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工程索赔管理的总结

发表时间:2021/3/19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11月32期   作者:李博雅
[导读] EPC项目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这也和我国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原因。
        李博雅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100026
        摘要:EPC项目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这也和我国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原因。项目增加,风险往往也会不断增加,那么索赔管理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在整个EPC项目工程管理中,索赔的范畴主要是针对设计改动、施工现场基础设施变化、施工原材料、工期突停、加快工作进度等命令,本文对EPC项目管理中索赔的职责、范畴、流程以及证据收集都做出了详细的陈述,希望对相关机构或者人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EPC项目;项目工程;索赔管理
        引言:EPC项目是工程设计、工程材料购买、项目施工的综合承包方式,其中EPC项目主要是第一承包人接受项目招标方委托,根据相关合同进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设计、原材料购买、具体施工等整个建筑活动的承接。由于最近几年国家对基建越来越重视,很多项目都开始采用EPC项目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的整体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大。那么在EPC项目书和合同书中又出现了新的漏洞,导致合同与实际情况出现严重偏差,很多条款也没有罗列清晰,所以也就会产生招标方向中投标方进行索赔,或者是中标方向招标方索赔。因此正确的处理EPC项目索赔也就成为了,合同中重要的一项,同时索赔也是一项相对较为复杂的过程,因为很多招标方的损失可以通过索赔来进行止损,以此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下面就EPC项目索赔管理进行简单的分析。
        一、EPC项目索赔的范围
        根据相关工程承包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正常以下事件的产生进行索赔。
        1、工程设计的变动
        EPC项目总承建下,招标方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就必须将建筑的基础设计规划完毕,同时招标方需要将基础设计的方案以及详细的过程告诉投标方。如果在整个项目设计过程中出现细微的更改必须要将变更内容,在施工之前告之投标方。因此,建筑设计上的变动也就在EPC模式中形成了索赔。那么工程设计的变动出现的原因主要是:
        (1)招标方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对原由设计细节重新优化。
        (2)基础设计方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3)招标方对基础建设周期或者施工设备有着严格的规定。
        (4)招标方对施工技术、作业标准等合同文件,进行了调整,同时对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标准。
        2、项目工程范畴变化
        在EPC项目中会存在建筑领域的变动,比如在最初设计使没有考虑到某一部分区域的修建,导致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出现遗漏,此时招标方就会重新将遗漏区域进行整合,加入到施工合同中,并且会要求投标方一并施工,这样就会引起一些经济纠纷。出现这样索赔的情况细则主要是有以下几点:
        (1)新增施工,即需要重新购买相关建筑设备,对相关建筑设备就会出现更多的要求和审查,但是在招标过程中没有体现出来。
        (2)招标方要求将遗漏区域进行施工,由于未在合同范畴内,中标方在施工完成后,无法结清全部尾款。
        (3)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向建筑区域提供合同之外的相关技术和设备。
        (4)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完成合同内的建筑施工,但是出现的风险却在合同之外,因此造成的人员工伤、材料损失、设备故障等损失,中标方可以向招标方进行索赔。
        3、工程施工环境条件的变化
        工程施工条件主要包含:地理位置、自然情况、材料运输方式等,施工现场环境与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所描述的不一致。这样给中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向招标方进行索赔。主要发生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标书文件描述与实际情况发生严重的分歧,即招标书上描述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无论是气温还是施工方式都存在巨大差异,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2)自然条件和合同描述不一致,如合同描述为平原地区,而实际情况是属于丘陵地区,导致原材料运输、工人安置、施工进度等,都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3)地基泥土运输量与合同描述不一致,即合同描述为5万方泥土,实际情况是8万方,这样导致招标方给出的工期将会严重不足,因此出现的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可以向招标方进行索赔或者是新增。
        4、使用材料的临时更换
        在和招标方签订合同时,具体使用的原材料都会有明细准则,中标方在对项目进行施工之后,招标方认为材料不能够满足预定的期望,要求中标方进行材料的更换,因此这样就会出现材料费的损失、工期延误等。这样造成的重大损失应该有招标方进行承担,如招标方不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那么中标方有权利向招标方进行索赔。


        5、停工赔偿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招标方突然要求中标方暂停施工,或者是终止施工,那么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人工费用、原材料费用、设备停机损失等,必须由招标方进行赔偿或者承担。
        6、加速施工进度
        由于招标方突然要求加快工期进度,不是中标方的原因。那么中标方有权利向招标方提出经济附加补偿,材料采购价格高、人力投入多、材料采购垫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须由招标方提供。
        三、索赔程序
        总包方要实现自己的索赔权利,应遵循严格的程序和原则:
        1、发出索赔通知如果总包方认为按照合同有权索赔工期和额外款项,除合同有特殊规定外,总包方应在知道或本应知道该事件发生的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说明索赔的事件和情况;否则,总包方不享有一切索赔的权利。
        2、准备有关资料
        索赔事件一经发生, 总包方就应当进行索赔资料的准备工作。一方面,及时提供合同要求的其他通知以及支持索赔的证据。另一方面,在现场或监理工程师接受的其他地点保持索赔所需要的同期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以监管总包方同期记录情况,并可指示总包方进行进一一步的记录,总包方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记录,并在要求时提供复印件。
        3、递交索赔报告
        除合同有特殊规定外,总包方得知(或本应意识到)索赔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发包方工程师提供完整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依据、索赔的工期和款额。
        三、索赔资料的管理
        1、签约项目合同书
        根据在中标之后现场签订的基础合同,其中包括纸质合同中的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范畴、项目相应设备、建设技术以及工期等文件。必须将所有的纸质包含公章合同以及各项施工条款明细,进行归类整理,保障公司在后期发生经济纠纷,需要提出赔偿时作为有力证据,才能帮助公司拿到相应的损失赔偿款。
        2、项目建设日报告
        将每一天项目施工建设日志形成书面文件形式,并且将对应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技术、人员数量以及应用到的设备等描述清楚,将自己整个工作环节内容都进行合理划分。同时资料人员以及文件管理员必须保证对工程法律法规熟悉,这样才能在后期索赔中拿出证据和有力的说辞。
        3、备忘记录
        进行索赔过程中需要将所有的事件原由记录在案,将持续时间较长、对整体建设进度有影响的事件进行记录,保证准确时间。同时还应该对招标方的各项电话指令进行书面记录,并进行核实。
        4、会议内容记录
        在发生索赔事件后,需要将所有和招标方有关的会议记录文件进行综合整理以及整合,并且及时向各个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和分析,保障会议记录资料属实,并发送给招标方,然后在进行对应协商。
        5、工程施工检查和设计图纸
        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将每一个阶段的检查,形成纸质文档报告,并且附上企业鲜章。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数据的记录和及时反馈;对施工图纸的核实,及时对设计变动过程中产生的施工点和施工量进行记录并反馈。
        四、结语
        我国EPC项目索赔越来越多,其中需要注意索赔范畴和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牵扯到经济利益过程中,双方法务代表都会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也就需要中标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合理、准确的施工数据记录。同时每天向甲方实时反馈建设进度和施工细则,这样可以避免后续事件的发生。文中对索赔事件的范围、流程以及资料的管理都有详细的论述,希望能够对企业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蔺炳姝."探究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延期的索赔管理."商品与质量 .(2019):46.Print.
        [2]高建峰."海外EPC项目工程索赔的管理要点."科技与企业 .(2014):38+40.Print.
        [3]史鹏飞.(2016).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探索.中国标准化doi:10.3969/j.issn.1002-5944.2016.12.198.
        [4]胡志桥."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的探索."广东土木与建筑 .(2017):60-62.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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