设单位达成的合同条款中的具体标准需要,并结合具体状况领会、梳理工程建设,通过此种方式所制定出的规划方案,如果审批合格,就可以作为工作指导对监理工作进行有效指导,从而更好地约束监理队伍,有利于监理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而可以帮助项目业主最终的管理目标更好达成,进而充分发挥出监理单位的价值和作用。
        (二)现场办公,加强考勤管理
        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建设单位需要要求监理部门在施工现场开展各项办公,构建完善、严格的考勤制度,不能发生脱岗离岗的情况,要做到24小时通讯通畅,明确分工,无论大事还是小事都应做到有人管、有人查,任何需要验收、审核的工作都要由本人签字、认可。
        (三)定期召开例会
        建设单位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例会参会人员包含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讨论,实地考察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有效的补救与解决措施。建设单位还应要求监理部门不断加强材料整理、协调等相关工作的水平,监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计划全面考核,施工单位也要定期对监理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才能达成互相协调、互相监督等管理要求。
        (四)构建完善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成立监理小组,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全面审核,将其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制定有效、完善的防控措施。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人员要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若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项目,要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由项目经理签字保存后将质量问题解决,解决完成后,监理负责人员本人签字,从而办理验收合格证。
        (五)加强不同部门的配合与信任
        工程建设单位应给予监理部门足够的信任,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建设单位已经选择了监理部门,就应给予一定的权利与充足的信任。建设单位与监理部门应定期沟通,互相配合、互相信任、互相协调,积极参与监理部门举办的各种例会,充分明确监理部门的相关权利、职责与义务,才能从根本上加强监理部门的管理效果。
        (六)科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如今,我国颁布了很多和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不少,这就凸显了建设监理的法律地位,然而,监理的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却存在着不足,因此,需要对经验教训进行良好的总结,逐步建立和完善国际惯例。这样,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才会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方向迈进,同时,监理企业需要对工作经验进行持续总结,并及时发现问题,可以助力相应的法规部门制定出完善的解决措施,最终才会使监管市场的监管体系得以最大程度的完善,这样,监理行业的监理工作才会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结语
        综上,监理单位“主内”,建设单位“主外”,各司其职,内外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建设有序、安全、有效地进行,才能取得项目质量优秀、投资合理、进度可控、生产安全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何逢玉.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资源信息与工程,2018(03)
        [2]熊志强.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工程监理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0)
        [3]李永斌.工程监理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J].居舍,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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