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琳琳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摘要:本文主要对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工程变更涉及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工程变更的造价管控建议。
关键词:工程变更;工作职责;三步走;造价管控
一、前言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周期、自身规模及其他不可抗力、政策性原因等,往往会发生很多工程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也是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对工程变更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工程变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工程变更的造价管控建议。
二、工程变更的成因
工程变更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签订合同时条件不一致的情况,需要设计单位对已经审定实施的施工图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内容(包括功能、规模、设备、材料、工程量等)、技术要求的修改,以及对施工图设计缺漏的完善和设计增补。
按发起人不同一般分为三类:一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指令。比如某村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村民代表要求采用大理石门槛石和窗台石,根据流程上报得到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修改,监理单位下发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完成变更工作;二是设计单位发起,因设计自身缺陷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等情况;三是施工单位发起的洽商或建议的变更。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等提出了可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比如某房建项目,原设计为外遮阳百叶窗,使用不便、观感不好且厂家较少,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变更申请改为中空磁控百叶窗,经审批造价在可控的范围内,不影响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既满足了使用功能又提升了产品质感。
三、工程变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作为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造价管理,除明确建造标准避免因需求变化产生变更外,应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的管控,明确工程变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1)设计单位的职责:设计单位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碰等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对相关专业的影响、可能导致的废弃工程等应全局考虑,加以详细说明,并按照建设单位变更管理流程报批。若设计单位未能及时发现设计自身缺陷并提出工程变更,依据情节轻重,按照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条款处理。
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他专业影响和涉及费用预算(要求误差控制在±10%以内)等应详细说明,并应按照要求提交工程变更文件,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或工程变更不合理、不完善的,审查审批单位有权退回,待修改完善后再报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设计单位负责。
设计单位对其他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应本着维护规划及设计构思和控制投资的原则,在不降低使用功能和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提出详细的审核意见。
(2)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以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监理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经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后,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报批。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应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的因素,结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签署具体变更审核意见。
(3)造价咨询单位的职责:造价咨询单位需对变更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并对变更造价审核结果的准确性负责,造价偏差率的扣罚条例参照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4)施工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中发现设计图纸错漏,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对现有图纸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应提出合理的变更要求,并明确所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涉及费用预算,按照变更管理流程报批。
四、工程变更的管控建议
建设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实操性强的工程变更管理审批流程。工程变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规定。未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审批而自行变更设计和施工的,由该行为主体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管控要做好“三步走”,即事前预估、事中审批、事后总结。
(1)事前预估:变更发起人需将变更意向(附必要的图纸、说明和费用估算)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从技术、经济、责任归属等各方面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判断。
(2)事中审批:工程变更一事一报,应充分考虑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及对相关专业的影响。凡影响相关专业者,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相关专业应及时作出修改,一个专业变更所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属于同一个工程变更包,各个专业的变更应一并送审和呈批。此时,工程变更造价必须综合各专业变更计算。
工程变更应由变更发起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等各单位逐一审核。为节约变更的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可将变更按照涉及费用设定审批权限,比如设置为:一类工程变更(变更金额≥中标价5%或≥100万元),二类工程变更(10万元≤变更金额<100万元),三类工程变更(变更金额<10万元)。建设单位也可成立技术小组,集合资深的设计、施工、造价专业人员,视工程实际需要不定时召开技术小组讨论会对变更分批进行讨论,以会议的形式通过或不通过该项变更。这样可大幅提高变更的审核效率,以免影响总体施工进度。
(3)事后总结:我们的造价人员应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形成项目造价管控月报,对项目造价变化预警提醒,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杜绝平时不管,结算管不了的现象发生。
五、结束语
如果说施工阶段是造价管控的重要阶段,那么工程变更的管控则是重中之重。作为建设单位,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明确工程变更相关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变更管控的“三步走”,才能实现造价管控的动态化,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
[2]刘彩玲,刘杰.建筑工程造价的计价与价格机制对工程的影响与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7,09:102-103.
[3]吕发钦,吴佐民.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4]林海燕,张莹.解析工程变更对造价管理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7(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