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威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 215300
摘要:工程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是顺应工程时代特点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对传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和改进,是对监理制度的一种补充和提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性;分析
前言: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无论是在建筑工程的规模上还是在建筑建成的技术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也仍旧存在监理意识和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从事建筑工程的人员不断顺应时代要求对其进行提升和调整。
一、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内涵
工程监理需要相关的监理资质,受到建设单位的合同书面委托,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根据我国相关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合同条款开展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与监理工作类似,为了解决建设单位缺少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书面委托具备专业人员和经验的项目管理企业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从工程前期方案、手续办理和过程中管理以及完工后验收一系列咨询服务,确保工程建设期间,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检测供货单位等,能够根据工程建设计划的需求,更加协调、一致地开展各项工程项目实施内容,降低工程现场管理中的矛盾,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实现进度计划。
二、存在于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和相应解决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法欠佳
现阶段,我国不少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方法还停留在过去,许多管理人员的意识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得到提升,利用先进技术进行管理的技能还不熟练,无法投入具体的管理中。具体体现在:其一,从工程管理的方法看,内部信息化管理系统尚未完成构建,内部网络信息的传输有延迟与实际建设进度存在不够匹配的现象,管理人员无法实时对施工进行管理;其二,从人员管理的方法看,施工团队过于重视对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忽视了对人员的管理,其人员管理方法较为老旧,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无法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热忱与积极性,无法留住较为优秀的施工建设人才。
2.管理模式混乱
无论是工程监理还是工程项目管理,目前都存在管理模式混乱的情况,不仅起不到有效的统筹管理作用,还会增加项目建设中的不合理因素,出现延误工期或工程质量无法达标等情况。具体体现在:首先,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有重合的部分,易使管理出现分歧或管理资源不均分配等问题,造成施工工作重叠、人力与物力资源的浪费、使施工环节无法按照预计完成等影响;其次,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大多以项目技术人员呈递的数据或图纸为基础,缺乏实地验证和考察,导致其对施工工作做出的指导与实际不相符,需要现实的支撑。
(二)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在工程监理与对应项目管理中出现的管理方法欠佳、管理模式混乱的问题,建议从以下角度对其进行改进:
1.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作为未来管理的主流趋势,能够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施工团队在早期可以通过引入市面上现成的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后期需要加大自主系统建设的力度,设计出适合自身管理模式的管理系统,将这个施工项目的各个环节连成网络便于管理。
2.提升施工建设人员素质。再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都需要人力来驱动,因此,提升整个施工建设团队的人员素质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和选拔优秀的施工建设人才两种方式来达到,使其能够熟练的操作信息反馈系统,使施工现场信息能够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以供他们及时对施工进程做出调整。
3.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提升团队工作人员的福利与待遇,以此来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项目监理与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将有重叠的部分通过协商得到妥善处理,降低人力物力的损耗,提升建设施工和管理的效率。
三、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相关性分析
(一)二者差异性分析
从工程监理的角度来说,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项目早期的统筹规划中,整体评估与分步骤的方向指导相互交织;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说,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施工每一步骤的细节监管中,一方面注重建设的质量,一方面注重建筑人员与环境的安全管理。二者的差异性具体体现在:一是管理性质差异,工程监理工作的本质是一套强制实施的系统制度,工程监理机构以法律为基础成立,工程项目管理一般为第三方委托制依据合同成立管理关系;二是管理范围差异,工程监理的管理范围主要是实施监理,对其设计、施工、时间、交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检查,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较广包含项目整体策划、可行性探讨、采购施工、人员管理等方面,从始到终贯穿项目建设;三是服务内容差异,工程建立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项目目标控制,对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予以监督和管理,而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内容主要视施工团队的实际情况而定,作为其在施工、管理中的弥补。
(二)二者相同点分析
1合同对象相同
无论是工程监理单位还是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都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两单位合同的签订对象都为工程建设单位,而且服务的性质都为咨询管理类的服务,合同签订价款的制定方式也都与工程投资金额相关,取费费率都受到相关行业内咨询服务费取费方式相关规定的限制。从理论上而言,无论是工程监理服务还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第三方咨询管理服务范畴。
2管理对象一致
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的管理范围和权利义务不同,相关单位的复杂事项和管理权限各不相同,但是管理的对象都是工程项目本身,具有建设单位相同、工程内容相同、服务对象相同的特点,具有较多的重合点和相似点。
3工作方向相同
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两个单位,都是在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基础上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合法基础上,通过对进行过程中的控制,实现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控制,做到最优的造价投资控制,实现工程的项目增值目标,特别是做好工程计划的流程安排,合理配置工程机械和人工材料等资源,做到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性和匹配性,降低工程造价和减少工程矛盾。因此,其工作也存在较多的重复性和一致性。
4工作方法类似
在工程项目监理和管理过程中,主要的工作方式大同小异。在施工阶段,主要通过现场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平行检验以及见证取样等方式,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合格、施工工序流程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验收标准等,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和项目管理文件都基本相同,都是采用受到建设单位委托的方式,开展各类工程项目管理和协调任务,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工期节点和质量要求开展,控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和投资控制。
四、结束语
在具体的工程建设中,无论是工程监理还是工程项目管理都在不同方面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在对二者进行相关性研究时,发现了二者在工作目的、工作范围上的相同点,也发现了二者在管理性质、管理范围、服务内容上的差异性。需要工程管理与监理两个部门在克服合作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后,才能在施工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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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玲.浅析工程项目监理与PMC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23(06):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