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丽1 张小岳2 胡勇刚2
1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天津 300250
2宝应县水务局 江苏 宝应 225800
[摘要]水土保持工作是水利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宝应县水土保持工作,助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本文总结了近几年宝应县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划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析了目前宝应县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
1概况
宝应县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北大门,地处淮河下游,介于东经119°07′43′~119°42′51′、北纬 33°02′46′~33°24′55′之间。宝应县属黄淮冲积平原,以里运河为界,分成运东、运西两部分,西高东低;沿运河两岸高亢,东西边缘低洼;运东南部北部两侧略高,中间较低,境内多数地区地面高程在两米(废黄河高程)左右,宝应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适宜动植物繁衍生长。根据2019年度宝应县国土资源公报,宝应县土地总面积1460km2,其中耕地768.74km2,占土地总面积的 52.65%;园地1.54km2,林地15.7 km2,草地0.02k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0.12km2,交通运输用地56.80k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49.09km2,其他用地8.07km2。截止2019 年,宝应县农田耕地面积 768.7km2,占总面积的52.65%,林木总面积约300.03km2,覆盖率 20.55%。
2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宝应县根据扬州市政府的要求,把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建设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河湖生态建设,“两违四乱”问题整治持续亮剑,共整治完成139处,总面积30万m2,并同步开展覆绿工作;京杭运河综合整治快速发力,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拆除沿线各类堆场、码头、经营户及搅拌站等329户,同步绿化生态修复16 km、45万m2,建成城区运河风光带2.5 km;里下河洼地治理项目快速推进,累计投入9亿多元,对白马湖下游引河、杨家河、大三王河、大溪河下段、向阳河下段、宝应大河整治,目前已完成杨家河、大溪河下段整治;省管湖泊退圩还湖工作大力推进,围绕兰亭荡、广洋湖退圩还湖形成1.5万亩自由水面的任务,兰亭荡一期退圩还湖工作已完成,广洋湖一期退圩还湖工作已开始实施,兰亭荡二期、广洋湖二期退圩还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针对宝应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预防监督,做好监督监测审批工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重视下,宝应县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建立了监督执法体系,坚持不懈大兴水利的同时,新建了大量的蓄水保土工程,针对县、乡河道基本情况,拟定了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以河网水系为单元,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发生,提高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推动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3存在问题
3.1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遏制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生产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一些部门和地方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往往只看眼前利益,“重建设、轻管理”、“只建设、不管理”、“边治理、边破坏”、“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现象还仍然存在,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不断发生,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施工迹地未恢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和废弃土石渣未及时妥善处理等。
3.2科技支撑作用较薄弱
目前我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未正式成立,很多人员都是兼职,长期在基层工作从事水保技术人员,由于外部条件限制,对新技术了解掌握较少,加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水土保持经费不足,科研和监测手段落后,跨领域联合攻关少,水土流失治理缺乏有效的科技支撑。
3.3水土保持资金投入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由于宝应县水土流失治理目前仅仅依靠国家投资,地方财力和群众的投入有限,制约了全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4对策建议
4.1推动生态农业发展,改善生产条件
宝应县耕地面积768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在农民增收的同时,大量的化肥和农药使用使土壤理化性质发生改变,长期积累的结果使土壤盐碱化,地表裸露,降雨后会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须推动农业生态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良和改善土壤环境,保持土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农田防护林带的影响下,农田防护林发挥着较好的防风固沙效果,且具有保护农耕地的作用,调节地下水位,并且能对人民生活提供多种效益,同时发展经济林的栽植范围,实现农业增产。
4.2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开展生态修复
宝应县县域内拥有县级河道41条,总长648.39 km,乡级河道782条,总长2179.96 km,县乡级河道、生态河道主要存在:河道淤积、生态弱化、管护不到位等共性问题,开展生态河道建设,加强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河道淤积,进一步预防或改善河道水土流失现状。宝应县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分别是京杭大运河宝应县饮用水源地、潼河饮用水源地及盐城市取水口水源地,对于水源地开展达标建设,进行生态修复,实现水源地生态建设,保护水源地,提高调节径流能力,改善水质,为宝应县重要水源地提供充足和优质的水源;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以点带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探索生态建设新模式,同时,切实做到开发与保护同步进行,严禁边开发边破坏的违法行为发生。推广水系治理、生态覆绿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小流域水土流失状况。
4.3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项目审批
严格监督执法、行政审批,将依法防治新的水土流失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房地产、河道整治、厂房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尽量使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最大程度遏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审批、监督、检查制度,有效遏制其它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保持水土的必须要求,也是落实我国水土保持法的实际内容。贯彻“预防为主”原则,为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防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防止新的生态破坏产生,能够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资源管理,有效降低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程度。
参考文献
[1] 李月,齐实,鲍斌.对流域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监测的认识与思考[J].人民长江,2018(15):50
[2] 伏海轶.秦安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农业,2020(11):101
[作者简介]
王丽丽(1986—),女,山东省乳山,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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