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

发表时间:2021/3/17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8期   作者:唐登维
[导读]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市场经济巨大的变化为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机会。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0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市场经济巨大的变化为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机会。规范建筑业的健康有序竞争越来越受到重视,受建筑市场发展的历史的限制,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了项目的实施和投资的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招投标与签订合同程序之间的衔接还不够严谨,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是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
        前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综合了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作为工程建设的标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双方的权责进行了规定,并以此作为约束,保证双方能够尽到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完工。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确立了合作方,并结合招标理论,就合同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界定,从而为建筑行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订立是根据缔约人意思表达合意的状态。在进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承诺理论。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约和承诺,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达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才能够实现。
        1.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见表达。从这一点来看,要约是当事人的需要,并且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表达。要约的发布者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提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希望签订合同者能够对要约内容予以遵守。针对于这一情况,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签订合同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遵守。同时,要约人需要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针对于实际情况,对要约的内容予以具体化规定。
        1.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意思的遵守。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进行合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进行遵守,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完成要约人的相关要求。合同订立,必须具备承诺和要约两个条件,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承诺必须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予以确认,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承诺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要约人提出的要求予以满足,若是未在期限内达到要求,视为承诺迟到,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性,要约人对承诺人未表示反对,则表示承诺有效。
        2合同管理和招标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招标存在着紧密的关系,所以招标管理机构同时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和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建设工程招标实质上也是谈判和确定施工合同的过程,此过程内双方当事人会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此外工程招标过程属于市场交易中的交易过程中,此过程内双方的关系尚未享受法律保护,此阶段只接受招标相关法规的约束管理,在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确定了施工合同之后,才会从法律角度对这种交易形式进行保护。再者只有通过对双方就施工合同中各个条款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才能够确定招标管理和评价已经成功。参照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范本,可以确定其中招标文件是合同主要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与合同相同,且两者互相为对方主要内容,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3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3.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弊端
        在过去,因为我们在合同管理中的知识的缺乏投标的作用,只是审查招标文件,招标办公室,监督开标评标、合同审查办公室刚刚签订、履行合同,两者互不联系,造成工作被动。
        3.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几年前我们没有建立正式的合同审查制度签订前。合同审查中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消极的作用。由于合同的不规范性、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无处不在,给国家、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3.3正确处理招投标同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识到,不仅管理部门应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也关系到建设单位的建设之间,不失时机地宣传如何看待这两个,只有两个紧密结合,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4建筑工程招标中的合同管理举措
        4.1提高法律意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的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首先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和管理中做到有法必依,保证合同执行的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其次,建设单位还应该在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在构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过程中,应该重点抓住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两方面的工作,通过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促进目标的实现,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管理组织人员行为。在构建组织结构的过程中,应首先明确结构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对于每个单位、部门和具体个人的管理合同的职责加以明确,保证工程管理的每个层次、每个角落都概括在合同管理中,在合同管理部门的带领下,由合同专职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工程造价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合同管理网络,并在这一网络平台中开展合同管理的合作与协商。在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明确合同制度建立和健全的目标,使合同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中逐步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当然,任何时候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都必须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结合,保证制度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2加强工程招标中的合同管理
        4.2.1合理选择合同类型和科学分标策划
        对于合同类型的确定,应该首先根据工程总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然后选择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空间、结构和资源多维关系中的最优结合点,通过对这些结合点的考虑,对工程合同的类型进行合理策划和选择,以保证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获得优质的施工单位,从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等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4.2.2重视合同实质性条款和专用条款内容的设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按照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对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解和核实,为了确保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满足甚至超越施工要求,可以设置合理的潜在投标单位的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标准,标准设置的主要依据包括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施工安全情况、工程业绩和技术水平等,这样可以从多方面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设置与施工实际情况一致。
        4.2.3 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实质上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合同涉及的内容较多,专业面也较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拥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只有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保证合同管理的准确性,才能制定出更加规范的合同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配备的人员较少,相应的人才较为匮乏,因此,相关部门为了保证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合同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应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增加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配置,从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
        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分析与论述,我们知道,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和投标能够保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能够保障市场公平地竞争,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还能够确保建设工程的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等等,这些都是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的作用和意义,合同的管理就是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和投标工作的延续,是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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