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问柱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长丰 231100
摘 要:现阶段,随着我国各种工程项目数量以及规模的不断增加,联合体投标已经越来越普遍,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发挥出了理想效果。应用联合体制度来展开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时候,应该注意对招投标方法以及实施条例进行明确,将招标以及评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规范,从而保证招投标合同签订合理性。基于此,本文也尝试对工程招投标中联合体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联合体制度;问题探讨
自从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工程施工企业受到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在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的时候,资金投入规模越来越大,所应用的施工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如果只依靠某个施工企业已经很难组织起各种资源。为了可以有效填补现阶段企业资源缺口以及技术缺口,从而提升企业的行业市场竞争能力,通常会考虑运用一家施工企业与一家或者多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来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这样一来可以使投标方的综合技术水平资源供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也更加有利于施工企业今后的发展。随着我国工程项目施工方面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已经陆续出台了与联合体工程投标有关的法律依据。联合体成员在投标过程中会各自发挥出优势,其核心是资源共享以及风险共担,这样可以使成员企业自身效益得到有效保证。
一、联合体制度的存在价值分析
之所以要构建施工企业联合体,并且设定相关的联合体制度对施工企业自身利益进行保障,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联合体可以使施工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国中小施工企业的发展,可以使其在现阶段竞争的工程建设行业中可以生存下来,同时也使得中小施工企业能够参与到大型工程项目建设投标活动中,这对进一步优化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也是联合体制度存在的最大价值[1]。此外,现阶段我国较为流行建设工程EPC模式,对于此种模式来说,当建设方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总承包商之后,需要由总承包人通过招标以及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施工企业,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往往作为总承包方需要进行多种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环节,这势必会拉长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而应用联合体招标方式,则可以通过一次性招标来确定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业务,实现了对招标成本以及工程建设周期的有效控制,同时也使得相关管理人员的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开展更加具有集中性[2]。
二、工程招标中联合体相关问题及处理方法
(一)联合体伙伴的选择
对于工程招标中的联合体制度来说,对其进行实际应用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到的便是联合体伙伴选择的问题,建立联合体之后,联合体内部的核心企业应该主动担任起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工作。在正式展开合作伙伴选择之前,联合体内部应该注意建立起一个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通过这种方式来对施工企业进行评价,从而确定其是否有资格加入到联合体。
一般情况下,联合体合作伙伴的评价体系主要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即企业绩效情况、财务风险、综合技术能力、工期安排以及项目建设质量等等。在进行联合体合作伙伴选择的时候,要注意对选择方法进行合理利用,选择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资源配置要求。组建联合体应该注意先对合作伙伴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分析,要拟选合作伙伴的核心业务类型以及施工技术专长等等,以此来确定施工企业是否满足组建联合体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3];其次,外部评价分析。外部评价分析主要包括对合作施工企业的经济环境、外部信息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合作企业的外部运作环境是否科学,同时也更加容易判断合作施工企业与现阶段联合体是否有明显的契合点,如果合作合作企业不能满足条件或者合作成本过高,应该选择放弃合作;最后,以往业绩评价。对意向合作企业的以往业绩进行评价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判断合作伙伴在行业市场中的声望以及所取得成就的重要方式。但是与此同时,核心企业方面也应该充分意识到部分过往业绩不佳的合作伙伴可能具有较强的潜力,因此在对其过去业绩进行考察的时候,也应该对合作伙伴现阶段存在的优势进行准确判断,将这二者进行有效结合,从而保证评价的客观性[4]。
(二)联合体中标合同的签订
联合体中标合同签订过程中往往也会涉及到多种问题,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人员、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投入,还会涉及到计价规则、知识产权明确等等内容,但目前来看,一部分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文件或者联合体协议签订的时候,并没有对这些内容进行规范化体现,往往是碎片化的形式,这也使得合同签订的规范程度以及公平性受到了一定负面影响。联合体中标合同的签订应该充分考虑到联合体内部企业的利益,并且保证利益分配的公正性。当确定联合体中标之后,联合体一方与招标方要进行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区分具体情况,联合体方面的核心企业应该注意在中标合同的财务处理上起到牵头的作用,从而使得联合体的整体性动力得到体现[5]。联合体内部企业应该通过选举的方式来推选出牵头企业以及牵头企业负责人,由负责人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并且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内容进行准确划分,在合同中明确风险与利益,从而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开透明,这样一来也使得招标方以及联合体双方的利益得到了保证。
结束语
综上所述,联合体制度是贯穿工程项目整个招标以及投标、评标过程中的,对于施工企业联合体方面来说,合理选择联合体伙伴以及保证联合体中标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这会直接影响到联合体今后在行业中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使得联合体制度的积极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刘玉叶.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2(22):4889-4889.
[2]刘临通.工程招投标中联合体相关问题探讨[J].建筑经济,2020,41(2):36-39.
[3]高今.PPP模式下大型市政工程项目联合体合作伙伴选择研究[D].重庆:重庆交通大学,2015.
[4]高云强.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境外施工项目联合体管理研究——以伊朗阿拉克炼油项目为例[D].山东:山东大学,2018.
[5]贾万东.工程招投标的发展趋势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5,10(1):57-57.