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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礼崩乐坏”中礼与乐的起源
“礼乐”制度起源于舜,形成完善于西周,在人们通常的观念中,礼指的是周礼,那么礼的起源与原始含义有待进一步考证与理解。以下将从“礼乐”的原始起源和起源的原因来分析,以便读者更便于理解它的原始含义。
(一)“礼乐”的制度起源
目前我国文献记载最早的以乐作礼的文字是舜代。《尚书•舜典》有云:
帝曰:“咨!四岳,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伯拜稽首,让于夔、龙。帝曰:“俞,往,钦哉!”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根据《尚书》,舜建设三礼:一是秩宗,二是典乐,三是纳言。最初负责礼乐的是夔,也就是后来说的乐神、乐祖。典乐的内容是为了教育有身份的家族的子女,培养的性格要求是直而温,宽厚不威严。政教合一的教育思想培育下这样的人格带有一定中庸的性质,中间几个转折是为了防止偏执,将两类往往对立的矛盾统一起来。乐是形态,礼是制度。乐的形态是通过诗歌声音构成伦常,目的是神人以和,效果是百兽率舞,百兽指的是成千上万的部落,率舞是为了和谐快乐,歌乐舞三位一体的形式由此确立,不仅教育子弟还起到了创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二)舜时建立“礼乐”的原因
现存《尚书大传》的《击壤歌》《吴越春秋》《弹歌》,刘勰的《文心雕龙》列举了很多黄帝时代的“黄歌”,还有尧舜禅让的诗歌《卿云歌》等都只限于歌,没有成为礼乐,只有到尧舜时期才建立了礼乐制度。《史记》的《乐书》记载:“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于天地同意,得万国欢心,故天下治也。”
据舜帝个人因素来看,礼乐在舜这一时期建立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舜本身就是音乐家,二是舜能够认识到乐可以用来治理天下,和谐万民。由此,统治者由上而下的建立相应的规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可实施性与可行性。
二、“礼”与“乐”含义的变化与发展——周礼
周武王灭商之后,周公旦在吸取和借鉴殷商文化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周朝的历史环境,开始“颁度量” “明堂位”“改度制”,形成了一整套宗周社会的统治性文化体系。为巩固其 统治,对三皇五帝及周之前的其它先民显族进行分封,使他们的后裔得以在各自封地上延续先祖的祭祀礼乐,也使远古祭祀文化得以传承而呈纷繁景象。
(一)“礼”“乐”制度的承袭
据《礼记•明堂位》记载:“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由此,伴随着宗法制、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层层推进,配合着册封、述职、祭礼、宴飨、巡狩、乡射、燕居等活动仪式的需要,礼乐制度日渐成熟。
(二)“礼”“乐”在西周的具体内涵
《礼记•祭统》云: “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 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 《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 《清庙》是颂文王的诗乐,《大夏》是歌颂大禹的舞乐,这些都是属于天子大祭时使用的舞乐,为了褒扬周公,故将这些舞乐赐给鲁国,特许鲁国在祭祀文王和周公的时候可以使用八佾之舞,而季氏是鲁国的卿大夫,却把八佾之舞拿到私家宴会上使用,是为大不敬。《论语•八佾》中有记载孔子对此事的态度: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程树德在《论语集释》引马注曰: “佾,列也。天子八佾,诸侯六,、、、鲁以周公 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显然“八佾”成为一种礼制的代表。
那么何为“八佾”?根据周代的政治制度,自天子而下,诸侯,卿大夫,士人,具有严格的秩序分层,这种分层决定了其身份地位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会在礼乐制度之中显示出来,如不同的佾舞对应不同的身份等级:
由上规定可得推知西周的“礼”的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从道德标准到统治秩序,从家族关系到政权形式等等,但其主要内容应该是关于宗族统治和政权统治的规定。礼与乐相配,它始终以上下尊卑的等级标准限定着人们之间的行为规范。礼乐制度的核心是宗法等级制度,而宗法等级制度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制。因此,分封制、宗法制、嫡长子继承,无时无刻不在被礼束缚与规制,在权力分配的同时也维护着本朝的统治。西周礼乐试图将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引向清晰、节制和中庸,礼乐成了周王朝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象征 。
(三)“礼”“乐”在周朝的运行方式
礼与乐相辅为用,不同的礼仪、等级必须有不同的乐舞内容和程序。“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 上自国家大典,下至民间婚丧,每一项具体的礼制活动都必须在乐舞的偕配下进行,而且要按照礼的标准,以乐律为节。
由此,起源于舜的礼在西周时期发生了具体明确的变化与完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改变了原来祖先与上帝合一的一元体制,如祭祀,将祖先与上帝分开,成为二元神,由祭祀祖先和祭祀上帝两套系统构成;二是祭祀与政体相适应,西周时代的礼乐逐渐脱离宗教而与政治统治相结合成为政治统治的手段 ,使得与统治手段分封制、宗法制相结合,各有典礼,因此礼乐之邦名副其实。
三、“礼崩”“乐坏”的含义
“礼崩乐坏”最初出自于《论语•阳货》:“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正是由于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僭礼越规,使以维护宗法制度为核心的礼乐文化每况日下,导致 社会政治文化制度的沧桑巨变。
上文所提及鲁国大夫季孙氏在私家宴会上竟用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以致孔子 极为愤怒,说出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千古名句。《新唐书•礼乐志》中言:“自周衰,礼乐坏于战国而废绝于秦。”而《史记•礼书》有载:“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踰,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
“礼”本是周初确定的一套典章、制度、规矩、仪节。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由原始巫术礼仪规范而来,由周公加以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和规范化,以适应早期奴隶制阶级统治。“乐” 本是指中国古代的诗歌、音乐、舞蹈三位一体的艺术。因此, “礼崩”是指周礼的崩溃;“乐坏”是在基于维护周礼的立场上言指的西周雅乐被民间舞扰乱、破坏。
随着春秋末期礼制的破坏,依附其上的“乐”必然受到毁灭性打击。乐的衰微和社会文化的嬗变,也使诗、歌、舞相融合的 “乐”发生了裂变,音乐作为宗教文化精神载体的作用不断淡化,催生了民间俗乐、新乐的流行,进一步加速了雅乐的衰败进程。晚周诸子面对礼崩乐坏社会失序的现状,都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开出了自己的救世之方,如道家的无名论,墨家的兼爱论,名家的名实论,黄老道家的刑名论等,而面对这种社会毁坏的现实,儒家孔提出的则是正名论,在《论语•子路》篇中有具体体现,此处不做赘述。
孔子所指的礼崩乐坏之际,“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转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乃至出现“陪臣执国命”(《论语•季氏》),自天子至于诸侯,都逐渐失去了对实际权力的掌控,如此则礼乐车服爵号都成为“虚名”,不能再有效起到“语法规则”的作用,实际上沦为“空洞能指”。
四、重新认识“礼崩乐坏”
虽有孔子指出的春秋的“礼崩乐坏”,但是春秋时代是一个怀疑与觉醒的启蒙时代,当时,人们对于天命神权观念出现动摇,人本思想有了一定的觉醒。直至后世战国时代诸子之学百家争鸣,促进了学术文化空前繁荣,极大地动摇了以遵从天命和事鬼敬神的奴隶制思想观念为核心的“乐”的社会基础。
《论语•为政》中子张问十代以后的礼仪是否可知的问题,孔子回答说: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礼乐文化是在不断的损益增删之中前进的,特别是在经过西周初年的周公等一批统治者的仪式化、系统化之后,才逐渐发展成一整套政治文化系统,
综上,笔者认为“礼崩乐坏”只是社会对文化更迭现象一时的表达,其实质只是被更适应于社会的另一种文化形式所代替、继承,我们通常所指的“礼崩乐坏”是否只是我们自己内心对“尚古”文化的一种情怀而不是真实的存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不断的更迭,而我们要做的不只是一顾的回首往昔,而更多考虑该是如何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服务于现代社会。
参考文献
[1]【西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
[2]【清】阮元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8.
[3]【魏】何宴集解:《论语集解》,四部丛刊初编,上海:上海书店,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