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娟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重庆市 404100
摘要:做好电源监督工作一直是供电公司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介绍了用电监督的技术方法,以期对用电企业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下面就对电力企业用电监察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细致探究,希望为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支持。
关键词:供电公司;用电安全监察;挑战及对策
市场经济要求公司的所有职能部门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需求为中心,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的“客户是上帝”和“一切都以客户为中心”。但是,实际上,电源市场营销仅集中于市场营销,线路安装和维护,而仅是维护和安装,而与功耗监督部门相距甚远。区分和分离治理非常普遍,并且当扩展每个功能链接时,它不会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无法及时有效地传输来自各个功能链接的信息,这给电气监控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对于供电企业电力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1.电力企业用电监察面临的问题
1.1概念落后,服务意识差
领导者和员工都将自己视为“电老虎”,有时甚至采取“关闭,检查,需求”的立场。这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尊严,并迫使用户自己采取行动。为了解决“智力混乱”引起的功耗问题,电源供应商本身一直在努力监控功耗,为窃电提供了绿色信号。更严重的是,由于用户的法律知识薄 弱,且《刑法》中没有关于盗窃电的犯罪的明确判刑标准,因此许多人认为“盗窃不是盗窃”,并认为发生了盗窃电。它不构成犯罪。这与电力公司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的无效宣传有关,而与倒退的概念有关。
1.2控制系统缺乏集成并且没有有效的操作机制
市场经济要求公司的所有职能部门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需求为中心,这就是我们通常所的“客户是上帝”和“一切都以客户为中心”。但是,实际上,电源市场营销仅集中于市场营销,线路安装和维护,而仅是维护和安装,而与功耗监督部门相距甚远。区分和分离治理非常普遍,并且当扩展每个功能链接时,它不会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无法及时有效地传输来自各个功能链接的信息,这给电气监控带来了许多困难。
1.3检查不准确且缺乏重点
当前,所有电力公司都已建立了新的检查部门,但是由于缺乏管理技能或知识,公司领导人经常将检查等同于能耗监督。防止泄漏,增加利润以及将电力市场标准化为无法监督功耗的任务中心的能力给直接电力监控带来了困难。此外,用电监管取代了用电审计,用电监管在内部和外部规范营销活动,而忽略了防盗和防漏工作。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电力公司将外部检查的效率用作评估检查工作性能的重要指标,并且也难以监控功耗[1]。
1.4缺乏法律依据和执行权力的困难
监控用电情况的实际效果很难进行量化评估,而且缺乏惩治窃电行为的法律依据使得难以量化评估情感因素,人际关系和公司的实际有效性。员工经常将工作用于谋取私利和欺骗,甚至使用罚款代替起诉[2]。市场无法充分证明漏电保护的有效性以及增加的收入和对电气调节的检查。特别是,在防止电力盗窃的过程中,不仅很难找到电力供应商,而且对法人和法人的惩罚,特别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对执法者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1.5重复的电气监控问题
监控电源使用量的工作量非常大。它必须深入传输中的每个环节,并到达用户的每个角落。在判断过程中,您需要依靠经验并具有“气味”的感觉。
”,有时是为了识别自己的“气味”。“气味”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地毯检查。该方法是落后的,并且工作效率不参考文献是很高,但是仍然发现了很少的问题。已发现电盗“用户”。但是,当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检查部门时,检查结果并未被检查部门应用。这不是更正和后续审查的截止日期。现有问题不受限制,对某些常见问题的特殊审核没有类推,也没有跟踪纠正。建立高度可操作性的电能质量监督评估系统,以及对用户的纪律影响以及电能质量监督产生的问题,将导致 重复性问题,从而丧失检查的实际重要性。
2.供电企业电力安全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2.1明确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机制
规范检查管理内容,完善用电监控机制,建立用电监控管理模式。用电监控是营销审计的环节,贯穿于用电营销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营销工作重点的变化调整检查任务的方向。但是,可以看出,用电监管的功能尚不明确,范围尚不确定,漏电保护,销售增长和电力市场监管还没有充分实现。因此,电力公司要明确用电监督的内容,完善用电监督制度,扩大用电监督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标准和法规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监督用电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质量,确保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事项得到依法处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检查,审核,电费单计算,电费单监管四对一的审计检查管理模式,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查管理职能范围,促进全面改善。市场营销基本管理。
2.2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技术含量
电气监控必须遵守内部和外部集成,联合管理以及确定结果优先级的原则。外部检查是对非法活动的检查,例如作业线,电能计量设备,未经授权的连接,恶意窃电等;内部检查是营销人员根据电费单向检查员提供检查目标或要点的内部检查。这种创新的用电监督管理方法,可以加强电力公司检查与营销部门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检查业务的基础。同时,需要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科学技术含量,并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良好”防盗检查方法。例如,使用防盗称重设备,重组称重环路,更改称重方法,使用先进的手段来开发和充分利用负载控制系统的功率分析和监视功能,以实现现实。定时遥控 和遥测功能转换大用户力量;对电源线进行远程集中复制测试,实现电源线损耗分析和对功耗的实时监控,提高了电源监控的有效性。
2.3加强监督,建立报告和奖励机制
电力是一种商品,窃电是一种严重的非法活动。可以根据盗窃罪的第《刑法》条和第 264条处理针对电能盗窃的判决。如果发生盗窃电能,电力管理部门会下令那些由于轻微情况未构成犯罪的人。支付盗窃电费和电费,并收取少于电费5倍的费用。但是,在某些防电盗窃过程中,许多电盗用户(包括一些公司负责人)不同意使用非法电力或监督电盗行为。此外,个人或企业已经公开面对或围困了用电主管。必要的技术措施,供电部门的电力监督部门应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必要时与公安部配合执行法律,同时,法律也应依据通电。所进行工作的真实情况是适当调整罚款,加强对屡犯者的制裁,并将其纳入法律规定。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建立举报赔偿制度,提高举报违法用电的积极性,拓宽从违法用电客户或员工获取信息的渠道。
3.结束语
由于电盗方法的复杂性和社会性,电防盗工作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这也反映了电监控的难度。电气主管可以不断总结他们的工作经验,思考和分析工作场所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向年长的员工学习,同时吸收新知识以丰富他们的知识并全面使用各种检查方法。开展检查工作,可以有效处理用电监管带来的各种问题,有效防止用电失窃,确保用电监管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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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广凯, 曾森, 王杰峰,等. 基于G2-GRA的电力企业创新竞争力评价模型及实证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 2019, 039(015):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